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媚跟方戈解释道:“家父的合伙人莫叔叔自公司宣布破产后,一直无法接受。想要我们赔偿他的损失。当年家父跟他承诺过,死都不会让兄弟赔钱。”
花锦:“……”
所以花父死了。
那这笔钱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说,花家姐妹不用还。
花媚:“家父既然承诺过,那我身为长女,就应该帮他实现承诺。钱我会尽快还。”
也就是说,出于法律确实不用还,但花媚觉得出于道义,她应该还。
花锦十分意外,法院都不判了,花媚还上赶着想要还钱?
方戈点头:“为乐尽管住。”
花媚:“多谢。”
·
花锦跟着花媚回了为乐。
公司派来接花锦的车没接到人,自己回去了。
花媚带着花锦回酒吧,到了她们的小公寓宿舍,花媚就关上了门,看着花锦:“今天你的做法太险了。万一蒋吴冰还手怎么办?你打不过他怎么办?”
“万一方戈没有帮我们怎么办,你身为娱乐圈明星,你的职业生涯可能就毁在这里了呀。”
花锦先是愣了愣,然后道:“这不是没事吗。”
花媚摸了下胸口:“你都不知道,你那一脚出去,我这心跳有多快!多吓人啊!”
花锦转移话题:“方戈还同意我们暂住大美城了。挺好一结果。”
花媚点头,也不得不赞同地附和:“是的,方戈人不错。听说他最是热衷于慈善事业,是个真好人。”
花锦:“姐,那笔债,我们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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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媚没想到花锦说出这样的话来,愣了下:“不还?”
“你要是压力太大了,不还也没什么,我来还。”花媚叹了口气:“我也知道可以不还。但是父亲母亲生前对我们那么好,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在他们身后,我们无法抚养尽孝,也只能选择帮他们保全一下名声。”
花锦无法理解。
死人的名声有什么可保全的?人活着已经很不容易了,能顾好自己就已经不错,还要顾死人?有什么用呢?死人他什么都不知道,没什么用啊。
但她到底不是原主,而这是原主父母的事情,她说了不算。身为原主的真正家人,这事儿花媚说了算。
花媚说还,那她就听花媚的。
用着别人亲人的身体,她自然也要先以她们的意志为先。
花锦:“我和你一起还。”
难是难了点,但是熬一下,总能过去。
花媚眼睛发亮,点头:“好。”
“你晚宴上没吃什么东西,是不是饿了?”花媚朝着餐厅走去,“我给你做点吃的吧。”
花锦跟在她身后:“不用,我自己来做。”
她做惯了的,弄个晚饭也就是十来分钟的事儿,快得很。
花媚却道:“不,我来做。你去帮我问问刀哥要不要吃饭,吃的话,叫他过来一起。”
花锦:“刀哥?”什么时候相处上的。
花媚:“这段时间我在这里多亏他的照顾了。”
花锦点头:“那是得谢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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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花媚开始做东西,花锦出门找安保队的大队长刀哥。
刀哥正在值班。
“女明星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