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命中要。
沈眠当场语塞。
“那是因为…那是因为…”
女医生直直地盯着他躲闪的眼神:“那是因为什么啊?沈医生,你别和我说你喜欢上人家小姑娘了。”
沈眠瞳孔放大,手指下意识的去揪白大褂的一角。他扭捏住了,“我没有!你别乱说!”
面前的人摊摊手:“没有就没有呗,吼那大声干嘛?”,她拍了拍沈眠的肩便离开了。
沈眠今年已经三十二岁了,被聘用为主治医师已经整整两年了。
他的专业范围强攻的是白血病这一块,所以他的能力甚至高于科室的主任医师。
可他这个人是个不怎么喜欢说话的腼腆人,所以能在职场站稳脚跟的永远都是那群油嘴滑舌的家伙。
沈眠看着手臂上的那道伤疤轻笑了一声。
这条疤痕将他瞬间带回了它所属的记忆。
刚满三十岁的沈眠还是常年如一日的按部就班。
这个时间点他才从医院下班回家。
他住房距离医院很近,所以每天下班后他都是走路回家的。
沈眠提着公文包等着人行道的红灯。他看了一下手中的表,还有一分钟就是下午六点整了。
待他一抬头时,不远处有一个小女孩从对面向他这边横穿了过来。
看她的神情似乎很着急。
两人隔得不远时,一辆电瓶车朝着女生冲了过来。
沈眠迅速将她拉到了自己的身边,他护住女生的头在地上来回滚了几圈。
他的反应很快。
沈眠有时候想,可能那就是作为一名医生在临床与死神抢人的反应速度吧。
以至于其他群众都还没能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时,人已经被他救了下来。
女生被吓了一跳,可很快挣脱了他,只是说了声谢谢便哭着跑远了。
等到手臂上的伤口发出疼痛信号时,他才知道自己手臂上的皮肤被拉了一条很大很深的口子。
后来又让他不得不回了一趟医院。
那是两年前的一件事,却让沈眠记了好久。
当时他在医院急诊科进行缝合时,无意看见了那张熟悉的脸,他很确定在走廊外独自哭泣的人便是刚才他救的那个女孩子。
他向一旁的护士了解一下情况。
那护士到也觉得惋惜。
“唉,这孩子的妈吃安眠药自杀了。”
“被送来的时候,洗胃已经于事无补了。”
………
三十二岁的时候他再次遇见了这个孩子,便是现在患有白血病的江芷兰。
人生再次跟这个爱笑的女孩开了一个玩笑,不过幸运的是她成功寻得了匹配的骨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