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李小龙的时候,因为每年都能推出票房大卖的作品,能为嘉和源源不断的带来高额利润,所以尽管开销很大,但嘉和照样撑得起。
可是如今李小龙走了,其他影星根本撑不起票房。拍得电影赚钱的少,赔钱的多,连外埠发行商都不愿意买嘉和的片子。
在这种时候,嘉和是急需一棵顶梁柱的。不然的话,整个嘉和大厦都得垮了。
所以哪怕是叶劲狮子大开口,都得答应,毕竟现在香江就他一位能扛那么高的票房。
物以稀为贵,要价高也属正常。
何贯昌听他这么说,也只得罢了。
……
蔡勇昌随后将邹文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p>的答复托陈自转告给了叶劲。
叶劲听罢之后,觉得还算满意。
三百万港币预算、三十万港币宣传费、十二家上映戏院,两成五的上座率,四六分成……这些条件都还不错。
叶劲随后就答应了下来。
六月六号,《醉拳》票房突破五百万港币之时,叶劲也正式跟嘉和签约,共同成立电影公司。
除了叶劲跟邹文淮达成的那些条件之外,合约还新增加了几条附加条款。
一是合约期限为五年时间;二是未经嘉和允许,叶劲不得擅自为其他电影公司拍戏;三是未得嘉和允许,叶劲不得擅自引入第三方资本。
加上这三个条款,也是为了保护嘉和自身利益。
不然叶劲拿到五百万港币之后,就把公司关门了,那嘉和岂不是要鸡飞蛋打么!?
对于这三条,叶劲倒也没再讨价还价。
加盟嘉和,本来就是他计划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