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第112章 送一程 “若有谁胆敢背叛……

虽然中途哥哥挣扎着捂住了他的眼睛,但他看到了,都看到了。

现在,仇人身体里流淌出的鲜血,再次染红了他的眼底。

呆怔之中,他忘记了隐藏和躲避,猝不及防地被掀开帘子准备进入大帐的秦霸撞见了。

等他回过神来,想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不知道是不是刚刚发泄过,看到他,秦霸竟然没有那么生气,甚至心情很好似的,轻轻松松地伸手将他拎了起来,看稀奇似的打量了一番,又随手丢在地上,“你怎么在这里?”

逃命的时候,他当然不会想着要带上温寒这种累赘,在这里看到他,秦霸确实有些吃惊。

“义父。”温寒跪在地上,恭敬地喊了一声,想了想,又朝对方“汪”了一声。

似乎是被他的行径取悦,秦霸顿时大笑起来,不再追究他是怎么跟上来的,只是道,“哈哈哈,好,不愧是朕的哈巴狗儿,倒是有几分忠心。”

说着,扬声命人从火堆边取来一大块烤肉,说是赏给他的。

温寒确实饿了,接过来大口大口地吃,看得秦霸又笑了一声。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失去了太多东西,而温寒的到来又是未曾料想到的,以至于秦霸对他产生了一些不该有的期待。等他吃完了东西,甚至格外开恩,表示他的狗窝没带来,暂时允许他睡在自己的榻下。

温寒冷静地谢了恩,举着两只油腻的手,说要出去梳洗一下。

秦霸摆手,“滚吧。”

对于温寒的出现,下面的人估计也有些诧异,不过他们自是不敢多问,既然秦霸把人留着,他们便也不敢怠慢。

所以温寒说突然想起来有东西没拿,要出去一趟,也没人深究。

温寒一路小跑,终于找到了刘飞星被弃尸的地方。

现在大家都很累,自然没人会为他挖坑埋葬,而是直接丢在了某个山坳里。

温寒放慢脚步走过去,在尸体旁边蹲了下来,看着刘飞星已经没有一块好皮肉的模样,半晌才带着几分快意开口,“你也有今天!”

说着,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匕首——就是之前被秦霸丢弃的那一把,下面的人捡回来了,却不知如何处置,只能暂时放在一旁,被温寒摸过来了。

匕首已经被清理过,干干净净,温寒就握着它,用力扎进了刘飞星的腹部。

之前在大帐里看的时候,他就想补刀了。虽然迟了,但也聊胜于无。

温寒本意只是泄愤,但当他将匕首拔下来时,却带出了一股喷溅的血液,让他一愣。

人死了还会流血吗?

“没死吗?应该是没死吧?”他伸手去摸刘飞星颈侧的脉搏。不知道是错觉,还是真的,总觉得好像还有动静。于是温寒笑了起来,“没死就好,没死正好,我送你一程。”

他说着,温柔地将手中的匕首往前一递,划破了颈动脉。

……

窦娥和宋游带着近百名女性,取道凉州,辗转回到洛京时,已经快过去了一个月。

洛京已经到了秋收的季节,路边随处都能看到正在地里收割的农人,或是摊晒在路边的收成。金灿灿的玉米,黄澄澄的豆子,还有晾晒起来的各色菜干,被编成串悬挂起来的红辣椒……

即使是这些在宫里没怎么受过苦的人,也看得目不暇接。

“红巾军的地盘,气氛果然与外界大不相同。”何絮张望着远近的风景,不由感慨道。

持续了几年的旱情,从去年开始就已经有所好转,所以红巾军之外的地盘,也不再是那样萧条荒芜的景象,地也有人耕,事也有人做,但是……何絮说不上来,感觉就是跟这里很不一样。

而越是靠近洛京,这种不同就越是明显。

等到洛京附近时,她们还看到了两条洁白平整的水泥路。听路上的行人说,两条路都已经修得差不多了,一条是通往云州的,一条是通往华州的。

据说红巾军原本还在商量第三条要怎么修,但今年又是一个丰收之年,百姓们收上来的庄稼已经没地方晒了,所以打算把水泥拨出来,先修一些大型的晒谷场。

这种决定,也有悖于何絮一直以来的认知。

《左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即使千百年来,建立在这片土地上的国家,都很清楚,耕种和农事才是一个国家存在的根基,税收的主要来源也是土地的出产,他们对此也很重视,但又始终不会将它提升到太高的地位。

铁要优先用来打造兵器,至于农具,凑合用一下石器木器也无妨。国库的钱要用来供养官员,维持军队,至于交税的农民,几乎不能从中得到任何好处,底层的基础建设,更是约等于无。教育更是被上层阶级彻底垄断,普通百姓根本无力供养家中的孩子读书习字。

所以无论上层如何风云变幻,在乡村,在土地里,却始终是一成不变的。

十年、百年、千年,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她们的处境,她们的生活,几乎还是那样。

好像他们存在的意义,就只是劳作至死,贡献税收,以奉养那一小撮人。

红巾军在这个征战天下的当口,居然把水泥这种宝贵的战略物资,用来建晒谷场。要知道,多修一条路,或许将来的战争之中,就能多占一份优势。

至少何絮觉得,修一条到凉州和江州附近的路,是很有必要的。

但是除了她之外,周围的人好像都觉得这很正常,或者是习以为常,并不觉得有什么可吃惊的,反而让她显得大惊小怪。

红巾军……

何絮之前觉得自己似乎已经懂得了红巾军,现在却又开始迷茫了。

尽管不理解,但她可以非常清楚地分辨出来,红巾军的餐桌,实在要比外面丰盛得多。而且,不止是有钱人家如此,就算是普通百姓,也舍得在吃上费工夫。

每每到了吃饭的时辰,家家户户生火做饭,空气中都弥漫着浓烈的食物香味,令人沉醉。

不过,最叫她吃惊的,还是在入城之后,走在路上,时常会有人开口与窦娥打招呼。并非他们不知道她的身份,恰恰相反,很多人口中喊的都是“窦司长”。

像这样的高官,放在从前的大黎,出行的时候是会有衙役和护院举着“回避”的牌子在前面开路,光是前后的仪仗队就能占满一条街,普通百姓都会被驱赶到很远的地方去。

而且……又往前走了一会儿,何絮注意到,似乎没有人出来迎接。

不可能是没收到消息,窦娥派人走在前面报信的时候,她就在一旁听着。

听到她的疑惑,窦娥不由笑道,“我们这里,没有迎送宴请的规矩。”

“啊……”何絮恍然,红巾军这里的规矩,果然处处都与外面不同。但她已经形成了固有的观念,所以一时间很难理解这种做法,官威官威,没有这些排场,又如何让百姓敬畏?

“为什么要让百姓敬畏?”窦娥说,“红巾军没有尊卑上下,大家都是平等的。”

何絮眉头微微一挑。

“这话听起来很空,是吗?”虽然她没说,但窦娥也猜到了她的心中所想,“绝对的平等,当然是不存在的,非要说每个人都一样,不过是自欺欺人。譬如主公,她身为红巾军的领主,重要性自然不可能与路人等同。”

“每个人的资质与禀赋不同,从事的职业不同,其重要性自然也不一样。主公之所以是主公,是因为她给红巾军带来了现在所有的一切,将红巾军的地盘经营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模样,并不是因为她天生就是主公。”

“况且,”说到这里,窦娥忍不住笑了一下,“即便她是主公,也一样每月领固定的薪俸,天天吃食堂,住处只得一间窄屋,并没有任何特权,更不会如前朝皇室那般,以天下财富而奉一人。”

前面的话,何絮都听得半信半疑,到这里才算是真的服气了。

想来窦娥也不会用这种事来骗她,而且她已经到了红巾军的地盘,毕竟是秦霸的皇后,又带着这么多人过来,应该有机会见到明月霜,是真是假,只需稍微打探一下便知。

“其实我若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或许你会更明白。”窦娥又说,“归根结底,这不过是个成本问题。”

“成本问题?”

“不错。”窦娥说,“似你说的那般,官员出行都要摆出偌大的排场,各项待遇更是极为优待,每个级别还都不一样,所耗费的钱粮,恐怕不是一个小数目吧?”

何絮不由点头,即使不知道具体,但这笔账,谁都能算的过来。

“红巾军只是省下了这笔充面子的钱,用到别处罢了。”窦娥笑道,“要不然,你以为,为什么红巾军说,‘无论在哪里,只要红巾军的人受到了冒犯,都必定会追究’,天下人都会相信?”

这种事,其他的势力做不到吗?当然不是。

只不过其间耗费的成本太大了,非但不能从中获得什么切实的利益,还要填进去大笔家底,一般人都不会选择劳师动众地去做这种事。

但红巾军会做。

红巾军做这件事当然也是有成本的,那成本从何而来?

自然就是从这些地方省出来的。

把一定会花的钱花在更该花的地方,为生活在之下的百姓提供无与伦比的安全感和最好的生存条件,这样的红巾军,又何必一定要让百姓敬畏?

天下之大,不会有比红巾军更好的去处,她们发自内心地热爱这里,愿意生活在这里,并且愿意主动去维护这里的秩序与规矩。

相较于历朝历代的愚民政策或是高压政策,让百姓变成土地上劳碌的牛羊,除了吃饭睡觉之外不知其他,这无疑是一种对双方都更好的方式。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啊,何絮在心里想到。

至少,如秦霸这样的人,当他终于抓住那个时机,摇身一变成为人上人时,第一要做的事,就是享受。

修宫殿,纳美人,奇珍异宝、锦衣玉食犹嫌不足,自然只能让治下的百姓辛苦一些,来供养他奢侈的生活。至于百姓过的是什么日子,只要不造反,不都一样吗?

帝王贵胄如此,世家大族如此,豪族富户如此,一层一层……如同一座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