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宁掖被角的动作惊醒了他,但他只是悄悄睁开眼,没再去纠缠着叫人留下。
想走的人留不住,这是他从小就知道的道理。
他听着衡宁悄声走出自己的房间,又疲惫地阖上眼。
但衡宁没有立马离开,他听见客厅穿来来来回回的脚步声,接着,更多的嘈杂又哄得他睡了去——
知道他要走,温言书反而没了负担,大脑放空地昏睡了去,等醒来,天都已经完全黑了。
睁开眼的时候,家中便只剩下他一个人了。温言书昏昏沉沉地摸起床头的水杯润了润喉咙,接着整个人发飘一般,从房间挪到了客厅。
睡糊涂了,他就忘了方才衡宁还在房里守着他的事情。直到看到桌上那一张显眼的便利贴,他才清醒了三分,凑过去看上面的字。
“炒饭在厨房,吃之前热一下。我有事先走了,需要人陪找胖子。”
温言书愣了好久,才想明白原来梦里哗啦啦的声音,是衡宁在厨房里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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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跻着拖鞋跑去厨房,那一小盏子上蒙了一层保鲜膜,里面是一碗。
温言书看着那碗炒饭——胡萝卜丁、芹菜沫,混着一些火腿片儿和肉丝,他的刀工极好,简单一碗炒饭都能看出这人不同寻常的细腻。
温言书捧起碗,放进微波炉里,看着那橘色灯光下不停旋转的炒饭,不一会儿整个人都被那香气笼罩住了。
这时候他终于觉得饿了,睡了整整一天,直接跳过了中饭来吃晚饭。
以前工作忙的时候经常会这样,但每次都是饿得自己下厨,或是胡乱在街边买点什么东西果腹。
饭热好了就能吃,这一个简单的场景,却是他很多年都没有体会过的。
或许这就是家的感觉?温言书把热好的饭从微波炉里取出来,那温度直接顺着碗壁爬上他的全身。
暖和得他鼻子都开始发酸了。
他就这样一声不吭地扒拉完了这碗饭,脑子不愿多想,只让自己沉浸在这短暂的“家”的幻境之中。
许久,他扒拉到一粒米都没有剩下,这才缓过来,尝出那炒饭的味道——好吃,要是辣一点就好了。
衡宁明明喜欢吃辣,做菜却从来不放辣椒,高中去他家蹭饭的时候温言书就抱怨过,那人也总是一句“对胃不好”就糊弄过去了。
他在客厅徘徊了良久,他能感觉到这里处处都是衡宁留下的气息。
但这个人却还是逃走了。
有那么一瞬间,温言书感觉到了一丝泄气,他想到小学的时候父母闹离婚,他想留下爸爸,却一遍又一遍听着母亲恨恨地强调:
“留不住的,想走的人根本留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