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每当我回忆过去的点滴的时候,我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那样重大,足以改变历史的事情,却切切实实的在我身边发生。发生在我这个平凡无奇的常人身边。

那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呢?我的记忆可以回溯到那一天,在那一天之前的东西,则如同烟云笼罩的远山——可以看得到轮廓,但无法追究细节。仿佛有一条鸿沟,从记忆中划出了壁垒分明的两块阵营。自从那一天起,一切都变得清楚了,有时候那记忆太过完整,以至于我自己都怀疑它到底是不是我的记忆。是我真的从脑海里回忆起来的,又或者是从别人那里听说,逐渐补充完整而构成的?

那是清晨的阳光。夜雨刚刚结束,我闷闷不乐的走在泥泞的道路上,牵着马。至于最后一点,我不敢肯定,因为阿呆从来不会允许我紧紧的扯着它的辔头。对,阿呆就是马的名字,其实它正式的名字叫阿飞,但汤玛士总是叫它阿呆。它是一匹黑色的高大骏马,具体的说,战马。和它的名字不同,它善解人意,有时候我觉得它比我还聪明。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我被父亲卖掉的第四个月,正好满一百天。我的父亲下棋输了,于是把我抵押给那个骑士当随从——或者好听点说是侍从,虽然我不认为有啥不同——用他的话说,给我个机会,好锻炼成男子汉。但是我至今依然认为,那只不过是把我抵押了赌债而已……

“汤马士大人……”戴瑞肯充满希望的看着前面的主人。后者正哼着有一句没一句的小曲调,晃晃荡荡的走在前头。每次看到主人的打扮戴瑞肯都会忍不住怀疑一次,他真的是个骑士吗?没错,他有战马,有盔甲,有武器(尽管都放在行囊里),还有——随从,但是一个骑士应该有的风度……好吧,不管你怎么说,跟在女士后面哼着小曲希望引起注意,这样子总不能算骑士风范吧?

“怎么了?阿蛮?”汤马士没有停下脚步。过往的行人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这两个外乡来客,尽管在集市上,外乡人十分常见,但是一个流浪骑士还是很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

这里是一个边陲小镇,一个连正式名字都没有的镇子,居住了几百户居民,唯一的一条街道就是集市。这个镇子在前几年还只能算个乡村,正是这个集市让小镇开始繁荣。集市的贸易情况是这样的好,如今有好几个领主在打它的主意。

“我是说……可以不可以……”戴瑞肯话尚未说出来,汤马士已经走上去,轻轻的撞在那个女人的身上。

“小姐,真抱歉……”汤马士嬉皮笑脸的话才说一半,换来一记响亮的耳光。

“啪!”那女人

狠狠的瞪了这个跟了她这么久的色狼一眼,转身一溜小跑而去。留下汤马士捂着发红的脸,站在石子路中央。

“这女的真难看!”隔了大约半分钟,汤马士的嘴里吐出这一句。

旁边另外一位年轻女士走过。她隔着老远已经看清楚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因此走到汤马士身边的时候,她用力的吐了一口唾沫。

“色狼!”她骂道。

“这个女的也很难看。”在这位年轻女士走过去之后,戴瑞肯跟着说道。

“没错,不愧是我的随从,眼光就是独到!”汤马士高兴的说道,他转身面对前方,张开了手臂!

“啊……我能预感到,一段火热的恋情正在前方等着我!一定有一个美女,正等着我用爱情去拯救,我们走!”

街道两边是平凡无奇的各种摊子,一些来自北地的商人正努力的兜售着各种毛皮。更多的商人并不把这里当作是销售地,而当成是一个以物易物的场所。来自南海的珍珠、玳瑁以及贝壳,来自西方的香料和琥珀,以及来自东方的丝绸、玻璃,汇聚于此,在一次次抬价杀价中变换着主人。

戴瑞肯没有关心这些,他甚至没有注意路边那些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烤肉。因为他羞愧的几乎想把自己的脑袋缩进去——汤马士所到之处引起一声声的惊叫,他的手总是不老实的抚摩过一个又一个丰满的臀部和胸部。大部分女人用又羞又怒的表情迎接他,换来他更得意更肆无忌惮的轻薄举止,直到他瞄上了一个身材苗条,戴着面纱的女人。

“好有弹性的屁股。”

“啊!”那个女人发出一声惊叫,刹那间,六个男子一起转身面对汤马士。从他们的打扮就能看出来,他们是西方的沙漠民族——每个人身上都带着沙漠民族特有的长弯刀。从领头的那个沙漠人嘴里吐出陌生的语言,然而其中的恶意任何人都能领会。

“啊……”汤马士步步后退,“对不起,我不知道她是你们的……”在沙漠人拔出武器前,他转身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