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特曼永不服输!

在浓稠的黑暗中,他只露出一双眼睛,透过砖墙缝隙,时刻紧盯着仓库后门。

另一边的墙边,还停着一辆破旧的小轿车,车身到处都是铁锈和凹坑,似乎已经被废弃许久。

突然,小轿车的车门从里向外打开,叮叮当当掉了一大堆罐头、衣物和洗漱用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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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p> 一个立着两只尖耳朵的黑色身影紧接着从车子里钻出,刚想站直身体,又被脚底下带出的绒毯绊了一个小小的踉跄。

罗夏瞬间睁大眼睛——

蝙蝠盔,黑披风,包身战衣,黑靴黑手套。

这样的装束,在哥谭,不会有别人,只能是那个出没在黑暗中的男人。

那个白天是集团继承人、花花公子、极限运动爱好者、著名败家子,到了晚上,就会穿上战服,在哥谭的大街小巷里打击犯罪的义务警察。

他知道哥谭市是某人的老家,法尔科内也是某人新手时期的著名对手,但没必要,真没必要,他刚想试试身手,来哥谭抓个逃犯,就要遇到这位大名鼎鼎的黑暗骑士、哥谭挂王——

蝙蝠侠。

想到刚才对方那个不甚熟练的踉跄,罗夏又默默补充了一点。

——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元年蝙蝠侠。

罗夏听到自己的心脏在胸腔里跳得越来越快。他情不自禁按住心口,眼神紧紧粘在蝙蝠侠身上。

拜托,就算是有一点点小小的失败,那也是蝙蝠侠,全世界最酷、最炫、最令人肃然起敬的蝙蝠侠!他可是罗夏最早的白月光,罗夏曾不止一次为蝙蝠侠成功战胜强大的敌人而喝彩,也常常在半梦半醒之间幻想着自己驾驶着蝙蝠车,和黑暗骑士一起驰骋在哥谭的大街小巷……

被自己的生活物品绊到什么的,不存在的!

戴着蝙蝠面具的尖耳朵黑影掏出攀岩用的飞虎爪,娴熟地用绳索将飞虎爪转出残影,向上一抛——飞虎爪撞击在墙壁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