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三组分开行动。

凌晨曦带着江淮穿过隔壁石桥,江淮问:“凌晨曦,我们要怎么换吃的?”

“这会儿又不叫哥哥了?”凌晨曦看了眼人说,“要不,就拿你换吧。”

江淮:“……”

然后,他就看着凌晨曦打量了他一圈,摇摇头道:“啧,太瘦了,估计没人要。算了,你还是跟着我吧。”

凌晨曦带着江淮去了镇子上的集市上,问哪里有写毛笔的地方。

一位穿着麻衣扎着麻花辫的姑娘给他指了指:“300米的地方有个书画社。”

凌晨曦道了谢,带着人就过去了。书画社的店面不算大,但房间内的字画倒是精美。凌晨曦说明了来意。

“我就借用一下纸和笔,卖了钱分您一半,你看合算吗?”

书画社的老板是个五十岁左右的老人,穿着中式唐装,留着白胡子,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意思。

他上下打量了凌晨曦一圈,可能是看他年轻,有些不相信:“小娃娃,你把卖字画是不是想的太简单了?”

凌晨曦不置可否:“您说怎么办?”

“这样吧,你先我这几个字,我看看。在决定借不借给你。”

原本老人就是找了个拒绝的理由而已,现在人太浮躁,哪有几个静下心来练毛笔字的,只是凌晨曦一下笔,他就愣住了。

这笔力,最起码练了十五年之上。

可这小娃娃看着也就二十岁出头的模样。

若是下笔已经惊到了,那写出的字更是越看越妙,直到最后凌晨曦写完,老人才回过神来。

他看着字一看,连夸了三遍:“好,好好。”

凌晨曦说:“老伯,现在能借给我了吧?”

老伯却有些为难的说:“不是我不借给你,你看我这店,一天也卖不出去几张。并不是好坏的问题,是现在人对于这些东西很少感兴趣。”说到这里,他眼睛亮了一下,“这样小娃,你去东边的寺庙,今日是咱们这儿的祈福日,那边有一颗好几百年的祈愿树,今天好多小姑娘小伙子都去那边求姻缘的。”

这镇子上的菩提寺据说是最灵验的寺庙,不为别的,只因庙门口有一颗百年老树。

树上面系满了红稠,风一吹,满树飘荡,也是一个奇景。

凌晨曦带着江淮到的时候,树底下已经聚了好多人。

大多是二十几岁的少男少女。

但有些人嫌弃自己的字丑,怕丑到菩萨便找人代写。

凌晨曦拿着老人给的笔和彩稠摆在树下,刚开始还没人来,接着有几个尝试的,渐渐围了一大群。

【卧槽,这方法绝了。】

【这是最有商业头脑的一个吧。】

【有一说一,这字真好看。】

他帮人写字的时候,也没忘了旁边的江淮,却见那小鬼这会儿拿着毛笔,拿了个红稠,不知道在上面写着什么。

为了遮挡摄影机,整个人几乎趴在上面,丝毫不漏一点。

凌晨曦笑了一下,最后又见这小鬼偷偷摸摸的将红绸挂在树上,个子不够高,还非得系的最高的树杈上。

最后踩个板凳还差点摔下来。

凌晨曦:“……”

瞬间笑不出来了。

他拿着笔,侧首看着板凳上的江淮,有些无奈道:“小祖宗,你安分一点儿。”

【好宠溺怎么回事?】

【我不管了,这cp我先磕为敬。嘶~老男人和小祖宗太香了。】

【22岁就被叫老男人,凌晨曦他知道吗。哈哈哈哈哈哈。】

三十分钟后。

“小鬼,”凌晨曦拿着挣到的一千元钱,走在去集市的路上,他倏然想起来小孩下午的行为,“在红绸上写了什么?”

江淮又没说话,他的眼神虚虚无无的落在刚发了牙的树杈上。

凌晨曦看着他模样就有些手痒,便又开始不正经逗人,他笑着说:“不会是求姻缘吧?”

【谁看到弟弟写的什么了?】

【盖的这么严,谁看得到。不过,越这么掩饰越说明有猫腻才对。】

【我就看见一点,字是真的丑,完全不知道他想写什么,是江?还是凌?没看清。】

寺庙前的大树不知是什么品种,冒出几个花骨朵,与满树的红绸混成一体。

晚风中,有一块红绸飘荡在树杈上,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几个大字:余生尽晨曦。

右下角则是小心翼翼的标注江淮两个字,甚至不敢与之并列。

就像这隐秘的心事。

不敢让人知道,只能告诉给晚风。

作者有话要说: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