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腾惊魂稍定,握紧了剑柄,厉声狞笑:“哈哈哈,你竟然差点伤了本王?”他惧怕胡问静,惧怕胡问静的手下,却一点点都不惧怕一个普通的百姓,普通百姓看见了他就该跪下,也敢伤害他吗?他一个人可以杀几千几万个普通百姓!因为他是皇室宗亲,是天之骄子!
司马腾狰狞的看着捂住肚子,疼得几乎站不直的炜千,大声的笑:“本王是你这种贱民能够得罪的吗?本王只要动动手指就能杀了你全家!”
司马腾背后那敞开的张家的大门内到处都是鲜血,炜千可以看到张家夫妻二人的尸体以及张家孩子的一条腿,三个人都趴在血泊中,毫无动静。
炜千心中一酸,挺好的一家人,就这么去了?她看着眼前的贼子,贼子身上那朱红色的衣衫以及昂贵的金丝表明了他的非富即贵的身份,这个贼子是朝廷的大人物,是她这类普通人一辈子招惹不起的大人物。可是,她瞥着那大人物手中的长剑,普通人就该成为这宝剑上的血迹吗?普通人就该被杀了满门吗?就为了五两银子,普通人就该死全家吗?
炜千身上的血液都在燃烧,握紧了菜刀,慢慢的站直了身体,肚子依然疼得不行,但是她硬是支撑着挺直了胸膛,慢慢的,一字一句的道:“我为什么要惧怕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
司马腾大怒,一剑砍下。炜千以这辈子最灵活的身法避开,反手就是一菜刀,可是这菜刀距离司马腾起码有三尺远,只是让司马腾意识到这个女子不会束手待毙而已。
司马腾将三分的精力放在这个平民女子身上,七分的精力放在了巷子远处,保长的锣鼓声似乎又远了些,看来这里的喊叫并没有惊动保长,更不会惊动胡问静了。司马腾心中一宽,只要杀了这个女子,他就能安安稳稳的在这户人家中多待一些时日,直到城中风声小了,他就可以乔装出城。
司马腾心中计议已定,出手更加狠了,快些杀了这个女子,快些躲回屋子里。对了,不能让这个女子的尸体躺在路上,会被人发现的。司马腾恶狠狠的瞪着炜千,该死的,他还要搬尸体!这个平民女子就不会乖乖的死在房间里吗?
炜千在司马腾一剑又一剑的劈砍刺杀之中拼命的躲闪,她没有学过格斗,根本不知道怎么砍人,可她就是没有想过要逃。
她大声的叫着“虽千万人吾往矣!”给自己鼓劲,她不是为了给张家报仇,是为了给所有被人当韭菜砍了的人报仇。
司马腾厉声的呵斥着:“去死!”却怎么也砍不中那个女子,好几次剑锋削掉了那女子的发誓,衣角,却就是砍不到人。他愤怒的疾冲,再不杀了这个女子,惊动了保长怎么办?
司马腾收住了剑,看着气喘吁吁的炜千,认真的道:“本王与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我何必厮杀?不如我给你一些金银,你我就此作罢,彼此互不相识如何?”司马腾估计自己一时半刻杀不掉炜千,没想拖延时间,不如换个角度处理问题,他的嘴角带着自信的微笑,对他而言就是粪土一般的金钱却是无数贱民一辈子追求的东西。
炜千抓紧时间喘气恢复体力,压根不理司马腾,司马腾见炜千没有回应,以为她在犹豫,认真的道:“一百两!本王给你一百两,你我就此罢手。”司马腾当然有很多很多钱,他就是给一万两买命都不会犹豫一秒钟,但是他知道人心贪婪,没有钱的人对金钱的贪婪是无法想象的,他要放一些余量等着炜千讨价还价。
炜千笑了:“一百两?”
司马腾看穿了炜千的轻蔑,道:“一千两!想清楚了,一千两啊!你每个月能赚多少银两?五两?十两?一年才一百二十两!一千两够你辛辛苦苦十年了!”司马腾完全不知道一个住在破烂的巷子里的、菜肴只有便宜的韭菜、没有大米没有肉糜,只有野菜粥的普通平民一个月赚多少钱,他依稀记得他的府邸中的护卫的月俸是五两银子,便随口报了这个金额。
炜千脸上灿烂的笑着,眼神中却几乎要滴下泪水:“一个月五两?我一个月的工钱才300文!”
司马腾几乎以为炜千胡说八道,他一段饭都要几万文,怎么会有人一个月的工钱才300文?一定是骗他。但是司马腾没空理会这种莫名其妙的骗局,他顺着炜千的言语道:“那你一年不到四两银子,你要两百五十年才能赚到一千两银子,想想啊,一千两银子,两百五十年啊,你几辈子都赚不到一千两银子!为了几个邻居,没了一千两银子,说不定还要搭上小命,值得吗?”
炜千盯着司马腾的眼睛,认真的道:“不值得!张家与我何干,我为什么要为了张家而死?”司马腾松了口气,这被他杀了的贱民是张家?无所谓了。他微笑着道:“对,不能为了张家而死,不值得的。”
炜千重重的点头,陡然提高了声音,厉声道:“可是,为了这里,值得!”她指着自己的心脏,脸上尽是决绝:“我炜千是个人,不是一个禽兽!”
司马腾死死的盯着炜千,一个只知道“虽千万人吾往矣”,说不出其余名言名句华丽词句的贱民竟然敢否决他最善意的提议?他心中再也没有收买炜千意思,这个女人不识趣,那就去死好了。
司马腾握紧了剑,慢慢的逼近炜千,一字一句的道:“纵然一辈子只能吃野菜粥,纵然死了也不后悔?”
炜千盯着司马腾,紧紧的握紧了手里的菜刀,慢慢的挪动脚步,厉声道:“纵然一辈子只能吃野菜粥,纵然被你砍死在这里也绝不后悔!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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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p>bsp; 司马腾阴沉的笑了,竟然还有人为了理想而死,真是愚蠢透了,他慢慢的道:“本王本来想要给你一个机会的,没想到你却错过了,你难道不知道你的体力的消耗是本王的十倍,你绝不可能再支撑一炷香时间了吗?”
司马腾一点都没有说错,即使不考虑司马腾和炜千本身的体能差距,炜千需要躲过司马腾的斩杀所消耗的力量、速度、精力是司马腾的十倍,毕竟司马腾只是动动手臂杀人,而炜千却用命在面对刀锋,失败就是死。司马腾只要继续砍杀,炜千就会很快精疲力竭,速度越来越慢,终于不小心挨了一剑,然后被砍成几十段。司马腾没有选择这个笨办法而选择谈判只是不想浪费毫无意义的一炷香时间而已。
炜千紧盯着司马腾,慢慢游走,道:“我不需要富贵一辈子,我只需要勇敢一炷香时间。”
司马腾狞笑着逼近,高高的举起了手中的长剑。
忽然,巷子里的某个宅子中,有人颤抖着叫道:“来人啊,这里有贼人!”声音怯懦,带着惶恐,也不是很响亮,甚至没能放开声音,只是比普通聊天稍微提高了一些音量。
司马腾阴沉着脸,又是一个送死的?
巷子里的另一头,忽然也有人大声的叫着:“来人啊,这里有贼人杀人啊!”
司马腾猛然转身,怎么回事?
巷子里又是一个人大声的叫着:“有贼人啊,快来抓贼人啊!”听声音就在司马腾左侧的宅子里。
整条巷子里几乎在同一时间响起了十几个人的大声呼喊:“来人啊,这里有贼人杀人啊!来人啊,官府快来抓贼人啊!”声音有的洪亮,有的尖锐,有的带着颤抖,有的稚嫩无比,有的分明是个老者,有的似乎是个女子,有的近在咫尺,有的在巷子的尽头,有的似乎隔着被子,有的似乎贴着门板。
司马腾猛然转身四顾,巷子里的各家各户依然紧紧的关着门窗,小小的简陋的巷子里依然只有他和炜千两个人,但那叫喊声越来越整齐:“来人啊,这里有贼人!”
司马腾面如土色,一群贱民王八蛋!他转身想要逃跑,却被炜千拦住了去路。司马腾怒吼:“滚开!”长剑砍去,炜千灵活的避开,却死死地盯着司马腾,冷冷的道:“你跑啊,你跑啊!你跑到天边我也会跟着你的。”
司马腾奋力虚砍几剑,逼退了炜千,撒腿就逃,可是巷子外响起了激烈的锣鼓声:“这里有贼人!这里有贼人!”无数脚步声赶了过来。
司马腾想要冲向巷子的另一头,却看到已经有穿着淡黄色的古怪衣服的人冲了进来。
“混蛋!”司马腾咬牙切齿的骂着,有心杀出一条血路,可看看几十个拿着刀剑的人,心里就寒了,仓皇的对峙了几秒钟,老老实实的放下长剑,道:“我是东瀛侯司马腾,我要见胡问静。”
几个穿淡黄色古怪衣服的人进了那开着门的宅子,四下检查了一遍,沉着脸出来盯着司马腾:“带走!”
有人开始检查整条巷子的宅子:“开门,检查!”
炜千恶狠狠的看着司马腾被抓走,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靠在墙上慢慢的坐倒在地上,手里依然抓着拿把菜刀,她想松开手,却发觉怎么都松不开,只能任由自己抓着菜刀不放。
忽然,炜千开始呜咽,她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而哭。
……
次日。
荥阳城内全城的百姓都被强制驱赶出荥阳城外参加集会,有人躲藏不愿意去,立刻被士卒杀了。
一群士卒大怒:“混蛋,胡刺史让你们集会,竟然有人不给面子?”
姚青锋看着尸体,大声的呵斥着:“你们怎么可以杀了他?这么心慈手软怎么做得了大事?若是谁敢抗命,砍断了手脚挂在树上,任由他嚎哭惨叫,万万不能砍死了。”
一群士卒点头,第一次办事不怎么熟练,以后一定不会直接杀了。
荥阳城内数十个百姓因为抗命而被砍断了手脚挂在树上,其余百姓立刻老实了。
出城的路上到处都是鲜血和尸体,血腥气重得捂住鼻子都挡不住。好些百姓浑身发抖,这新的官老爷怎么就不打扫一番呢?
一群百姓出了城,有人又是一阵低声惊呼,城外到处都是尸体,一眼看去竟然成千上万。无数百姓默不作声,怪不得昨日厮杀声这么激烈,原来死了这么多人。
城外除了满地的尸体,更有一些满身血污的人在士卒的监督之下搭建高台。
司马腾只看了一眼就脸色惨白,双脚如棉花般柔软。胡问静最喜欢花了大力气搭建高台,然后当众凌迟贼寇了,他难道也会被胡问静凌迟?
“不,不可能。我是大缙朝的皇室宗亲,我是四十九个辅政议员之一。”他双眼发直,喃喃的道,又求助的看向拖着他走的胡问静的手下,可是那些人根本不看他,更不与他说话。
司马腾浑身发抖,茫然间,他的人生像走马灯般在他的眼前掠过。
出身在豪门大阀,从小就锦衣玉食;没几年司马家成了皇室,他的服装成了朱红色的皇室龙袍;大哥司马越的才能得到了司马炎的赏识,成为了东海王,他也沾了好处,成为了东嬴公;调动到并州做刺史,看见并州没什么油水,只有无数的胡人;在手下的教唆下抓胡人当奴隶贩卖;酒池肉林,美女无数……真是幸福的生活啊。
然后,忽然被撤职查办,降爵成了东瀛侯,胡问静成了“假并州牧”,他在院子里向天怒吼:“胡问静!”
然后,他和胡问静都成了辅政议员。
然后,他跟着大哥逃出了洛阳,胡问静屠杀了大缙朝的三十九个皇室宗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