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在快傍晚的四点四十七,有了两人的第一次碰面。
颜觅先他出现在了便利店,用很奇怪的搭讪手法给他付了水的钱。
只是在后来的回忆里,某人十抗拒把这个行为称之为搭讪。
那就日行一善吧。
他被颜觅善了。
以说,他什么时候对仅过一次的人印象那么深过。
记得他很白,记得他比自己矮一点,记得他头发是卷的,记得他头发的小揪揪,还发现了他容易脸红。
又以,仅第二天的第二次面,他就发现颜觅鼻尖有颗痣。
实也不正常。
不正常到心痒痒,去跟人家要微信。
再往后,篮球场丢衣服讨水喝的这个行为,已经可以称之为暧昧。
被后来的颜觅批评为撩他,确实一点不冤枉。
再再往后,邀请才三面的人一起吃饭。
再再再往后,因为一件小事,而酸颜觅的野王并不是自己。
特幼稚。
吃了『性』的亏,裴焕一直意识到自己什么情况,只会下意识靠近。
后来明白过来,才知道一切早已发生。
他喜欢和颜觅说话。
喜欢看颜觅笑。
喜欢逗颜觅。
喜欢和颜觅聊天。
喜欢和颜觅吃饭。
每天都看到他。
也每天都在他的第一条消息。
颜觅要什么都尽可能地给。
能逗到他可以开心很久。
颜觅说什么,他很容易就好好好。
有迹可寻之后,裴焕不得不笑自己,原来喜欢那么的早。
他还记得醒悟那天,他把颜觅那个视频看了很多遍。
确实是个很傻的行为。
不能否认的,冷风也不觉得冷了。
他也记得,那天再次冷静下来,已经是凌晨四点。
一切明朗,一切又变得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