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回来,汤马士大人真的没有女朋友吗?我说爱人?”
“噗……”汤马士一口水差点腔进鼻腔,“咳……咳……你怎么突然问这个?”他问小可。
“因为我觉得汤马士大人已经老大不小了啊!而且骑士总是有很多的仰慕者的,对吗?”
“话是这么说没错啦……”汤马士竭力想装出不在意的样子,“但是作为一个流浪骑士,过着这样漂泊的生活……”
“外加穷困,以及平常丢脸的种种行动……”戴瑞肯在心里补充道。他在心中计算着生活费用的问题,然后吃惊的发现他们剩下的钱居然只够过五天了——如果他们保持着这样的消费水平的话。他有时真的想不通……这么一个小丫头怎么这么会花钱?!更糟糕的是,到了沙集镇(按汤马士所说,那是一个非常繁华的城镇)他们的消费无疑将进一步增加。
话说回来,为什么是要一个随从来头疼经济问题的啊!戴瑞肯不禁想敲一下自己的脑袋。按照正常逻辑来说,这种事情应该是身为主人的汤马士考虑的吧!没办法,为什么我是商人家庭出身呢!不知不觉就会考虑未来的生活问题。
为了方便带着小可旅行,他们把那辆囚车改装成了普通马车。虽然是急匆匆改造的,但是马车本身是相当牢固的好车,如果把马车卖掉,应该可以多支持个两、三天……
“这么说,汤马士大人确实没有女朋友了?从来没有过?”
“曾经有过吧。”汤马士随意回答。“后来自从我开始流浪生活后,就绝了消息。我估计也没有让她为我守候的本钱。”
“那么汤马士大人完全是单身了?”
“没错。”汤马士回答。同时端起水壶,打算继续喝水。
“那么,让我来当汤马士大人的女朋友吧!”
“噗……”这口水可是真的呛进鼻腔了。
“咳……咳……哈……咳……”汤马士好容易恢复过来,不敢置信的看着面前的小可。三秒钟后,他注意到戴瑞肯正看着他——张着嘴,下巴几乎掉到地上。
“给我认真赶车!”汤马士一拳把戴瑞肯打回到车夫位置上。然后他跳下车。
“坐得脚都麻了,我要走一段路,活动下筋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