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长,这是一件苦活吧,”李朝霜感叹,“小心翼翼同三灾交涉,屈膝弓背,唾面自干,只要能让一点点离乡人活下去。啊,‘一点点’是我的猜测。说到底,三灾不可能喜欢离乡人,哪怕印记没法摆脱,他们也不会愿意留下太多离乡人。哎,实在吃力不讨好啊,山长。”
明嘲暗讽的意味更浓了。
“‘一点点’就足够了。”姬天韵却道,“当初从神鸟与三灾大战中幸存下来的离乡人,也只有一点点。但不过数百年,就繁衍成了不断消耗地力,也无法供养的万万数人。”
他顿了顿,又道:“这‘一点点’,不会是我选择的人。除了我原本打算留下的皇室里那几个,剩下的,就看三灾破封之下,是哪一批离乡人,能最先赶到不周山下。”
能克服艰难险阻,最先赶到不周山的离乡人,哪怕在新天地,定然也能安然存活。
至于皇室中人……新的大荒人们,需要一位皇帝。
“迢渺他听闻你目的是不周山,认为你是要破坏我多年前设在此处的转化之炉鼎。天眼的确神秘莫测,醒来后第一时间,就看到了这里。”姬天韵道,“但你来晚了,三灾已然破封,你要剥夺离乡人最后一线生机么?”
斩却炉鼎,离乡人不能转化为新大荒人,只能都死在三灾吞噬中。
不斩却,至少有一些人,能活下去。
剑锋之上,是千万人的性命。
无论选哪个,都是一场血染山河。
姬天韵见李朝霜矗立原地,一动不动,便知自己说服了他。
哪想,黑发青年突然抬手,抚摸自己眼尾。
这双眼睛既容易流泪,又经常干涩,比李朝霜自己还娇气,以致他养成按揉的习惯。
但这种习惯对眼睛不好,最后不得已,每当他想按揉时,就会控制住,改为轻轻抚摸眼尾。
以此平复心绪,李朝霜取下眼镜,丢到脚边。
“您在说什么啊,说过无数次了,我这种废物,就算长了一双天眼,也什么都看不见……”
他说着没人相信的话,向前一步。
“我来到此,是为了回答三十年前,您所求之问。”
李朝霜道,缠绕手腕上的鹓雏尾羽微微发亮,而他的黑发,结成蓬松的鸦青羽毛,在风雪中狂舞。
“并非作为天眼,而是作为剑客。
“与您不同,终结大荒人间的轮回,我的选择不是毁掉人间……”
金砂浮动的一双眼眸里,迸出一道无色剑光。
姬天韵什么都没看见,胸口就喷出大捧血花!
……不选择毁掉人间,却一定要杀了他吗?
何等幼稚的做法,姬天韵想,事到如今,他即便以身殉道,又有何不可?
剧痛叫,老人踉跄一下,他捂住血流不止的胸口,同时见到李氏的天眼,一个摇晃,半跪在地上。
同归于尽,也好,这样炉鼎就——
嗯?
刚才闪过去的,是剑光吗?
此时此刻的不周山上,只有无回剑一个剑客。但无回剑,没有第二剑才是!
失血让姬天韵反应变慢。
直到不周山发出轰然声音,向一边歪斜,他才意识到,无回剑确实有第二剑。
怎么可能!无回剑的第二剑,无回剑的第二剑……
“我的选择是毁掉大荒。”
李朝霜吐血说道。
七日奔赴,万里疾驰,只为这一瞬。
他要斩断不周山。
作者有话要说: 大姨妈好痛_(:з」∠)_</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