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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奇丹克府(5)

“或许莉儿只是终于找到了愿意为之奋斗的事业,对于热爱的事物,海多克的耐心向来是空前的。”

“不过...没想到会是小说创作...之前莉儿的诗歌明明受到了欢迎。”戴维斯显然想到了女儿意外受欢迎的诗歌集《凤凰》——她的诗集出版其实有偶然性。

她从小就写诗,还会将自己写的诗歌朗诵给亲戚们听,那些诗歌是几年积攒下来的。她的外公觉得这些诗歌写的很好,应该做一个纪念。所以出钱请了设计师设计典雅复古的封面,又自费印刷了一百册。

羊皮封面,烫金的书脊,内页也是非常高档的纸张,比时下昂贵的精装书更好!很像是文艺复兴时期伟大作者们的伟大作品。

一百册诗歌集除了留几册作为纪念,其他的都赠送给了朋友,炫耀自己有一个聪慧的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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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p> 这些诗歌集送人之后,大多会被扔进富豪们的书房吃灰,正如他们书架上大多数精装书的命运一样。但有一本被某个年轻人读到了,读完之后惊为天人,陆陆续续发表到了自己的脸书上,获得了大量人气。

由此吸引来了出版社,通过艾普莉的外祖父找到她,希望为她出版这本诗歌集。

艾普莉对此没有太多感觉,很随意就答应了这件事...之后的事就都知道了,诗歌集《凤凰》很受欢迎,至少以诗歌来说卖的很好。

流行小说作家相对于诗人来说,在当代肯定是更有‘钱途’的职业。但问题是,艾普莉属于中了‘出生大□□’的超级幸运儿,她的人生可以断言,缺什么都不会缺钱。所以做流行小说作家,还是做诗人,其实没什么不同。

甚至,后者因为其‘曲高和寡’,格调更高,还更能得到认同呢。

所以戴维斯的‘疑惑’,并不算奇怪。在他看来,如果艾普莉想要做诗人,是没理由转去写小说的。

莫妮卡已经在读《玫瑰战争》,敷衍地‘emmmmm’......认真地说,莫妮卡已经很多年不读爱情小说了,作为有自己事业的女强人,她的家庭和事业都很充实,消遣时间的读物并不在日程中。

但即使是女强人莫妮卡也在读了《玫瑰战争》后有点儿迷。

客观地说,小说本身是没什么深刻内涵的,艾普莉的文笔比当下流行小说平均水准要高出一大截,但也改变不了这就是一个非常商业的爱情小说的事实——然而话说回来了,这样的作品就是有趣啊!

商业作品能大获成功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