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水割。”他视线描摹着女人的五官。
谢无臻泯了一口,“时间还差点,威士忌和水的比例为1:2.5,才更能激发酒醇厚复杂的香气。”她放下酒杯,“重做一杯。”
周熠委屈巴巴地看着谢无臻,见她不再理会自己,只能道,“好。”
十几分钟后,周熠揉了揉有些酸的手腕,再次将酒递给了谢无臻。
谢无臻这次连喝都没有喝,直接道,“不行,搅得不够快,没有均匀冰霜,重做。”
周熠表情更加焉了,不就是昨天晚上自己昨晚翻墙进谢无臻别墅里爬床吗,至于这么折腾他,今天都不给他一个笑脸。
“不愿意?”谢无臻抬眼去看他,那双眼睛像是落满了银河星辰,一眼就让人沉沦进去。
美色惑人,周熠一下子就看痴了去,“没、没什么,我马上重做。”
又是一个十几分钟,周熠觉得自己的手腕都要断了,他将酒递给女人
,忐忑不安地等着谢无臻的评价。
“不错。”女人如此道。
周熠刚送了一口气,就听见他继续说,“再来杯拉莫斯金菲士。”
拉莫斯金菲士,外号“调酒师的噩梦”,因为酒里有大量的蛋清奶油,所以摇制的时间格外长,一般需要shake近半个小时,如果说水割废手腕,那么拉莫斯金菲士就废手臂。
“客人,这位主调连做三杯水割,怕是没有力气了,要不然我来帮您做,我曾经也学过调酒。”旁边老早就盯上谢无臻的一个外地公子哥见缝插针。
周熠狠狠地剜了旁边的调酒师一眼,他爹的,竟然想跟他抢人。
他一个眼神,自然就有人上前把那个公子哥弄走,瞧见公子哥远离的背影,周熠心情大好,他睁眼说瞎话,“那位客人好像家里煤气泄露了,还是让我来为您调酒吧。”
谢无臻没有理他,喝着手中的水割,等到周熠将拉莫斯金菲士递给她时,她已经要醉不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