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以当做一切都没发生,她却没有办法。爱是治愈,可封衍的爱带来的只有苦痛,她尝够了,也不愿意再被他许以的点滴甜头迷昏了头。
“封衍,签字吧。”陶陶眸色暮沉,就这么直直地看着他,“不要让我后悔遇见你。”
紧绷的弦断掉,封衍冷冷勾起唇角,利落地在表上签上名字。
两人拿着离婚证,站在民政局门口。
此时阴郁的天色,渐渐放晴。陶陶侧头一瞥,她在石板地面的缝隙里,看见有一朵粉色的小花,偶尔寒风袭来,晃晃悠悠。
她背着手,看向天空。
春天快要来了吧。
陶陶看着天空,而封衍在看她。
他的记忆中,陶陶少有如此放松的神色,即便面容清癯,倒是迸发出几分生机。她眼里落入了星星,点亮了整个黑眸。
他第一次忽略掉她眼角的泪痣,而被她的眼眸吸引。
在陶陶拾级而下时,封衍叫住她——
“以后,我可以为你做一件事。”
女人没有回头,脚步轻扬地朝外走去,乌黑的发在背脊上摇摇晃晃。
*
处理好所有的事务,陶陶带着知敏来到机场。知道她要出国的人不多,只有小米、安野和师兄,师兄因为要拍戏,只好提前跟她电话告别。
小米在安检口抱着陶陶不撒手,哭得眼红鼻肿。安野还是酷酷的模样,抱胸站在一边,似乎因为不能吸烟有些不耐烦。
陶陶环视一圈,突然有一种自从出了山村后,久违的如释重负的感觉。
她幼时长在山村,被许父许母保护得极好,哪怕生活困苦,也不乏轻松惬意,当年为了筹集哥哥看病的费用,她还揪着来山村采风的画家,非要当模特。
没想到来了城市,反倒丢了那份纯粹。她一切都依赖封衍,在察觉到假象下的真实时,也失了逃离的勇气。
她付出真心,也将自己推到悬崖边。
好在,现在还不晚。陶陶碰了下背脊的烧伤疤痕。
知敏立即俯身,用力呼呼几次,然后双眼亮晶晶,问道:“陶陶还痛吗?”
她噗嗤一下笑出来,揉了揉知敏的头,轻声说:“不痛了,再也不会痛了。”
*
夜晚,E会所。
安礼手机突然亮起,他扫了眼,又熄灭。
“嫂子已经上飞机了。”他拿起酒瓶为封衍添酒,揶揄道:“后悔吗?”
“后悔什么?”
“离婚。”
封衍盯着杯中的烈酒,冰块碰撞,发出刺凉声。他忽然仰头,一口饮尽。
“等她玩累了,自然会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哭泣是因为希望尚存,绝望反而让她平静——余华《文城》
特别说明!!!
文案的【移动血库】有误会,仅仅指的是在陶陶离开前被父母威逼输血,只有这一次输血。这里我查过资料,陶陶的身体检查过,没问题的话,是可以输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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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暴雨天,林逢清滞留未婚夫家。
大宅空寂,未婚夫去接个电话,让她自便。
白色衬衫透明濡湿,她拎起衣角,拧干方才浸湿的布料,水滴落时,一串脆响随之而起。
她偏头看去,散落一地沉香檀珠。
林逢清视野里出现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冷静地拾起檀珠。
冷静得太过。
她敛眸,帮忙拾掇,最后一颗落至台阶角落,她蹲下去捡,指尖碰到檀珠,清冷的呼吸一同落下。
吹动她微弯的眼睫。
她心脏漏掉一拍,抬眸坠入双黑沉的眼睛。
那里无悲无喜。
男人恍若浊世的佛子,目下无尘,不见人间。
她尾指一颤,撒手时,无意识轻挠他的手心。
那人淡淡睨了眼,拢紧檀珠。
只有谢信芳自己知道,从他见到那一截玉白的细腰,掐断檀珠手串开始,一切都乱了套。
*
谢信芳身为谢家当家人,不近男女私欲,持诫如佛子。
那晚家宴,侄子携未婚妻林逢清,为他奉茶,低唤小叔。
闻言,谢信芳拨转佛珠的指尖微顿,片刻后才接过茶盏。
他的手悄然覆上她的手背,不动声色地勾缠她的尾指。
林逢清神色微变,失了茶盏,他不紧不慢地接住。
谢信芳正襟危坐,低抿一口,轻笑:“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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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简明珠本是一名五星级酒店大厨,做的是那有钱都不一定能吃到的药膳,简大厨的名声在业内更是如雷贯耳。
正当简明珠在咔咔数钱的时候,一份天价合同砸在简明珠脸上,她掰着指头数了数后面的零,对她无数的忠诚顾客们遗憾地说:“当私厨去了,勿念。”
这位男主顾生的好样貌,皮肤冷白,眉目清俊,身形清瘦,声音温润,但是每说几句话就要轻轻咳几声。
温遇青修长的手指拿着洁白的帕子,看着上面洇出点点猩红,悄无声息地掩盖住,抱歉地说:“不好意思,我天生体弱,让明珠姑娘见笑了。”
简明珠看着面前仿佛林妹妹转世的顾客,露出无懈可击的职业假笑:“我见的多了。”
后来,简明珠才发现自己错了。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脆弱的客人。
话说重了会自闭,出去玩不带他会难过,和别的男顾客走近了会红眼。
简明珠撂挑子了,她不伺候了还不行吗?!
却在离开的时候,谦谦君子一样的人把她堵在家门口,咳出一口血,却仍旧力气大的惊人,死死攥着她的手腕,咬牙切齿:“你敢走,天涯海角我都会找到你!”
这是一只披着小白兔皮的大灰狼把真·小白兔拆吃入腹的故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