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这样,好吧,其实他也是挺懂得做人的,所以他很自然的点头,笑着说道:
“这有什么,咱们好几个人去,怎么的也不可能空着手下山的,带上两只野鸡,熬个汤什么的容易的很。。。呵呵,那,头儿,到时候。。。衙门的弓箭。。。嘻嘻,借咱们使使,应该也行的哦,毕竟我们这也算是为衙门所有人谋福利了是吧。”
即使想着的是让衙门其他人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少点口舌是非,可这送出去的方式方法,也需要注意。用这么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可以免去直咧咧讨好的不体面,给双方都留点余地,还能用这擦边球一般的油滑,增进文武双方的关系。
看,这法子果然不错,最起码戴捕头听着就小了,那看向阿玉的眼神越发的温和起来,没好气的用指头点了点阿玉,笑说到:
“你啊你,这顺杆子爬的本事,越发的厉害了。”
“那没法子啊,猎人的东西能和衙门比?若不是军营那些强弩咱们没法子沾,说实话,我都恨不得去借这个呢,要是有了那东西,就是猎熊我都敢,那家伙,一下子可就得了大钱了。”
“弓弩?猎熊?说起来,上次我听谁说来着,有哪个宗亲说是要熊皮的?听说出了500贯悬赏啊。。。”
“真的?哎呦,那要是真猎得了,岂不是一下子就发财了?”
“可不是。。。”
议论声中,阿玉又迎来来了戴捕头一个深刻的眼神。为啥要说这个?为啥说弓弩?因为阿玉已经从戴捕头的闲话,同僚刻意的维护中,意识到自己这攒钱的惹眼程度了,所以他要想法子,让别的人也来一笔大钱,只要有别人也挣大钱了,那他阿玉,就可以隐于其中,不在打眼了。
这是京城,是天子脚下,是世勋大户聚集之地,一个没根底,没实力,没靠山的小人物太打眼,可不是什么好事儿。这一点,阿玉从来都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