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其名为普罗米修斯的神明

黑发的青年在山上买了一间小房子, 然后开始养羊和葡萄,他虽然听过那个少女的讲解,但是这种事情一开始做起来总归是很难的。

幸好有人实在看不下去了, 决定教教他。

一切才逐渐步上了正轨。

他后来习惯了在山里的生活,每个星期去集市上换东西,修补羊圈,做奶酪,酿葡萄酒, 偶尔还会去试试吹玻璃。

有时候落日的时候,他会搬把椅子坐在外面, 看着太阳一点点地沉下来,然后觉得这个场景他应该试试作画,他从匣子里抽出那根光辉灿烂的不死鸟的羽毛。

在纸上画出了一条线。

然而他凝望着这条线, 给它修修补补, 他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画出了那个人的样子。

她紫色的复杂的眼睛,她带着笑意的唇角。

他凝望着画纸,然后将它们收了起来, 放在箱子里。

后来箱子满了。

他决定去再买一个箱子。

有时候会有其他的神明来拜访他,他会请他们喝酒, 有时候还会杀一只羊。

他们说从前不知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现在感觉他还是很不错的。

莫罗斯想起了那个少女在第一次离开他之前, 对他说, “你可以试试去交交朋友,他们肯定都会喜欢你的。”

“你是个很好的人。”

“我一直都是这么觉得的。”

他的确开始拥有朋友了。

有时候阿波罗会来帮羊看病, 并且建议他把羊圈换个地方,原本的地方太潮湿了,对羊的健康不好, 有时候雅典娜会过来坐坐,和他聊聊世界上正在发生的事情,有时候赫尔墨斯会过来,然后他走了之后莫罗斯发现自己丢掉了银勺子。

所以只能连夜追了他几个小时。

他们都有了自己的生活,他们好像已经完全遗忘了那位女神的事情,毕竟如果要往前走的话,总是记得亡者的名字并非好事。

她本来就是一位没有庙宇也没有信徒的女神,人类也早已遗忘了她的名字,她已经有几千年几乎很少有人提起了。

她可能已经彻底的死亡了。

肉身被带走了,名字被消磨了,一切都如烟尘一般随风而逝,就像是她从来没有出生过一样。

她就像是影子,被黑暗所吞没之后不会有一丝一毫的痕迹。

然而这是她的选择,不戴冠也好,背负永久的流放也好,放弃生命也好,都是她自己所选择的道路,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秒钟她也不曾有片刻的后悔。

也许会有遗憾吧。

毕竟她一生清贫从未入繁华。

莫罗斯从集市上买了好多包种子,决定试试在自己的房子前面种点花。

这样,春天的时候花会开,蝴蝶也会来。

他按照花农说的那样,将种子泡在了水里,静静地等着它发芽。

有细细小小的翠绿色从黑色的外壳中钻了出来,他用一根细细的木棍拨弄着他们,查看着每一颗种子发芽的情况。

然而他的手突然停在了半空中,他抬起头,看向天空,高高的湛蓝色和白色的云朵。

他听到了什么。

是名字。

有人提了那位女神的名字。

其名为普罗米修斯的神明。

年轻的学生坐在书房里,他翻开了一本书,决定完成自己的作业,翻译一本希腊文的书对于他而言简直轻而易举,他用钢笔蘸了蘸水,然后写下了标题。

《普罗米修斯》

“译者:乔治·戈登·拜伦。”

他是一位贵族,然而他的父亲花光了母亲的财产然后悲惨的死去,他从小寄人篱下然后获得了头衔和金钱。

他受到了很好的教育,这样下去,他也许可以在议院给自己找到一个席位,然后穿上装模作样的衣服,从此当个快乐的纵情声色的衣冠禽兽。

他当然喜欢享乐,音乐和美酒,这些都是很不错的东西。

但是他不知道为什么并不快乐。

他总是会想起自己年幼的时候受到的欺辱,贫困的悲哀,贵族的装腔作势的慈悲但是却不会给贫贱者一个铜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