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整个人贴得这么近,我不得不用手扶住她的纤腰,隔着纤薄的衣料我能感受到她温暖的体温,也能嗅到她身上诱人的香气,屋子里充斥着荷尔蒙的气息。可是我的内心依然毫无波动,为了让她放松警惕,我还是继续演戏,这可能是我逃生的唯一机会。
我的手顺着她的后背往上伸,不小心碰到了连衣裙的拉链,血鹦鹉用耳语似的声音道:“别这么性急,宋大神探,我们有一整晚。”
“你总是这么主动吗?”我冷笑道。
“不,我说过我对男人的标准一向很严苛,这些年来为了在组织中拥有一席之地,我花言巧语地哄骗那些男人,每天戴着面具演戏,已经忘了自己本来的模样。我一直在故作坚强,内心早已伤痕累累,我想有一个可以倾诉衷肠的朋友,比如你!”
说着,一滴眼泪落在我肩膀上,我把血鹦鹉扶起来,看见她泪眼涟涟,我的内心竟然颤动了一下。
“为什么要选我?”我问道。
“感觉!”
她凑过脸来,在那对朱唇快要碰到我的时候,我突然按住她的肩膀:“良辰美景,佳人相伴,怎能没有酒?”
血鹦鹉笑笑,用手指碰了下我的嘴唇:“我去拿。”
“不,我来吧!”
我站起来,拿起酒瓶,血鹦鹉来到我身后,我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感到一阵不安,但是这是我唯一逃走的希望,我说道:“合作的事情,我考虑了一下……”
下一秒突然转身,抡起酒瓶砸在她的太阳穴上,血鹦鹉不敢相信地瞪大眼睛,慢慢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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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p>bsp; 血鹦鹉的脸越凑越近,我立即将她推开,怒道:“同样的招,我不会中第二次,我的心里可是只有小桃。”
她坏笑一声离开我,站起来拿起柜子上的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问我喝吗?我摇了摇头。
她托着酒杯走到窗前,窗外的夜色勾勒出她曼妙的轮廓,但我心中却毫无波澜,她把酒喝掉一半反问道:“你觉得代表着什么?”
“无非是财富或者权力。”我答道。
血鹦鹉打了个响指:“很敏锐嘛!”
接下来,她开始讲述关于的事情,景王爷这个老古董在组织里是出了名的谨慎,他从来不相信电脑,认为保存在电脑里的东西就会被偷。
这三十年来,通过盗卖器官和贩卖人口,景王爷积累了一笔数目惊人的财富,毫不夸张地说,买下一个中东小国家都不成问题。
这笔钱被景王爷储存在一千个瑞士银行的帐户里,而所有的帐户和密码由一个拥有超级记忆力的人背了下来,这个人便是大家苦苦寻觅的!
谁能得到这笔钱,瞬间就会成为组织里的一号,所以景王爷一死,所有人都开始蠢蠢欲动,最近才调查到在澳门。
当然,想找到这个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封天集团是景王爷亲手培养的心腹爪牙,他们不听从任何人的命令,只认景王爷一个人。
封天集团的头目高千绝在道上有一个绰号,叫做‘机器人’。因为他头脑固执、爱认死理,据说他以前在东南亚当特种兵的时候,有一次接到一个任务,叫他护送一名重要客户,送到目的地之前不允许任何人接触客户。
结果在路上他们遭遇袭击,客户重伤,殃求他送自己去医院,高千绝死活不同意,客户只得自己逃到一家医院接受抢救,正在手术的时候高千绝冲进来打伤医生,将其强行带走,最后客户被送到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死了,他差点被队长当场枪毙。
还有一次,他所在的部队让他干掉一名黑社会头目,行动因为泄密失败,队伍遭受重创,高千绝下落不明。几年后,那名黑社会头目已经去了美国,换了新身份,有一天突然被路边的乞丐掏枪射杀,原来这名乞丐就是高千绝,他为了完成任务一直在寻找机会,却不知自己所在的特种部队早就解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