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恋爱合约

容忆:“不,准确来说我应该也是属于那种相信日久生情的类型,就包括我当初重新回到公司准备出道的时候,因为大家都知道偶像艺人在恋爱这方面会比较敏感吗,所以那个时候公司都有一直问我这个问题,但是对我来说真的就像我也是学医出身的一样,我们很清楚所谓的心动其实就是多巴胺的增高罢了。”

“所以在老实讲比起一见钟情那种超高速的恋爱,我更相信日久生情靠时间培养出来的感情,所以虽然可能也是我没有什么恋爱经验的关系,至少我的所谓择偶标准,就是在一个大家各方面相对均衡的标准下,只要对方没有什么我无法接受的点,那么我基本上是OK的。”

寿亘:所以骏勉XI没有可能是因为有什么地方,让你觉得不合适吗?

“阿尼阿!”

容忆闻言赶忙摆了摆手同时解释道:“骏勉欧巴的话,他还真的算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情况,因为我本身是相信感情是培养出来的,所以讲真尤其是当初就是零八零九年,到他们茶蛋12年出道以前的这段时间,就是我刚进青春期的时候,我承认我是有过那么几个瞬间,觉得他帅过的。”

容忆:“但是后来也就是那个时候没多久,我就去华夏上学了。然后我再回来以后我的身高就……可能不是那么……”

容忆说着下意识笔了一下。

“OK,OK。明白了,不过小忆你这种不相信第一感觉的话,以后可能不好找男朋友哦?”

金希澈笑语间,对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p>容忆调侃了一下,毕竟都是同行,谁都知道偶像这一行恋爱比较难,甚至很多事也有成的爱豆更多的都是处在“牺牲恋情”的状态,而这一点毫无疑问的对女艺人就更加的不友好

三十岁左右服完兵役后,男艺人找对象还不算太晚,但女艺人的话,虽说没有兵役的问题,可从年龄上来说显然已经错过了女性最佳的恋爱时间。

虽说这个说法可能有点儿“性别歧视”的意思,但这就是现实,甚至这一点儿也是绝大多数女性都工人的问题,只是作为调侃方他没有想到的是,当他刚说出容忆这种追求“日久生情”的女生,在偶像艺人这一行的限制下,可能很难找对象的时候,另一边的容忆直接想都没想便回答道:

“所以我当时回来出道前跟公司签约的时候,也特意跟公司商量过这件事啊,而这也是我家人对同意我不继续在医院当医生,去出道这件事唯一的条件,甚至我这一条还是写进合同里的。”

金夕澈:“纳尼?”

容忆:“真的我当时签约的时候,因为公司肯定是明令禁止恋爱的吗,那个时候我20岁(韩),所以我当时签约的时候我家的长辈们,在合同之外唯一提的要求就是,我在20岁到23岁这三年多的时间里,我不会去谈恋爱,但23岁以后如果万一遇到了合适的人,那么我也不会再像刚出道时那么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