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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S市入了秋,路上落叶纷纷,潮水般漫涨。()

小陶!你真不参加联谊啊?同个组的同事也是陶楂的学长,他早陶楂两年进入研究所,陶楂在校的导师也是学长的导师,一毕业,导师和学长就将陶楂引荐进了S市的物质研究所。只是陶楂现在的研究方向还没确立,他还在给学长打下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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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长是个学术疯子傻子,他一点都不知道陶楂不是单身。

陶楂把换下来的工作服挂进衣柜,摇了摇头,“不去。”

“和我们组联谊的女生特别漂亮呢,你不去真是可惜了。”学长摸着脑袋,他已经有些在秃了,他的头发本来就不算茂密。

他最羡慕陶楂,学校里是这副样子,现在也没怎么变——面试的时候,一些老师还以为他是谁带到所里来的高中生儿子,结果一看年龄,27,学历博士。好吧好吧。

陶楂把毛衣从头顶拉下来,“我有男朋友,我说过很多次了。”

学长撑着衣柜门,“有说过很多次吗?”

“我先走了。”陶楂拾起手机和车钥匙,背着包出去了。

他一出门,就撞上同所但是资历更深的前辈,他道了声“李工”,对方似乎还没有要下班的样子,“你下班还挺准时。”

“……”陶楂在心里反驳,他工作都做完了肯定准时啊,当他那么多论文是白发表的啊,货真价实的实力,他又不是大水货。

与李工道了别,陶楂再出去时就没遇到其他人了。

李工注视了会儿他的背影,无奈地摇头笑了笑。

研究所停车坪里,陶楂小心地把自己的新车从停车位里挪了出来,车是陶桐桐给他买的,非买非买,其实……也没那么想要。

但陶桐桐很担心林寐给他买,陶桐桐觉得金钱会把人的脑子都给泡坏,始终觉得林寐是外人,所以陶楂毕业前两天,她就迫不及待拉着陶楂去挑了车,还特别强调,不许给陶大行开——陶桐桐就是不喜欢陶大行,她喜欢精明的,像她。

陶楂给车前放了几只泡泡玛特,车上抱枕也是联名周边,还有泡泡玛特的贴纸。

回家的路上,他接了一通电话,都没顾得上跟林寐说一声,陶楂调转车头就往机场开。

宁鑫这么多年就回来过不超过五次,每次回来呆不上一周,他第一次回国是在陶楂大二的时候,陶楂本来想跟他绝交,为什么出国两年才回来一次,他就说宁鑫没把自己当朋友。

但第一次回国的宁鑫瘦了一大圈,他过得没陶楂想象得那么好,除了英语变得好了一些,其他明显变糟糕了。

陶楂那时候才知道,宁鑫家那么有钱,也没能让宁鑫拥有一个可以自由选择怎么过的人生。宁鑫的父母的确没有指望他继承家业,他们会雇佣专业人士和团队打理资产,而宁鑫只需要负责监管,所以宁鑫必须要拥有可以辨别和监管的能力。

宁鑫那天抱着陶楂说了很多,说没人爱他,他成长得比陶楂要快。陶楂仿佛在

() 倒着长,在林寐的守护下开始对外界的“伤害”变得钝感。

第二次回国,陶楂大四,那时候陶楂保送硕博,正好有几天假期,陪着宁鑫玩了几天,宁鑫那一次的状态非常好。

第三次就不行了,比第一次还要瘦。

他说自己跟李辛谈恋爱的事情被发现了,李辛被他父母压着签下了不平等条约,李辛要给宁家打一辈子工,宁鑫看不懂那合同,但是他能看懂最后一行字,自己没有更改合同的资格,也就是说,这是李辛跟他父母之间达成的协议,他受益,但他做不了主。宁鑫觉得是自己把李辛的一辈子都给毁了,没有人的理想会是给一个笨蛋当一辈子的仆人。

陶楂感到很无力,他帮不了宁鑫,结果一扭头,看见宁鑫那对象在笑。

“……”他觉得事情应该没有宁鑫说得那么糟,起码他男朋友应该很是愿意的。

“我给你跟林寐各买了礼物,”宁鑫憋不住,“你的是我找老师给你设计的泡泡玛特手提箱,超级贵的,不过幸好我有钱,林寐的是我在酒庄里买的一支葡萄酒,我不在乎他喜不喜欢。”

“班长把聚餐的地址发在群里了,去的人好像不多,不到二十个。”

陶楂把车开到机场出口时,宁鑫和李辛正好在路边,他放下车窗,不出意外看见宁鑫不可思议到失控的表情。

“我以为你买车是骗我的!你怎么不跟我说嘛,”宁鑫拉开车门,李辛已经主动去后备箱放行李箱,主动自己一个人坐在后座,宁鑫坐在副驾驶,“你跟我说了,我给你买呀,奥迪太破了。”

换做以前,陶楂该烦宁鑫了,除了钱,一无所有的笨蛋。

现在的陶楂心里没起什么波澜,“安全带系好。”

宁鑫磨磨蹭蹭地系了安全带,车里安静了会儿,宁鑫把脑袋伸到陶楂旁边,小声问:“你这么高冷,是跟林寐学的吗?”

情侣在一起久了,难免会互相影响,表浅的一点或许是穿衣风格,深一点的,连性格都会被影响到。

要么就是陶楂整天做实验做研究,做得变得很有智慧的样子。

陶楂没空理他,他在等红绿灯的时候给林寐发消息。

[陶楂:今天要晚点回去,宁鑫回来了,和班里同学一起聚一聚。]

到下一个红绿灯的时候,林寐那边才回消息。

[林寐:好的,我也会晚一点,徐序回来了。]

.

林寐这边的情况要比陶楂那边糟糕许多,曹严华跟徐序打了一架,两人快十年没见,一见面就吵。林寐坐在中间也懒得劝架,给两人分别倒了一杯水,结果全泼两人自己脸上了。

打了一架,倒好点了,能像以前那样坐着好好说话了。

只是曹严华心里有气,说话就难免带刺。

徐序一向寡言,可说话却字字扎心,“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去过我学校?”

林寐挑了下眉。

曹严华指着徐序鼻子,“我再说一遍,我没去,

你看错了。()”

徐序轻轻拂开曹严华的手指,那你没去。?[(()”

像是打在了棉花上,曹严华不再说话。

曹严华早已经接手了家里的产业,徐序这次回来也是为了给自家工作,两人就算今天没见,以后商场上也免不得要见。

徐序不再将目光停留在曹严华身上,他看向林寐,“你怎么样?”

“还好,”林寐手里捏着玻璃杯转了半圈,“在想什么时候结婚。”

“……”

曹严华和徐序一同出现了学生时代的无语表情,过了这么多年,林寐还真是一点没变啊。

“谁让你回答什么时候结婚了啊?”

“能不能别学我说话?”

徐序沉了口气,“是问你工作,怎么样?”

曹严华什么都知道,他抢答,“林寐没在林元君公司给他工作,只拿自己那份分红,他现在华丹证券。”

“没问你。”

曹严华嘴角抽了下,脸色沉下来,不像刚刚玩儿似的,他站起来,越过桌面一把抓住徐序的头发,“不是我对不起你,是你对不起我,能好好说话么?”

徐序自尊心极强,薅着桌子上的玻璃杯就砸在了曹严华头上。

林寐靠在沙发背上,扶额,又开始了。

“再打我就回去了。”林寐淡淡开口,第一次提醒,也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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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辛扫了眼宁鑫跟陶楂十指相扣的手,想说什么,又看往别处。

他还记得上次因为陶楂冷战,宁鑫站在沙发上,理直气壮,“你懂不懂男朋友跟好朋友的区别,你为什么要吃陶楂的醋啊?你这样就显得智商特别低,人也不好看了。”

陶楂嫌宁鑫黏人,他手心被宁鑫握出了一手的汗,不让牵手就要把手臂挽着。

站在男仆咖啡馆店门口,陶楂停下脚步,看向宁鑫,“你确定地址没错?”

宁鑫看了眼手机,看了眼咖啡店广告牌,“没错啊,班长说是纪念订的位置。”

纪念……

是她能干出来的事情。

陶楂还在犹豫着要不要进去,大门被推开,化着浓妆,身形高挑的女人歪头接着电话,她甩了下头发,“你跟着地图走不就成了,瞎?”

纪念的声音。她挂了电话,眼睛一眨,就把陶楂和宁鑫给看进了眼里,面对面愣了好久,她眼睛一红,“靠!你俩在门口杵着当门神呢?!”

“这是……”她看向李辛。

宁鑫急忙把李辛推到前面介绍,“我男朋友。”他还加上一句,“帅吧。”

纪念说了句“你好”,一手抓着陶楂,一手抓着宁鑫,往店里走的时候,还不忘让李辛跟上。

一进门,陶楂就被一声“主人下午好”吓了一跳。

见他愣着,漂亮的青年又弯腰用日语说了一遍。

陶楂脖子都在发麻,“你……你好。”

店内人不多,但都是年轻人,

() 打的招牌就是男仆,所以侍应生的容貌标准基本都在普通帅哥和帅哥之上,着装也完全比对着陶楂印象里的男仆服饰一比一还原,每个人身上的小饰品还各不相同。挺、挺好看的。

陶楂脸上被贴了一个红苹果的小贴纸,他扭头去看宁鑫,宁鑫被贴了好几个,李辛正黑着脸给他撕下来。

纪念定的包厢,一推开门,里头的哄闹声就吓了陶楂一跳。

“哎哎哎,现在要见陶研究员一面可不容易,还是在这地方见,学长知道了不得把我们都给……嘶——”说话的是廖芃芃,当年的生活委员,她还是跟高中时候一样的装扮,清汤挂面般的妆容,岁月似乎没怎么摧残到她。

她旁边的马藏文着实被摧残到了,陶楂看了马藏文最久,因为马藏文当年最引以为傲的肌肉已经消失了。马藏文变成了一个胖子,笑起来变得憨厚,他手里抱着一个肖似他的小女孩,指着陶楂说:“那是叔叔,爸爸的高中同学。”

这还不够让陶楂震惊的,陶楂彻底震惊住是在看见纪念走到位置上坐下,很自然地跟后面的男仆接了个吻的时候。

“我男朋友,这里的老板,自己人。”纪念介绍道。

陶楂松了口气,他还以为这里的男仆都跟客人随便接吻呢。

坐下后,便是叙旧的时候了。

多年不见,别说喝咖啡了,就是嗑一把瓜子,都能讲个一天一夜不带停的。

纪念伏在桌子上,“陶楂你还跟林寐在一块儿呢。”

陶楂吃着一块樱桃蛋糕,点点头,“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