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时轲想到在知道傅斯冕名字之后事情。
他初到江城,人生地不熟,江城是南方城市,而北城位于北方,周时轲初来乍到,除了水土不服,就是没有认识人。
舅舅满门心思都在怎么和老婆亲亲抱抱举高高上面,再就是借着周时轲找周家要钱,周时轲自己有小金库,再加上一点手段,很快就在班里混熟了。
看似无意地打听到了傅斯冕,知道了对方家世。
周时轲根本就不在意傅斯冕家里背景,因为他自己家也不比傅家差,可是在江城同龄人眼中却不是。
傅斯冕,以及他周围那群人,都是其他人这辈子都可能触摸不到层面。
一次运动会。
傅斯冕依旧是学生代表,他穿着白衬衣,黑色长裤,衬衣版型挺括,他看起来光风霁月,不染一尘,与周围喧嚣格格不入。
周时轲那时候还不知道傅斯冕喜欢什么类型,他还是本来周时轲。
男生穿着黑色球服,额头上绑着黑色发带,肩后纹身若隐若现,黑色耳钉在阳光底下熠熠生辉。
“学长,我叫周时轲,我想认识你。”周时轲抱着篮球,冲到傅斯冕面前,不卑不亢,惊呆了傅斯冕周围人,当然也包括唐冬冬。
傅斯冕是什么人啊,高岭之花,不下凡尘。
小学弟被美色冲昏了头了吧?
傅斯冕仰起头,合上手里书,太阳落在他侧脸,将半张脸照耀得几乎透明。
他眉眼淡淡,但这并不是说他五官寡淡,相反,傅斯冕眉眼唇齿都异常深邃艳丽,只不过他神情冷淡,说话时温和,让他艳丽不那么明显。
周时轲才是真正浓颜系。
唐冬冬后来都说,见了那么多冲上来表白,周时轲是当中最好看。
周时轲那时候听了不禁沾沾自喜,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以长了一张不错脸感到庆幸和自豪。
“我现在不想谈恋爱,”傅斯冕拒绝得恰到好处,“学弟也要好好学习。”
周时轲知道,不想谈恋爱潜在意思就是:我对你没兴趣。
他又想尽办法,跟傅斯冕身边关系比较好同学朋友打好了关系,勉强知道了对方喜欢类型。
尽管只有几个模糊不清形容词,比如乖,清纯,漂亮。
那时候,周时轲是想放弃,毕竟他只是觉得傅斯冕脸挺符合自己口味,对他人,周时轲不太了解。
为一个不清楚底细人,做出那么大牺牲,不值得。
但没人能违逆命运,周时轲也不能。
江城大雨说来就来,周时轲蹬着自行车,看见自己球鞋慢慢湿掉,心痛不已,接着就在马路上翻了车,连人带车摔进了车里。
他头发身上全打湿了,头发一缕一缕贴在脸上,跟平时张牙舞爪模样大相径庭。
正巧傅斯冕家里车路过,看见可怜兮兮周时轲,不过周时轲是不觉得自己可怜,他玩车翻过很多次,不差这一回。
男生侧脸柔弱漂亮,身形单薄清瘦,穿着同校校服,傅斯冕视线停留在男生纤薄腰上,让司机停了车。
司机要下车帮忙,傅斯冕制止了对方,自己撑着伞,走到了周时轲身边,将伞举到了周时轲头顶。
头顶雨突然没了,周时轲茫然抬眼,对上傅斯冕视线。
傅斯冕没有认出来这人就是之前在操场那个男生,他微笑着问道:“同学,需要帮助吗?”
周时轲看着傅斯冕,脑子转得飞快,他点头,可怜极了,“需要。”
接下来事情就顺理成章了,周时轲格外嫌弃自己那些花里胡哨名牌,去表哥衣柜里翻。
表哥看着周时轲穿这么素净,“阿轲,你换风格啦?”
周时轲把耳钉摘了,丢进抽屉里,眉眼里仍旧是藏不住少年意气,“怎么样?行吗?”
“你恋爱了?”表哥一针见血,“但我觉得不太适合你。”
他当时一门心思都在傅斯冕身上,没把表哥话放在心上。
周时轲看着镜子里自己。
没哪里是跟乖和清纯沾边,左边肩后有一个巴掌大凤凰纹身,黑色,扬起翅膀用金色描了边,张狂地快要蔓延到肩头。
他当即决定洗掉纹身,在纹身店里,老板看着他纹身,满脸可惜,连着问了好几遍:确定要洗?洗一次可洗不掉哦,而且超级痛哦,况且,你这个纹身不是一般人能纹得出来,真决定要洗?
“洗吧。”周时轲决定事情,不会轻易改变。
再回学校,班里同学差点没认出来他,男生好好穿着校服,不像以前那样把校服系在腰间,搭在肩膀上,或者直接穿件T恤。
耳钉也摘了,加上他本就长得好,简直活脱脱一个乖宝宝模样。
他靠着这幅样子,总算是和傅斯冕关系亲近了点儿,但还没来及实施下一步,高三就高考了,傅斯冕考去了更加南方城市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