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叔乔的观念很朴素,接近于《鹿鼎记》中的韦小宝...那就是有本事的人不会溜须拍马,而一个人若是过于讨好上司,那估计本事也就稀松了。这固然是一种偏见,但在接触不深的
情况下,也是一种判断方法。
卫琥不知道正常的县衙小吏杂役该是什么样子,河东卫氏再没落,也是历史悠久的势族,他又是显支公子,若没有特殊情况,哪会直接和这等小人物打交道。乐叔乔就不同了,去建邺前他很长一段时间呆在流民营。
他的生活当然不会像流民一样,但确实是三教九流都能接触到一些。他父母觉得那种生活环境对小孩子的成长不好,但乐叔乔本人确实是在这种复杂的环境中学到了许多。
小吏杂役之流,最为刁钻!就算是新来的县令大人,他们表面上恭恭敬敬,实际却不会有什么‘服务精神’。左右县令大人无事也不会对他们怎样,觉得他们太卑贱了,就算是做了什么不得体的事,也只会当他们本该如此。而若是有了什么功劳,他们同样也很少有奖赏就是了。
县令是流水一样,除非是本地大族人家子弟担任,不然往往是来了又去。他们这些本地出身的小吏杂役则不同,铁打的江山一样!不管谁当县令,他们始终都在!这一点上,主簿、功曹等都比不上他们!
乐叔乔少年时好歹也是个流民帅之子,但在自家受招安之前,那些县中小吏对他也并无多大尊敬。或者说,尊敬都是浮在表面的,人人都知道他们油滑轻佻,只是又无法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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