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也是因为心里不当回事,就更难谈什么掩盖痕迹了——真正去查的话倒是有不少的线索。
这对于来查案的罗真是好事,因为此时的刑侦技术真的不行,若是犯案者有反侦察意识,就算他再是观察入微,也很难抓住证据。毕竟观察力强、逻辑能力出众是一回事,让人能够认罪伏法的证据链条又是另一回事,不是有前者就能有后者的。
罗真真正去查案的时候,发现这案子是好查,又不好查!好查在于犯案的人并没有收敛、警觉,露出的破绽很多,只要往上找找,总能找到愿意说真话的人。而且只要看看还未出殡的李小三尸体就知道他是死后投水,还是被水淹死的(关于这其中的差别,此时的人已经有一定认识了)。
想要证明李小三是死于他杀不难,想要找到动手的人也不难,但想要再往上查却是为难了!下面的人当然知道是谁指使的,但口说无凭,人家也能正大光明地说是诬陷——‘人证’这种存在,在此时来说,属于可以取信,但不一定能够取信的证据。
再者说了,指使者也不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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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有了指证,并且许盈坚持相信人证,也只能到这一层为止。至于奴仆之流会不会出卖主子,那可能性就很低了。
这种奴仆一家老小都在主家,谁敢背主?
不过罗真也没有因此灰心,而是将能抓的人都抓了起来——能被弄去杀人放火的,一般也是本地的坏分子,他们在往常就充当着地主豪强手套的角色,搞一搞这些人,至少能整理地方风气,让这些人给大户们卖命时多考虑一番。
这些人中除了杀了李小三的两个人(是合伙所为),其他人都没有造成人死亡,只根据放火造成的经济损失量刑——其实杀了李小三的两个人并非主谋,按律法来说也是罪不至死,但他们咬死是自己杀人,背后没有人指使,那就只能判死罪了。
除了量刑,这些人家里还要给受害者赔偿经济损失!有些人说家里没钱的,就直接延长刑期!
此时的刑罚大抵是流刑、杖刑、肉刑之类,关押在牢房什么的倒是不多见。许盈也没有只是关押,而是让他们在押期间做苦工...反正县里有工程就要用徭役,这类苦工本来就很多,而且以后再抓什么人,也可以照章办理。
倒不是图这能免费用工,而是想用高强度的劳作威慑潜在的犯罪者...毕竟一个县的犯人终究只有那么多,指望他们能省多少工钱,那就是想得太美了。
“这两人杀了李小三,虽判了斩首,却对李家于事无补啊!”消息传出来的时候刘金刚叹了一口气,而他也知道若还想要什么就是‘得陇望蜀’,贪心不足了——是的,即使是他也没敢想事情查到这个份上还能往上查,此时的人默认最多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