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我说对了吗?”小姑娘睁开一只眼睛,调皮地看着我。
我竖起大拇指:“全对!”
“太好了!”她兴高采烈地说道。
我似乎明白了,她拥有很罕见的照相机记忆力,她的右脑比常人发达,眼睛看见的图像能够像照片一样储存进大脑。
所以她看一眼马路对面,便知道所有行人的特征,并且通过行人的移动速度精准地知道半分钟后他们各自的方位;刚刚她闭着眼睛过马路也是如此,她的大脑中已经知道所有车辆的轨迹,能够精准地避开。
虽然知道原理,但还是令我叹为观止,这种近乎超能力的记忆是万里无一的,据说曾经国外曾经有一个人大脑受伤之后获得超强记忆,可以一字不差地记下两万本图书。
小姑娘天真烂漫,我忍不住想逗她一下,我指指自己的眼睛说道:“其实我也可以办到。”
“你吹牛!不害臊!”小姑娘生气了。
“那我做给你看。”
我发动洞幽之瞳朝马路上扫了一眼,闭上眼睛,画面便以残象的形式印在我的视网膜上,在残象消失前我迅速地念出每辆车的车牌号。
我睁开眼,看见小姑娘惊讶地捂着嘴:“叔叔,你和我一样。”
“不不,我比你差远了,小姑娘,你的记忆力是先天的,还是后天训练出来的……”
我话没说完,突然被一只大手粗暴地揪住衣领推到一旁的电线杆上,一个穿着卫衣的中年男人凶神恶煞地盯着我,喝道:“谁派你来的!说!”
我赶紧举起双手:“大哥,我只是路过的。”
“路过?”中年男人把右手拎的一袋食物扔了,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指着我的眼睛喝问道:“再问一遍,谁派你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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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p>bsp; 望着倒在地上的血鹦鹉,我握着酒瓶的手在颤抖,我不敢想象自己竟然做到了。
血鹦鹉脑袋上全是红色的液体,当然那并不是血,而是葡萄酒,她只是昏迷了而已。
如果不是吃了那种解毒剂,我恐怕早就在她的轮番进攻下失去理智,这种药叫作绝情丹,是宋家先祖布衣神探宋远图所创,用于审理案件时封闭自己的感情,防止做出错误判断。在扶风逗留的两天,我生怕下次遇上血鹦鹉无法应付,于是调了一丸放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我现在完全处在感情麻木的状态,即便如此,刚刚砸她的时候,心里还是动摇了一下,在这个妖精的媚惑下,没有男人能够保持冷静。
这是她的优势,也是她的弱势!
我立即朝门走去,这扇门已经被锁起来,我回到血鹦鹉身边,把她抱到床上,她身上根本没有口袋,不知道钥匙藏在哪。
好在药效还在持续,我异常冷静,我仔仔细细地搜了一下血鹦鹉的身,在她的胸-罩里找到一张感应卡片,拿到门上一贴,门开了。
临走的时候,我回头望了一眼昏迷的血鹦鹉,感觉自己简直像个禽兽。左思右想,用手蘸了一点红酒在墙上写下“对不起”三个字,然后出了门,将门反锁,随手将那张感应卡片折断了。
这是一栋很旧的楼,没有电梯,我一口气跑到楼下,立即感觉心跳加速、呼吸急促,扶着扶梯喘了半天。
这是绝情丹的负作用,人类的情感说白了是体内的各种激素在发挥作用,绝情丹可以抑制激素的分泌,同时让心跳减慢,达到无情无欲的状态,相对的精力就会大打折扣。
我来到街上,向路人借手机,路人惊讶地看我一眼,快步走开。
我又找了两个路人,都是这个反应,我看了一眼旁边商店的橱窗,自己的模样确实有点古怪。穿着白衬衫和燕尾服,身上却没有钱和手机,就好像从哪个地下俱乐部逃出来的。
这世道,大家都缺乏安全感,都怕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我只能喟叹一声!
我对澳门完全是人生地不熟,找人问路又语言不通,实在哭笑不得,只能凭印象往回走,可是越走越找不着北。
我走累了,就坐在公交站牌的椅子上休息,突然看见侧面有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小女孩,手里抱着一只泰迪熊,正闭着眼睛穿过往来如梭的车流,她已经走到三分之一处。
我大喊一声“危险”,立即冲过去,在一辆疾驰的卡车撞上她之前把她拽回人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