10.生意

狗市的两头都是卖蔬菜和肉的,杀鸡杀鱼的地方一过,就是一大片买日用品还有卖服装的,其中一个摊位最惹人注意,挂着的是粉色的纱裙,层层幔幔的纱裙被风一吹,别提有多显眼。就柳素素的目光所及,好几个买菜的都心不在焉,频频看了过去。

柳素素最开始在街上看到的那个摩登女郎,此时就站在这个摊位面前,手指捻着一件鹅黄色的衣裙,“能不能便宜点。”

“这可是从深城回来的。”摊主说道,“你看看这衣领,在凤飞可是独一份。百货商场都没有这样的货色。”摊开了衣裙,露出了衣裙上的叶片绣花,“你看看这机绣,绣的多漂亮。要是在商场里,往少了说都要一白,我这里可就要三十块。”

“你这可是地摊,怎么能和百货商场比。”听到了三十块,旁边有人吓了一跳,忍不住插嘴。

“百货商场怎么了。”摊主嚷嚷道,“说句良心话,那质量没话说,可是你也要看看款式,哪有我手里的货漂亮。”对着卷发的摩登女郎说道,“这位女同志,本来就打扮的时髦,再穿上这独一份的衣裳,那可真是漂亮。”

你来我往的还价过程中,最终那个摩登女郎以二十元的价格买下了这件连衣裙,看她的模样,只怕回去了之后就要穿上了。

看到了这一幕,柳素素的心中有所触动,其实从深市买衣服说不上会有多贵,但是运到了内地来,就能够卖出高价。无论是现在的华国,还是经历过的大康朝,女人的生意是最好做的。

想到了这里,柳素素低低笑了,她想到了一门生意,比买卖衣服还要好,那就是脂粉生意。

现在买卖衣服要在路上跑,路匪路霸还是不少的,她就算是会点武艺,遇上不要命的小混混也是没法子,买卖衣服还有一个风险就是如果卖不出去那就糟糕了。她现在没有本钱可言,也经不起卖不出去的风险,服装的生意暂且搁置才好,脂粉生意反而可以做起来。

天色将明未明的时候,柳素素就骑上了自行车,在阡陌小道上修长的双腿蹬着,车轱辘转的飞快,就往县城的方向赶路。

田间有人趁着太阳还没有出来就开始做农活,见有人骑车,好奇地看了过去,只见着那乌黑的辫子扬起,只见着了女子素白的脸,还没有瞧清楚究竟是哪家的,车就飞快地行过。

就像是周正泽说的,这路太过于坎坷,手心里生了厚厚的老茧,仍然是感觉到手心有些发胀,等到到了县城里,柳素素搓了搓手,整个手掌已经是通红一片了,热的有些发疼。

一路骑过来,柳素素有些饿了,路边的馄饨铺,那香味直往她的鼻尖里钻,顺着香味看过去,有小姑娘低着头在包馄饨,手指灵巧翻飞,就把肉末裹在了馄饨皮里,掌勺的是头发花白的老者,手里垫着漏勺,高高地把煮好的馄饨倒入到碗中,碗底有紫菜,有小虾皮,还点了一点香油,煮了许久的高汤激在碗中,远远就可以闻到这馄饨的味道,香气扑面而来。

在感觉到老人看过来之前,柳素素就推着车走过。她的衣服里藏了约莫有近百元,但是这钱全部是周家的,她就算是再想尝一尝,也会忍住,她自己的钱怎么用都行,现在相当于借用周家的钱来想法子生钱,能省则省。

闻不到了那股诱人的香气,柳素素的速度才慢了下来,打量起了街道。

街道上人熙熙攘攘,记忆里总是觉得县城热闹繁华的很,等到真正站在街上,才觉得尘土飞扬,来来往往的人身上穿的是缝缝补补洗的褪了色的衣衫,精神面貌是朝气蓬勃,偶尔有个摩登女郎经过,蓬松弯曲的长发,就连刘海儿也是带着卷儿的,才让人觉得有些大城市的感觉。

在县城里推着车走着,柳素素看着周围的景色,殊不知,自己也是旁人眼中的景致。

穿着蓝色统一制服的李恭友蹲在厂门口抽着烟,忽的就看到了柳素素。白皙的肌肤,乌黑油亮的辫子,因为运动红扑扑的小脸,加上那双伶俐的大眼睛,长睫毛忽闪忽闪的,像是蝴蝶一样就扑棱到了心里头。

手上的烟灰掉在了手指上,被烫的回过神的李恭友倒抽一口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