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第63章 明红日 这一瞬间,他终于感……

“你有这样的心气就好。”魏珠欣慰地摸了摸孙女的头。

她既然把这孩子带出来了,当然希望她在外面能过得比在家里更好。方县这里,虽然不会再有世家千金的排场,但若能在官场上有一番作为,说不定哪一天,反而是做父亲的君玉楼要在她面前低头。

君琢闻言也说,“我看红巾军这样的势头,说不定都等不到明年——若是占了新地方,总要再选人的。”

一句话说得其他人也都心热起来。

她们如今算是上了这边的船,自然是希望红巾军能长长久久地存在下去,最好势力越来越大、地盘越来越宽、人才越来越多,叫天底下的人都无法置喙才好。

到那时,不管这里的一切有多么离经叛道,也有的是人主动要学,而非斥之为异类。

家里四个人,就考取了三个,虽然没考中的那个是自己,君萦月也不欲叫她们因此而拘束,便笑着转开了话头,说今日三喜临门,合该庆贺一番。

正说着话,旁边就有几个考生凑了上来。

方县这里虽然没有什么同榜同年的规矩,但以后说不定就要一同做事,自然有人想要多结交一些人。

此刻找上来的,就是同样在一百名内的几名男性考生。他们因为数量稀少,便自觉地抱了团,也想拉君琢入伙。

魏珠见状,便道,“那你就去吧,往后总要与人交际的。只是别多饮酒,少说多听,谨言慎行。”

君琢一一点头应下。

等他们走了,又有面试时同组的人过来邀请魏珠和君玉笙。

君萦月一见她们迟疑,便立刻劝道,“既然有人相邀,何必推辞?都是以后的同僚,难免要打交道,若叫人以为咱们眼高于顶,反而不美。自家人要庆贺,也不急于这一时。”

这一次来面试,考生们是安排了住处的,就在学校里,也管饭,不用担心君萦月一个人不安全,或是没地方去。

魏珠和君玉笙被她劝着,便也半推半就地应了。

她们也确实需要发泄一下心头的激动,当着君萦月的面,总不好表现得太兴奋,叫她看了心里难受。

君萦月目送她们离开,脸上的笑容淡了下来。家人们当着她的面不好太高兴,总要克制,很没意思,她落了选,也不太愿意看见家人春风得意,暂时分开其实对大家都好。

只是这种就剩自己一个人的感觉,也实在是叫人心头发苦……

一年还未想完,就见一群小孩子相互簇拥着走过来,站在了她面前,问道,“你就是君萦月?”

魏珠之前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不好意思参加考试。但其实,只看外表来说,大部分的考生反倒跟她差不多,反倒是年轻人的数量不算太多,而小孩子更是少见。

君萦月自己年纪小,自然也更关注考生中的同龄人,所以早就知道还有几个比自己更年幼的考生,只是不便结交。

如今见她们主动来找自己,脸上便先露出了几分惊喜,郑重地应道,“是我。”说完,视线在一一扫过她们的脸,就将名字说了出来,“臧芳,明红日,明初升,刘大光,我知道你们。”

尤其是臧芳和明红日,二人的名次都在前百之内。若是放在大黎朝,这么小的年纪就有了官身,夸一句神童也不为过。

“考生们都在聚会,我们也打算聚一聚。”臧芳说,“你要来吗?”

君萦月立刻点头,“多谢你们邀请我。”

明红日哈哈笑道,“那些年满十五岁的考生都看不上我们,不屑与我们为伍,我们更该团结在一起!”

按照《大黎律》,男子十五成丁,女子十五及笄,都可算是成年了。方县这里似乎还没有这类的规矩,自然还是按大黎的来。那些成年了的,自然不愿与未成年一起玩。

一群人说说笑笑,沿着学校门口的街道往前走。

在松城登记的时候,仿佛人人都要分到村里去种地似的,但其实住在城里的人,虽然也都要出门做活,却不用去种地——也没有那么多的地给他们种。这些人也有做工的,也有做生意的,出路并不少。

也有去参军的——这回考生大都年纪比较大,就是因为年轻的那些,但凡身体没什么毛病就都参军去了,这在方县可是最热门的职业。

来的路上君萦月就注意到,松城的一切都没有因为换了一个势力而受到影响,街上的店铺依旧开着门,并不冷清。方县这里,则又更加热闹了,似乎已经彻底从旱灾的影响之中复苏过来。

譬如学校门口的这条街,生意就兴隆得很。

几人一路走,就有人大声招呼道,“明红日,好样的!”

边上立刻就有人附和,“红日干得漂亮!叫她们看不起人,你这不是也考进一百名了吗?”

“没错,就要有这样的志气!”

“恭喜恭喜!红日不得了啊,以后一定是能做大事的人,就像咱们主公一样!”

“那还用你说?这可是程先生的高徒!”

君萦月先是被这阵仗吓了一跳,然后又忍不住好奇地看过去。原以为只有这一条街,谁知走到哪里都是这样。君萦月按捺不住,便小声问旁边的臧芳,“怎么大家都认得明红日?”

臧芳翻了个白眼,“因为她是个小霸王。”

“嘿嘿,我就当你夸我了。”明红日正走在前面与人搭话,竟然也听见了,笑着回头应了一句。

臧芳又想翻白眼了。

李先生说得没错,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臧芳本来是怀着满腔的悲愤和孤勇来到这里,本以为接下来就该卧薪尝胆、发愤图强,咬着牙以最快的速度学会所有知识,再回白城去救她娘,哪里想得到,方县竟会有个明红日!

臧芳在白城的时候,是专门请了先生教导的。后来李先生来了,也只是在学习之余,给她讲一些故事和道理。但到了方县,原来的先生不能跟着过来,李国言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就把她塞进了学校。

然后她就遇到了明红日。

臧芳自觉她的命已经很不好了,才要认贼作父,但明红日显然比她还惨。

明红日原本有爹有娘有家,可惜爹娘心里眼里只有弟弟,日子过得比村里的童养媳还不如,每天都要从早忙到晚还吃不饱饭也就罢了,但凡爹娘在外面受了气,便动辄对她打骂不休,连弟弟都以欺负她为乐。

要不是这么大的女孩,在外面根本没有活路,她早跑了。

这样的日子已经很苦,大家都一样,明红日也就只能认命。然而旱灾来了,一家人出门逃荒,她才真是到了地狱里。

父亲一开始是想卖了她,后来又想到了一个更好的办法,让她去卖。再后来,无论如何也换不到粮食了,又想把她当成两脚羊去换别家的,结果胃口太大,说一个大孩子要换两个小的,生意没谈成,一怒之下就要自己煮了她。

最好笑的是,那个男人想杀她,还要叫她自己去磨刀!

明红日捅了他一刀。那个她本以为高大得无法战胜的男人,就这样倒在了她面前,他瞪着她,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嗬嗬”喘气,却一句话都没说出来,所以明红日也不怕。

但娘恨死了她,当晚就抱着弟弟跟人跑了。

明红日知道带她跑的那个人是想骗弟弟去做两脚羊,但她没有告诉娘,她亲眼看着他们走的。

再后来……红巾军就来了。

在这里,她不仅能吃饱饭,还能上学,并且意外地发现,自己在读书上居然挺有天分。因为经过的事多,明红日比一般的小孩成熟很多,她不仅读书刻苦,军事训练也总是练得最狠的。

在方县学校里,学生们最尊敬的人是程校长,但最怕的人却是明红日。

就连明红日这个名字,也是她抢来的。

明月霜题了那段“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本来不许直接用做名字的,是要她们在这里取一个,再从别处取一个。她和明初升,刘大光为了抢到这个名字,打遍整个学校,也名传整个方县。

不过她虽然厉害,平日里却并不欺负人,反而帮着程校长维持学校里的秩序。

这样的人设,长辈们交口称赞,臧芳却只觉得讨厌。

她最讨厌明红日的地方,就在于明红日明明也很惨,但是一点都不苦大仇深,反而……反而有一种臧芳此刻还不能理解,但看着就是觉得很刺眼的、无拘无束的气质。

她本来并不想招惹这些人的,只要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就好。但是明红日哪里能允许学校里有这样的刺头?

然后……然后就是现在这样了,她迫于对方的武力,只能屈服于明红日。

臧芳偷偷报名参加考试,原本还以为自此就能摆脱这群人。谁知当天就被明红日知道,也吵吵着要报名,程校长原本不许,结果后来又答应了。

现在讨厌鬼就跟自己一样考过了,她也只能继续跟她们一起行动,所以看什么都不顺眼。

君萦月当然不知道这些,她只羡慕明红日这种走到哪里都像是回家的做派。

她们沿着街道往前走了很久,到了县衙附近,明红日才转进了一条安静的巷子,推开了一扇半掩着的门。君萦月本以为这里会是什么机密之地,谁知走到门口往里一望,却见四壁都是书架,摆满了书,中间放置了几张桌子。

门口守着的人看到明红日,也十分熟稔的笑了起来,“看完榜了,排第几名?”

明红日把几人的名次都说了,叫大家把身份牌拿出来登记好,领着人进屋,找了一张角落里的桌子桌下,这才用一种献宝的语气说,“这是我们方县的藏书馆,厉害吧?”

臧芳转头四顾,眼神惊叹,相较而言,君萦月的表情就很平淡了。

明红日凑到她面前,问,“你怎么好像一点都不吃惊?”

君萦月有些尴尬,但还是小声说,“我家……我是说我以前的家,也有许多藏书。”

她没有只说,但明红日听出来了,“比这里更多?”

君萦月轻轻点头,生怕她觉得自己是在炫耀。藏书众多固然是值得炫耀的事,但是以君萦月的经验而言,那炫耀的往往不是藏书,而是身份,因为能积攒下这样的家藏,必得是绵延数百年的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