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四章 要坑人就坑死人

就算是及时送到医院里面,恐怕也保不住自己这一条腿。

当然,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程文这辈子都完蛋了。

大庭广众之下拔枪,非法持枪,这就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罪行。

非法持枪,三到七年。

再加上那四个保镖身上的子弹,如果其中有人不小心死掉的话,那就是过失杀人……又是好几年。

再加上主管蓄意,稍微运作一下,死刑跑不了了吧?

不过这些事情我都做的很隐秘,除了极少数人之外,绝大多数人看到的就是我在阻止程文行凶,避免程文持枪伤人,非但没有任何过错,反倒是一个见义勇为的英勇事迹,还应该受到表彰来着。

没错,原本我是想要将程文给弄死的。

既然要坑人的话,那就往死里坑!

而且坑死一个-->>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p>程文怎么够,我要连带着程文的父亲,程武也给一起坑死了。

在这个时候,是绝对不能心软的。

经过之前发生的这些事情,我已经深深的明白了这一个道理,你心软,就是给自己找麻烦。

这些人,你不杀人人就杀你。

想要在这个世界当中活下去,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变得比其他人更加的凶狠,更加的残忍。

只有将自己的敌人都给弄趴下,再也爬不起来,你才有机会活下去。

这一个道理,我已经深深的领会到了。

这是我跟程文之间矛盾的一次集中爆发而已。

程文是什么人,绝对是一个心狠手辣,同时阴险诡诈到了极点的家伙,连骠哥这种人都差点儿死在程文手里面,更何况是我。

之所以我这一段时间平安无事,那是因为我最近的名声比较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