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家分三支,一支是温芫见过的时祖辉,身处达利亚城。一支在三色堇国,是三姐弟中的大姐。
第三支,就是牡丹国内的时兰了。
之前温芫买车的时候救过她的独子时鹤窈,也就是因此,她才跟时家熟稔了起来。
说起来,在达利亚城也被时祖辉帮助了很多。不管怎么说,都应该登门拜谢一下时兰。
想到这,温芫忽然问:“你姐知道你来了吗?”
时雨双手交叉垫在脑后:“啊?应该知道吧,我临走前她问我去哪,我说来找你。”
温芫眼神看了他一眼,时雨还是那一副懒散的样子,一双黑眼睛正带着笑意看她。
回国后,几乎所有见到温芫的人都会发现她发生了某种变化。
像是刀锋磨开了刃,锋芒亮眼,所向披靡,让人无法移开视线。
时雨在内心感叹,自己真是好眼光。想着想着又不平起来,明明最先遇到她的是自己啊。
当初在大学城的夜市街上看到她,他立刻冲上去搭讪来着。
那是他有生以来头一次对女孩搭讪,毕竟在大众眼中,这是不守男德的表现。
可时雨从小在国外长大,一向不在乎这些。他的风格就像他的箭一样直来直去,是个彻头彻尾的直球选手。
但那次,看到温芫愕然的眼神,他到底还是有些后悔。
他是不是吓到她了?
她会不会觉得他太随便?
这是活了二十年、天不怕地不怕的时雨第一次产生忐忑的心情,他在那一瞬间恍然大悟,为什么有人说爱是羞怯。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他还嗤之以鼻,可那一刻,就连还远远达不到“爱”这程度的好感就已经让他有了一瞬不安。
可惜不知道是不是搭讪语太过蹩脚,她就这么拒绝他了。
后来倒也没有那么寝食难安、或是为了再遇到她而天天去蹲点的烂俗情节,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时雨居然意外地又遇到了她。
在基金会的聚会上,他一眼就认出了她。
她似乎比上次更漂亮,也更自信了。倒不是说之前的她畏畏缩缩,只是那种由内而外焕发的光彩,把她与常人鲜明地分隔开来。
于是他举手表决,帮了她一把。
时雨觉得冥冥中,命运就是要把她推到自己面前。要说第一次见面他对她是有兴趣,那后来才是逐步被真正的吸引了。
而现在……
他看着眼前盛放的女人,内心感叹。
要是当初第一次见她时,她就是现在这样,那哪怕死缠烂打他也要认识她。
温芫放下手里茶杯,对时雨炽热的目光莫名其妙:“怎么了?”
怎么像是个狼一样,眼睛都快冒绿光了?
时雨从自己的心思里惊醒,弯起眼睛:“没有,只是你太好看了,忍不住盯了会。”
好直白。温芫失笑:“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
时雨露出白牙:“老板,觉得我简历怎么样?”
“很不错。”
时雨高兴:“那就是录用了?”
“试用。”温芫半开玩笑回答,又想了想,说:“给你第一个任务……安排下餐厅,今晚我要请你姐吃饭。”
作者有话要说: 时家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