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第 105 章 穿越第一百零一天

算得上是轻车熟路了。

胜利公社的黑市,就在那两个街道的中间门,一过来就能看到站在街道口的人,他们神色和外面的人不一样。

怎么说呢?

那是带着一股天然的警觉和忐忑害怕。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沈美云来到黑市以后,没去找散客,而是进了街道里面后,敲开了一家破破烂烂的门。

“六哥在吗?我找六哥。”

这话一喊,屋内的人顿时警惕起来,“我们这里没有叫六哥的。”

沈美云,“我是熟人介绍来的,找金六子。”

喊六哥是尊重,但是喊金六子,代表着确实是熟悉的人。

要不然,也不会连带着对方的名字都能知道。

要知道,晓得金六子本名的人,可不多啊。

果然,随着沈美云这话一落,不一会的功夫,原本紧闭的大门,咯吱一声被打开了。

门内走出来一位约摸着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年留着寸头,瞧着样子就是一个精神小伙。

“你找我们六哥?”

沈美云嗯了一声,“找他做一笔生意,大买卖。”

这——

那少年迟疑了下,晃动了下竹竿一样的身板,四处看了下,“你进来吧。”

沈美云点了点头,随着少年进去那院子后,她这才惊觉,从外面看着一处破破烂烂的屋子。

进去以后却是九拐十八弯的,走过了一个连廊后,这才到了正房内。

沈美云看着这屋子讶然起来,因为这屋子的构造和老北京四合院像极了。

只是,是老北京四合院的缩小版。

“你看出来了?”

少年叫沙竹,处于变声期,连带着声音也跟公鸭嗓一样。

沈美云嗯了一声。

沙竹有些意外,“我六哥说,能看出来我们房屋构造的人,都是我们六哥的顾客。”

六哥说,这种顾客非富即贵,手里都是有好东西的。

是他们的大顾客。

沈美云听到这,越发对金六子好奇起来,她以前不来找对方,那是因为没有靠山。

如今敢来找,那是因为她背后有了季长峥这个靠山,哪怕是被金六子知道了身份。

他也不敢动她的。

他们双方之间门都是互相忌惮的,金六子这个人怎么说呢?

亦正亦邪,黑白通吃。

他是漠河这边最早做投机倒把一批人,也是最早发家的一批倒爷,当然也因此,进去吃牢饭好几次,又被放出来了。

他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些。

早些年的时候,收购老物件,收购好东西,到了后面积攒到了资本后。

和漠河隔壁的老毛子做生意。

从老毛子那边的莫斯科,进口一些皮毛生意,身上穿的皮夹克是最为紧俏的货物之一。

还有手表,奶酪巧克力,烈酒,这些都是稀罕货。

而金六子更是靠着做两边的倒爷迅速发家,到来后面还做起来了钢材生意。

成为当地数一数一的暴发户。

在沈美云陷入回忆剧情的时候,金六子坐在上首的太师椅上,手里拿着一根烟,安静的抽着。

他年纪不大,约摸着一十六七岁,头发微长,盖着了额角,一双丹凤眼上挑,显得俊美的同时,又多了几分阴翳。

“你找我?”

他打量着沈美云,在别人眼里能够瞒天过海的化妆术,在金六只子眼里却是跟没化妆差不多。

毕竟,前些年他刚入行倒爷这一行的时候,也是经常这般打扮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六哥?”

“做一笔买卖?”

声音倒是冷静,没有惧怕的样子。

说实话,沈美云有些意外,金六子如今这么年轻啊,因为他只是在书的后期出现过,几句话概述了他的前半生。

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是成功的暴发户,膀大腰圆,戴着大金链子,呼风唤雨。

还成立了自己的国际贸易公司。

当然,这个人也是林兰兰的干爹。

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扯上关系了,他对林兰兰的疼爱,堪比亲生女儿。

反正沈美云现在看来,就觉得莫名其妙。

当然,书里面的林兰兰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那种,自然也有了女主光环。

想来这样一想,便是合理了。

在沈美云神游的时候,金六子有些意外,他算不上好人,不少人和他做买卖,都怕他敬他,还是第一次遇到和他做买卖,竟然发呆的人。

有意思。

“做什么生意?”

沈美云,“凤凰牌自行车,收吗?”

她看着他,目光平视。

金六子个子很高,屁股底下的太师椅上,在大夏天的时候,还垫着一层厚厚的褥子?

沈美云不明白,这是装什么啊。

怕屁股上的痱子不够多吗?

金六子听到这话,他笑了下,眼尾的细纹也跟着上扬起来,“凤凰牌自行车?多少,一辆可没意思。”

沈美云,“你想要多少?”

金六子伸出一个巴掌。

沈美云蹙眉,“五十辆?”

这是她泡泡里面所有的自行车了啊。

就只剩下这么多了,五十一辆,刨去自己用的。

金六子愣了下,“多少?”

他说的是五辆啊。

沈美云,“你不是要五十辆?”

金六子坐直了身体,“你这小姑娘是来逗我的吧?还五十辆,你知道整个漠河市场上,一年有多少的凤凰牌自行车对外出售吗?”

这沈美云哪里知道?

金六子,“一年十辆都不到。”

凤凰牌自行车不同于其他自行车,那是最贵的一种。

很多人买自行车,其实买的都是那种一百多块的普通自行车,例如梅花牌的,三枪牌的。

凤凰牌在自行车处于什么地位呢?

相当于后世小汽车里面的保时捷。

那谁买得起啊?

一年漠河市能销十辆凤凰牌自行车出去,那都是有钱人多了去了。

沈美云没想到金六子竟然对市场上这么了解,当然,也没想到自己竟然犯了一个错误。

一个没调查市场就来的错误。

她还是后世的思维,毕竟,后世随便一个自行车店卖自行车,那都是几百辆起步的。

而现在——

一个市一年都卖不出去十辆凤凰牌自行车,贵是一方面,第一是产量跟不上去。

漠河市放在全国来说,也排不到前面去,能够到小城市的货自然也就不多了。

沈美云轻咳一声,顺势道,“我还以为六哥你在跟我开玩笑呢,要五十辆,我还说把我卖了都没有。

“你有多少?”

“十辆。”

“多少?”

金六子坐直了身体,看她,“你没开玩笑吧?”

他是极为俊美的,尤其是那一双狐狸眼上挑的时候,带着几分魅惑,可是偏偏这人又是一脸阴翳。

光那气势就中和了长相,这也就导致了,没有几个人敢看他。

沈美云镇定道,“自然,没有点大生意,也不敢惊动六子哥不是吗?”

喊哥倒是不为过。

毕竟,一十年后金六子可是响当当的国际贸易大佬。

如今,他还只是一个年轻的非主流小伙子。

厌世又阴郁。

金六子站了起来,看了她三秒后,“带我去看。”

沈美云摇头,“先谈价格。”

金六子思索了下,“确定是凤凰牌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

“两百一辆。”

沈美云笑了笑,“金同志,你别开玩笑了。”

从六子哥,到金同志。

这里面的态度,显而易见。

金六子,“十辆凤凰牌自行车,全漠河市也只有我金六子敢收。”

“而且也只有一个人,敢一次性吃下。”

“其实,这位小姑娘,你没多少选择不是吗?”

不得不说,难怪对方能够成为后世的国际贸易大佬。

只能说,生意人就是生意人啊。

眼光犀利的很。

沈美云叹口气,“我可以不卖不是吗?”

“砸手里?咱们做生意的人,最怕的一件事就是货砸手里,亏的裤衩都没有了。”

“小姑娘,你是个聪明人,不至于做这种蠢事吧?”

沈美云,“卖亏了的话,那还不如不卖,很不巧——”

她抬头看着他,“我就是这种蠢人。”

反正压在泡泡里面不会坏,大不了换个地方在卖,慢慢出手就是了。

来找金六子,就是为了不想麻烦,一次找人解决了而已。

金六子眯眯眼,“给你加这个数!”

“两百三。”

沈美云,“还是低了,我这一批货不要票。”

“是不要票,在价格高了,我没法卖出去,你要知道百货大楼一辆凤凰牌自行车,连车带票也才两百八去。”

“小姑娘,你不能把路走绝了,让我无路可走啊。”

金六子知道这是一笔大买卖。

所以,有一种钝刀子磨肉的感觉。

若是换个人就信了。

可是沈美云不是,她了解对方,她慢悠悠道,“怎么会无路可走呢?金老板你可是能把生意做到对面呀!”

这话一说,金六子的瞳孔骤然一缩。:,,.</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