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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

可算是等来了,朱蕊脸上挂满笑容,迎过去:“表小姐,夫人就等着您呢。”

少女即是王氏的兄长的女儿,王氏的侄女儿,王芳菲。

朱蕊不着痕迹地打量她。

王家人就没长得不好看的,不然当年,王氏也不会被侯爷看上。

她披着一件翠绿色绣杏枝百蝶的披风,更衬得她娇小伊人,头挽别致的玉莲髻,簪着莲花样式的簪花,脸蛋上,眼睛略微细长,眼尾上挑,嘴巴宽了些,在她的脸上却格外合适,展露笑颜时,一排整整齐齐的牙齿,煞是娇俏,明媚如枝头海棠。

王芳菲长得不比王氏差,但真要论起来,依朱蕊看,溪风的长相要比她细腻多,也不必刻意去别莲花簪子,就有一身淡然的气质。

王芳菲倒是个活泼的,声音轻扬:“你就是朱蕊吧,等久了,路上有些融雪,不好走。”

朱蕊在侯府快几十年,是王氏跟前红人,人人见着她都是叫一声姑姑,而这第一眼见的表小姐,便直接叫她名字,好像在提醒她下人的身份,一下叫朱蕊难以热络。

她算是明白了,王氏族内的女孩,大抵都教养得一般。

偏偏王氏飞上枝头,叫这姑娘以为自己也能顺顺利利,就攀上侯府这门第,可如今世子爷可非夫人能随意拿捏的,就是那溪风,也比王芳菲识目多了。

朱蕊不看好王芳菲。

她声音淡了点:“表小姐这边请。”

丫头是个活泼好动的性子,平日在家当大小姐习惯了,且姑母还是侯府主母,如朱蕊所料,心气被养得高,对她来说,她来小住,真正该讨好的人是王氏,自不会在乎下人的看法,所以压根不知道一个称呼,就把母亲身边的红人得罪了。

待进得侯府,眼眸张望着,却因少女的娇态,很是可爱。

一路走到外院的正堂,王氏就在这里吃茶等她,待打开那帘子,王芳菲一句“姑母”已经出声,紧接着,王氏才见到她这个人。

王氏放下茶盏,打量自己侄女,没起身相迎,就脸上露出微笑,俨然一副大户人家主母的派头。

王芳菲坐下,笑盈盈:“有十年不见姑母,姑母还是这般年轻呢!我刚刚乍一看,还以为你是我大姐呢。”

王芳菲的大姐,也就二十来岁。

王氏笑了:“芳菲现在长大了,嘴巴真甜。”

王芳菲不遗余力:“真的,改天叫大姐上门来瞧瞧,定也以为姑母和她同岁。”

王氏四十岁了,被这么个能做自己女儿的女孩这么说,顿时是又好笑,又有点隐秘的欣喜,毕竟这种话,哪个女人不爱听。

她抚了抚鬓角:“行了,瞧你这小嘴甜的,来的路上可还习惯?”

王芳菲是从蜀中来的,开了春就坐马车,一路上自有难处,撒娇说:“是有些不习惯,成天坐马车,坐得我都晕乎乎的,好在想到是来侯府小住,还能来京城玩耍,我可太高兴了!”

女孩说话叽叽喳喳的,王氏却越看越满意,怎么着都是一个心思浅的,这样的儿媳妇好拿捏。

姑侄两说了会儿话,王芳菲时不时朝门口看去,一直在等表哥的出现。

她来侯府小住,自然是知道目的是什么,父亲也和她说过了,既然姑母有这个意图,那真是王家又一门天大的喜事,姑母能做到的事,她也能做到。

说起来,她小时候见了表哥,就觉得喜欢,毕竟他不仅长得好看,也不像其他男孩调皮,小小年纪就很温柔,却不知道如今变成什么样。

来京城前,她已经着人打探过,表哥向来甚少赴宴,除了《寒冰赋》和马球的事迹,也没有更多的事,但仅凭这两样,就在京里贵公子占上名头,还有的说他貌比潘安,这叫王芳菲更为向往。

她正想着,只听门外传来丫鬟行礼的声音:“世子爷。”

她那心提起来了。

王氏说:“我让你表哥过来,你们十年不曾见过,合该熟悉熟悉。”

便在这时候,一个男子一手打起帘子,迈进屋内。

他穿着墨色云锦直裰,脚踩一双凌云履,这一眼过去,王芳菲只觉得,真真若那话本里的俊美仙君,水墨勾勒都及不上的俊美,鼻若山峦,骨相流畅,一股矜贵之气流于言表,是她迄今为止,见到过的,长得最好看的男子,约摸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看的了。

他走过来,朝王氏道:“母亲。”

看了眼王芳菲,似乎因她过于直白的目光,微微蹙了蹙眉头。

王氏这时候才说:“浚儿,这是你表妹芳菲,上回跟你说过的。”

秦浚自是记得,朝王芳菲点点头:“表妹。”

王芳菲的心突然跳得很快,她脸颊微红,刚刚还说个不停的小嘴,一下就安静下来,只喏喏道:“世子表哥。”

秦浚没有久坐,问过安后,吃了一盏茶,就回去琳琅轩。

等秦浚一走,王芳菲禁不住了,低呼道:“表哥,表哥竟长得这般高大、这般好看了!”

说着自己也脸红了。

王氏心里一边鄙夷王芳菲大惊小怪,又一边得意,她儿子这般优秀,合该所有女人都喜欢,若果不是她,秦浚能有今日么?

这般想着,她就说:“那也是有我盯着他,你姑父是个成日不着家的,不然呐,浚儿哪那么容易。”

王芳菲不知实情,就夸道:“还是姑母教子有方,把表哥培养成一表人才。”

王氏心里舒坦,按了按王芳菲的手,说:“这段时日你在侯府住,不用太拘着自己,有什么需要,尽管跟姑母提。”

王芳菲点头:“好,那侄女就先谢过姑母。”

王芳菲一见倾心,自是想见秦浚第二面的,只可惜,从那次在厅堂见过之后,一连十余日,她是没再见上秦浚。

竟不知道表哥在干嘛。

她终于是坐不住了,支使身边的丫鬟彩月,去侯府打听消息,隔日晚上,彩月满腹心事,对王芳菲说:“芳姐儿,世子爷原来已有通房。”

“通房有什么?”王芳菲觉得正常,她大哥婚前也有二三通房,结了婚后,不都打发了去,便说,“表哥这般家世,有通房也是寻常。”

彩月犹豫了一下,说:“不是的,我见侯府的人,对这个通房可是看成小主子般,都说世子爷护她护得很紧。”

王芳菲一怔,心里有不明不白的酸意,他这样俊逸的人,若要护住一个女子,怎么看,都是那个女子的福分,能不叫人心里生醋意吗。

她这是提前以秦浚正妻的身份自居,认真起来,问彩月:“把你打听到的都说出来。”

彩月压低声音,颇神秘莫测:“我只知道这通房叫溪风,长得自是貌美的,世子爷还为了她,多次和侯夫人作对,闹得家宅不宁。”

“就说前两天吧,世子爷还因为这通房,和侯夫人闹不和了!”

王芳菲惊异:“表哥那般好脾性的人……”

她顿时如临大敌,搅着手帕,愤愤道:“竟然是这样的狐媚子,姑母都对她没有个办法么?”

彩月摇摇头,她是没好继续说,这侯府上下不少人,对溪风倒是真的客气,不妄加议论。

她能打听到的,还得从那些总是抱怨生活的婆子嘴里得来,毕竟这些婆子,什么人在她们眼里都是不顺眼的,自然就能听到点坏话。

这么看来,溪风还有点能耐。

王芳菲也总算猜到姑母愿意抬举她的一点理由,恐怕是怕儿子的心被那狐媚子全勾走,需要她来助一臂之力。

这么想,她还得感谢溪风。

王芳菲那边,在溪风还没听说她之前,就把她摆到敌手的位置,而彩月打听到的,还是有所偏差,世子爷确实是和侯夫人又吵了一架了,但不是为了溪风。

秦浚已经十六岁了,他想走一走大江南北,去游历,去体验民俗,去了解社稷,他的老师杜老先生,在知道他的想法时,万分支持。

老先生说:“多年前你的《寒冰赋》是写得很好,但这些年下来,朝局有了变动,你对社稷的体会,决不能停在案上。”

纸上得来终觉浅,若想要知道世事如何,官僚如何,百姓如何,则需要去外面切切实实走一遭。

而秦浚面临的最大阻力,并非财物,也非人员,是王氏。

且说前两日,秦浚难得陪王氏吃晚饭,王氏心里头还没高兴完,还以为是王芳菲来了后,秦浚愿意改变,却听秦浚说:“母亲,我想出门游历。”

王氏问:“油利是什么?”

秦浚言简意赅,解释了一遍,可王氏听罢只觉心惊:“你的意思是你要出门去,去多久?”

秦浚粗略估计了一下,道:“两年。”

不是两天,两个月,是两年。

王氏不同意:“你居然要出去两年?你可知道外面多么乱,那江南地区不是闹过水患吗?蜀地还闹旱灾……”

就连京中的宴会,王氏都不愿秦浚去参加,何况是游历!离家几里,几百里,几千里!

秦浚这时候还是试图说服王氏的:“我并非手无缚鸡之力之人,像是表妹,都能从蜀地迢迢赶来京城,我却连京城都不曾出过,若是如此,将来,怎可体恤民情……”

王氏不能理解,打断他:“你去体恤什么民情?”

秦浚停了一下。

王氏又说:“咱家已是这般强盛,不需要你再去吃什么苦,若科举能中进士,在那些大家族里脸面有点光就行了,你现在去游历,不是自讨苦吃么?”

似是有点不想相信,这些话是从母亲口里出来的,秦浚抬手捏捏眉间。

王氏知道他没被说服,只好也板起脸:“你别想那么多,在家待着比去哪儿都好。”

秦浚:“若我非要去呢?”

“你!”王氏拍桌,“若你真出了什么事,你想过你亲娘么?你想想你那大哥、那二哥……”

秦浚忍了忍,低声说:“我并非是去疆场,不会有危险。”虽然游历的目标里,凉州也是一处重要的地方。

他拿出父亲来说:“我已写信给了父亲,父亲同意。”

王氏不快:“你爹同意有什么用?”

确实没用,所以秦浚是等到这时候才拿出来说,他不由郁郁,道:“若祖母在世,不会由着母亲阻拦。”

王氏可最讨厌听到钟元院那位,怒极反笑:“好,你祖母比你亲娘好是吧!我养你这么大,我容易么?你是不是非得把我气病?”

王氏强调“病”字,自是提醒秦浚,她还留有后手,到时候她一“病”,就都是秦浚害的,秦浚更该侍疾。

秦浚不理会她的无理取闹,态度还很坚持:“希望母亲同意。”

王氏摔掉手中的碗,又是一场不欢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