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她都孤身进入了深山,两腿叉开骑马,随时准备开枪,还有什么事不能做到呢?
她不是没有碰见坏人。一个亡命徒曾尾随她,那人戴着牛仔帽,穿着污脏的黑色皮衣,腰上挎着两把手-枪,相当失礼地盯着她看,用浓重的鼻音腔跟她打招呼。
她想起一些关于歹徒迫害女性的传闻,吓得浑身僵硬,几乎无法策马前行。神奇的是,那人见她这么害怕,居然耸耸肩,转身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
当时,距离莉齐在科罗拉多的牧场,还有两天的路程,她便在一个旅馆住了下来。
旅馆肮脏破旧不堪,处处都是嗡嗡的苍蝇,空气中似乎浸满了油污和汗臭,令人窒息。
最让她头皮发麻的是,床板里居然有虫。但幸亏老板是个好人,见她是城里来的姑娘,便把妻子的房间让给了她。他妻子是个勤劳的妇女,每星期都会把床板拆开,涂上石碳酸,客房他们便没那么用心了。
为了答谢这对善良的夫妇,朱莉娅多付了五块钱。老板娘却不愿意收下,除非她愿意带走他们亲手腌制的咸肉。
这在纽约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她去纽约的酒店吃饭,必须时刻捂住钱包,不然就会被迎面撞来的小偷摸走。
这些镇民远比纽约人缺钱,却比纽约人更不在乎钱。
朱莉娅骑上马,继续前行。
科罗拉多远离城市,当然不可能全是好人,她也碰见过货真价实的歹徒。那人骑着马,一直跟在她的身后,自言自语地讲述着自己的经历。
她心里一阵一阵发冷,不知道怎么把他赶走,只能硬着头皮听下去。
那人说,他并不是坏人,曾经甚至是英雄,他杀过很多印第安人,因为印第安人杀了他的家人。后来,他待的地方几乎看不到印第安人了,便来到这里,继续屠杀印第安人。印第安人都躲到山上去了,他便屠杀野牛。但他并不是坏人,尽管他杀野牛杀得最多的一次,漫山遍野都是野牛的尸体,兀鹫在天上阴冷地盘旋。
他似乎是想让她对他生出敬意,又像是把她当成了天上的圣母,在对她忏悔心中的罪恶。
那并不是令人愉快的经历,因为那人离她越来越近,她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恶心的血腥味,回头一看,竟在他的马鞍上发现了一串风干的头皮。
“哦,我要死了,他也会剥下我的头皮的!”朱莉娅当时只有这一个想法。
她脸色肯定很难看。那人也注意到她的脸色,突然大声吼了起来:“我说了,我不是坏人,我不是坏人!头皮猎人在以前是一个合法的职业——我不是坏人!”说着,他猛地拔出枪,瞄准她,阴沉地说,“滚,快滚,离开我的视线范围内,不然我会忍不住把你的头皮也剥下来——滚!”
朱莉娅也很想离开,可她吓蒙了,连一根手指都无法动弹。
来之前,她曾在心里计划,要是有人拔枪瞄准她,她也拔枪予以回击,现实情况却是她汗出如浆,抖如筛糠。
她脑中响起了警铃,就像埋头吃草的鹿,忽然看到了黑洞洞的枪口——她孤身一人来到蛮荒之地,究竟是好是坏?
要是没来到这里,她一辈子都会安然无恙地待在象牙塔里,男士们会自发地保护她,年长的女士们也会保护她。作为年轻女孩,她将永远都不会看到世界邪恶的一面,更不会碰到脾气这样古怪的歹徒。
可同样的,她也将看不到落基山脉秀丽的风光,永远都不会知道灰熊和黑熊的区别。
不知过去了多久,那人似乎冷静了下来,收起枪,一抖缰绳,自顾自地离开了。
见他走远,朱莉娅几乎是摔下马,扶着树干,紧张地吐了一地。
直到这时,她才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跳声,也听到了内心真实的想法——她并不后悔来到这里。
相较于在金鸟笼里活一辈子,她更愿意当一只飞翔鸟,即使自由飞翔的时间只有三分钟。
即使刚才她真的死去,她也不会后悔,更不会埋怨莉齐,反而会感激她,要不是她——她们曾经的情谊,过去的回忆,她决不会有勇气来到这里,拥有如此新奇的见闻。
“要是我能平安见到莉齐,”朱莉娅想,“我一定要把这番见闻告诉她。要是她跟我有一样的困扰,我说什么也要带她离开那个牢笼!”
然而,当她真正见到莉齐的那一刻,尽管她们之间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拥抱亲吻,但她看着莉齐的眼睛,便知道,这是一只比她先飞出牢笼的鸟儿。
她来晚一步,莉齐已经不需要她了。
有那么一刹那,朱莉娅心里满是妒恨。她嫉妒那个带莉齐走出牢笼的男人,恼恨莉齐的爱是如此泛滥,既能爱女人,又能爱男人。
可是,她转头看见那座清凛、美丽的雪山,看见几只大角羚羊正在不远处的山坡上吃草,心里的恼恨忽然又消失了。
不管怎样,她已经是一只自由的飞鸟了。
不过,她还是嫉妒埃里克。
她看出来埃里克不是一个好人,即使身穿居家服,皮带上也挂着枪袋,走动间露出镀金的枪柄。
他像亡命徒一样蒙着脸庞,只露出一双冷漠无情的金眼睛。
朱莉娅不禁想起,有一回她在荒野与一群灰狼狭路相逢,那群狼喘着粗气,正在围攻一匹野马,它们饿疯了,完全不在乎是否会被马蹄踢断颈骨,疯了似的扑咬野马。
电光石火间,她与其中一头狼对视了——
那头狼立起后腿,仿佛人一样站了起来,警觉地四处张望,口中流着涎水,眼里冒着冰冷的金光。
它看见了她,但对她丝毫不感兴趣,除非十天半个月猎不到鹿、马、羚羊、兔子或者松鼠,否则狼群不会考虑攻击人类。
埃里克的眼神跟那头狼一模一样,似乎只剩下杀戮和吞食的本能。
朱莉娅又想起她在路上偶遇的印第安人,他们戴着羽毛,背着箭袋,举止粗野,凶神恶煞。
她不敢多看,轻轻一甩缰绳,离开了那里。后来,有人告诉她,那些印第安人之所以如此愤怒,是因为野牛快被白人赶尽杀绝。
尽管埃里克跟印第安人长得完全不像,举止也没有印第安人那种未开化的蛮性,相反他一举一动都冷静而优雅,似乎曾经身居高位,予夺生杀;然而,她还是在他的身上看到了野蛮人的本质——以杀戮为生。
朱莉娅又生出一丝希望,莉齐会不会是因为受到埃里克的胁迫,才会委身于他呢?
晚餐上,她不动声色地试探莉齐,竭力用轻松愉快的语气述说往事。
整个过程中,埃里克一直像狼似的冷冷地盯着她,似乎只要莉齐不在场,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拧断她的脖子。
朱莉娅被他盯得冷汗直流,却还是坚持说了下去。
她虽然没有他那种冷漠、野性、无所顾忌的气质,但也并非柔弱的女郎,会被他一个眼神吓得钳口结舌。
她暗暗跟埃里克较劲,居然没有发现,莉齐已病得快要晕倒。
莉齐晕过去的一刹那,她看到埃里克露出极其恐慌的表情。
朱莉娅嫁过人,当过主妇,举行过宴会舞会,知道晕倒对于女人来说,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家庭教师甚至会教女孩如何体面地装晕。男士们也默认经常晕倒的女士更具有淑女气质。
她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丈夫会因为妻子晕倒而表现得如此惊慌失措,即使是上流社会公认的恩爱夫妻。
后来,莉齐又晕了一次。
朱莉娅不是莉齐,她完全不喜欢男人,只对女人有感觉,但看见埃里克对莉齐的纵容与照料,哪怕她对这个男人充满了妒忌与偏见,也必须承认,他对莉齐的爱已达到了极致。
莉齐病得不重,可她生病以后,完全就是一个任性妄为的小女孩,会说胡话,会大发脾气,口味变得极其古怪,厨娘不管做什么,都不合她的口味,必须要埃里克亲自下厨。
当时是凌晨两点钟。朱莉娅睡不着,穿着斗篷,拿着笔记本,在游廊记录脑中翻腾不休的灵感。
突然,她看见埃里克披着大衣,拿着提灯,走进厨房。不一会儿,烟囱就冒出了白烟。
她以为他在烧水,没有在意,见夜晚越来越冷,已经开始结霜,便走进了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