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手套只有手掌心的位置,连带着手套关节处,也只有一半。
这是什么手套?
大家一愣。
司务长在旁边介绍,“都拿起来试下。”
“光看着有什么用?”
这话一说,大家立马回神,有人就拿起来试了下,一戴上后,手掌心就发热,只是露在外面的指头,却凉飕飕的。
“这手套有些神奇啊。”
司务长,“手心暖和不?”
李营长点头。
“那你戴着手套去干活试下,去拿个铁锹,把这一片雪给铲干净了。”
这几天漠河又开始陆陆续续下雪了。
虽然不大,但是地上一天到晚都是湿漉漉的,不舒服的很。
李营长按照司务长的话,戴着手套干了一会活,很快他就发现这里面的不一样了。
“戴着半截手套干活,根本不影响。”
他们以前干活都不戴手套,不是不怕冷,而是戴着厚厚的手套,实在是不方便啊。
说个不好听的,去撒尿都还要觉得手套太厚,不好脱裤子。
但是,这个半截手套完全不会。
手掌心的位置被护着后,很是暖和,而十根指头露在外面,很有力度,不管是抓东西,还是握东西,都丝毫不影响。
“戴着这手套,好适合干活啊。”
李营长这话一说,大家纷纷拿起来试了下。
秦团长先来,他手大便挑了一双相对大点的手套,戴上后握了下,“还真是。”
“我感觉哪怕是上山都可以戴上了。”
“甚至巡逻也可以?”
“谁的注意啊,这么聪明,既能保暖又能不影响干活。”
司务长轻咳一声,“这是沈美云同志的,她给她女儿织了一双露关节的手套,让对方写作业的。”
“被我看到了,抄了过来。”
这话一说,大家面面相觑。
“沈美云同志的可真会做东西啊。”
“我也觉得,她很是心灵手巧。”
“要不怎么说是大学生呢,脑子就是活。”
“对了,季长峥,你有没?”
前几天季长峥戴了一个灰色围巾,去跟他们挨个嘚瑟的样子,他们可是熟记于心的。
季长峥漫不经心的把手从裤兜里面掏出来,在大家面前晃了晃。
一双灰色的半截露指手套。
咳咳!
他开始还觉得有些奇怪,不好意思拿出来。
万万没想到——
竟然成了大家追捧的存在。
这下,季长峥也就可以正大光明的拿出来了。
这一拿,有人酸了。
“沈美云同志是你爱人就是好啊,正大光明的给你开小灶。”
季长峥唏嘘道,“谁说不是呢?”
“我家美云不止是心灵手巧,还特别会体贴人,她不止给我织围巾,还给我织手套,对了——”他得意一笑,撩起来裤腿,“还说我要本命年了,提前给我织了一双红袜子。”
这——
现场瞬间炸了好吗?
大家顿时羡慕坏了。
“把这人赶出去,赶出去!”
“就是,有围巾就算了,他还有手套,有手套就算了,他还有本命年的红袜子。”
这就离谱了啊。
这年头谁不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啊。
别说红袜子了,就是破袜子都没几双的,甚至好多人冬天都不穿袜子的。
袜子在脚上每天来来回回走路,特别废布料。
三天两头的破洞,所以还不如不穿了。
至于,红袜子那就更不可能了。
李营长这人贱兮兮的,还忍不住蹲下去摸了下,“你这是毛线袜子?”
这话一说,大家顿时下意识地看了过来。
“不会吧?用毛线织袜子?”
在场的人但凡是结了婚的,就没人不知道毛线有多贵的。
自家婆娘给他们织一件毛衣,那都是要碎碎念三个月以上的,而且一件毛衣最少要穿五年以上。
所以,在所有的男人们眼里,毛线等于贵,毛线等于毛衣,等于只能穿身上,还要爱惜的穿,不能弄脏了,弄破了。
毕竟,一件毛衣要穿好多年的。
用毛线织袜子,穿脚上。
那就有些奢侈了啊。
眼见着李营长还去摸,季长峥一抬腿,漫不经心的收了回去,“是呀,羊绒毛线我爱人前段时间,不是去了哈市吗?”
“特意买了羊绒毛线织的。”
当然,季长峥是不会说的,这一双红袜子的毛线是哪里来的,是沈美云织围巾没完的边角料,勉强勾了一双袜子。
本来是打算让季长峥过年穿的。
结果——
季长峥这人藏不住啊,昨儿的织好了,今儿的一大早就穿上出来嘚瑟了。
“对了,你们爱人没给你们织吗?”
“司务长,你爱人和我家美云,可是一起去的哈市,还有参谋,你家爱人也是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秦团长爱人好像也去了?”
“我听美云的意思是,每个人都买毛线了啊?”
这话问的,大家都沉默了。
秦团长扭开头,周参谋选择去外面抽烟。
事情没办完,还离不开的司务长骂骂咧咧,“季长峥,你闭嘴吧你。”
“你有红袜子,你了不起啊。”
季长峥下巴一扬,“你有吗?”
司务长,“……”
不想理这人,半晌才憋出一句话。
“我媳妇再给我织毛衣。”
他们也有的好吗?!
他深吸一口气,不想和季长峥说话,转头朝着食堂的战士们说道。
“来来来,大家说正事,这一批半截手套,目前还不够每个人都发一套,所以只能给每天去值日的人来食堂领,用完后自觉在放到食堂的箱子里面。”
“还有这护膝也是。”
满打满算勉强愁了三百套,但是部队可不止三百个人呢。
大家有些意外。
“不是每个人一套啊?”
“那什么时候可以每个人分一套?”
司务长哪里知道。
他摇摇头,“这要看沈美云同志那边的情况了,养兔场如今是她在负责的,不过按照季节性来说,到了春天兔子们会再次褪毛,到时候是能在做一批的。”
不过春天来了,大家也都不需要了就是。
只能说提前做了,等到来年冬天用。
听到这话,大家倒是没在问了,要值日的人,一人去挑了一双手套和护膝,顺势就戴上了。
还特意在食堂的大堂里面转了下,仔细地感受了下。
“还别说,这加了兔毛的手套和护膝,就是暖和啊。”
穿戴在身上,明显感觉到那一块皮肤,慢慢热乎了起来。
“那当然。”
“人家沈同志可是高材生,她想出来的办法自然是有用的。”
兔子厂开了一段时间了。
但是,好像从来都没有人想过,要把兔子毛收集起来,用来做手套和护膝。
这话说的,话题不知不觉间,又转移到了季长峥身上。
“季长峥也是运气好,娶了沈同志回去。”
“不然,如果沈同志如今是单身的话,咱们大家都有公平追求的权利对吧?”
季长峥冷笑,“当我死了是吧?”
“死了这条心吧!”
他都结婚了,把美云娶回家了,还有人惦记着呢,真是过分。
*
沈美云发现自己不管是上下班,还是去食堂的路上,都有战士们主动和她打招呼。
“嫂子好。”
“弟妹好。”
“沈同志好。”
“沈厂长啊。”
沈美云,“?”
甚至,还有在站岗的哨兵,哪怕是在不能动的情况下,还是主动朝着她微笑示意。
沈美云觉得奇怪,便朝着季长峥问道,“他们怎么突然怎么热情?”
她在部队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怎么大伙儿突然之间,就热情无限了?
季长峥黑着脸,但是到底是没瞒着,“他们是为了感谢你,之前想出来的那个半截手套和护膝呢。”
沈美云意外了下,旋即笑了起来,“他们真可爱。”
季长峥脸更黑了,他特意走到沈美云面前,低头敛目,“我呢?”
“什么?”
沈美云装傻。
“我不可爱吗?”
这——
沈美云捂着嘴笑,“季长峥,你怎么这么可爱。”
她简直不敢想象,这么一个大男人,冲着要夸他可爱的样子。
这话,如愿以偿的把季长峥给安抚好了。
他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这还差不多。”
沈美云四处看了下,没人过来,便偷偷地啄了下他的脸,“好了,季同志,去上班吧,多赚钱钱给老婆花。”
这哪里得了。
季长峥心里一下子开了花,他扭捏道,“那好吧。”
顿了顿,都要走了,才飞快地说了一句,“你织的围巾,手套还有袜子,我都很喜欢!”
沈美云忍不住笑了。
“嫂子,司务长喊你去一趟养猪场呢。”是一位小战士远远的跑了过来。
沈美云嗳了一声,“来了。”
等她到了养猪场后,便直接走了进去,天气冷,养猪场里面的味道也没夏日那么大。
在加上沈美云点了干艾叶来熏,所以沈美云一进来就闻到了一股艾香味。
“司务长,你找我?”
进来后,便取掉了帽子,露出一张明艳到不可方物的脸。
司务长呆了下,旋即这才对着沈美云招招手,“这不是过小年了吗?食堂这边打算晚上让大家伙吃上肉。”
“我和领导商量了下,打算从咱们养猪场这里,挑一头猪过去宰了,晚上吃。”
这件事自然要提前和沈美云说一声。
挑哪一头猪,也是由沈美云来决定的。
沈美云知道会有这一天,但是没想到这么快,她思索了下,“大河领着你去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