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前任竟是我自己

一枚小小的耳扣在阳光下闪过一线光芒。

耳扣样子很独特,是一个被弯折的、外圆内方的铜钱,扣在耳骨上。颜色乌金,很有种古朴的韵味。

反倒是你,别让我失望才对啊……

杨书雅。

晚上盛雁鸣回到家,就见冷锅冷灶。

他恼烦地揉揉头发:“孙叔,搞什么?累了一天回家连口热饭都没有吗?”

孙叔撇撇嘴:“老爷让我们都别做饭,叫夫……温小姐做饭。”

他连夫人两个字都叫不出口,只叫温芫作“温小姐。”

“可温小姐到现在还没回来……也不知去了哪里。”

盛雁鸣第一反应是他老爸在搞什么——温芫怎么说也是他的妻子,又不是佣人。

可说实话,婚礼后他冷静下来,也有点后悔自己头脑发热招了个废物赘妻回家。只为了羞辱杨书雅,少不得自己要被海城豪门圈当成笑柄。

一腔怒意就这样迁怒到了温芫头上:“给她打电话!一个入赘的,真把自己当太太了?!”

谁也想不到,温芫此刻正在破败的城郊。

晚风吹袭,她的发丝随风扬起。

温芫的目光虚虚地凝聚在虚空中的一点,慢慢闭上眼。

在她闭上眼的瞬间,耳骨上扣着的古钱突然发出细微的光芒,在暮色中莹润跳动,就像有生命一样。

那光芒渐渐脱离了古钱,慢慢展开,笼罩在了温芫紧闭的眼眸上。

片刻后,她的双眼睁开。

而此时,在温芫的眼中,这个世界已经不是刚才的样子。

她的眸光凝在了远处正闪着光晕的一点上,随即上车,沿着那个方向开去。

车又开了十多分钟,在一片荒地中停下。

温芫下了车打开后备箱,拎出一把新买的铲子,走进了人高的荒草之中。

她目的明确地在一处站定。

这一处看起来跟别处没什么差别,只是一片覆着干草的土地。温芫却毫不犹豫地一铲下去,挖了起来。

霞光渐渐抛弃了这片天地,暮色四合。

温芫吭哧吭哧地挖着坑,车里的手机疯狂亮起又熄灭,熄灭又亮起。

“盛雁鸣”和“于震”两个名字交替闪烁,无休无止,可温芫浑然不知。

终于,她挖出来个一米深的坑。温芫喘个不停,脱力地把铲子扔到一边,双膝一软,跪倒在湿润的泥土中。

蚯蚓在土壤里惊恐地钻动逃跑,她也恍若未见,改为用手在坑中摸索。

不多时,指尖传来微凉的触感。温芫眼睛一亮,有了!

十分钟后,她手里摸着被泥土糊得严严实实的箱子,展露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个真心实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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