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边的赵小兰心里却一突,觉得自己的那个读者没准真的是郑英。想到他前几天查曾大红的事情那般利落积极,那家伙不会是侦探迷吧?
没想到自己重生还收获了迷弟一只,但是要不要与其说明呢?
说明要怎么说明,告诉他其实你喜欢的作者是你嗒嫂子,你要迷恋你的嫂子,天天来催更吗?
不要,这个绝对不要。
所以,她觉得还是要继续保持身份的神秘吧!
“想什么呢?”叶国豪洗了头,然后对赵小兰道:“这几天新兵连要举行野外特训我得跟着出去下,你自己在家能照顾自己吗?”
“能啊,没事的。”家里的事情多的很,再说她还要写挺忙的。
“那就好,有什么事就找郑英,他在队里。而且最近应该常跑市里,有事你就让他带一带。”
“知道了。”
赵小兰又不是小孩子了,她毕竟是活过两辈子的人,所以虽然新婚也没有向叶国豪撒娇。可是叶国豪有点不放心,各种交代了一翻这才动静很大的走了。
队里的新兵连一动,那真的是一道很好看的风景线,远远的看着旗子舞动,叫喊声也是震天的响,然后各种车出动整整闹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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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兰目送叶国豪他们离开才走回家,自来到这里之后一直被他陪着,人一走还稍稍有点寂寞。
但还好她适应能力强,开始认认真真的写攒起钱来,现在两人自己过小日子没钱可不行。还好在队里,有时候会有上级领导什么的过来发下一些什么补助之类的,
至少赵小兰的衣服不缺了。她可以将叶国豪的绿外掏改改自己穿,谁让这个时候流行穿军装呢!
写了两天她就收到了郑英的回信,当然是编辑部转给她的。没想到信会来的这么快,想了一想明白了,原来这报纸总部就在X市,她一直竟然没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