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天宝十三载, 三月,大非川。
连续七天的暴雪之后,太阳终于在接近中午时突破云层。营地上渐渐有了活人的生气, 步兵足足铲了大半天的积雪, 才清理干净道路。
郑旭站在制高点上,俯视鬼影曈曈的森林,那里头埋伏着最多六千五百同罗骑兵。
同罗部一个月前脱逃,一路飞奔到西北。
安禄山派人追击, 半月前打了一场,大获全胜, 战后清点散落满地的敌首,只数出不到一千。
范阳节度使最要紧的职责是抵御契丹人,军队不可长期在外, 获胜后便返回东北, 换大非川所属的北庭都护府指挥使程千里将军,从玉门关外赶来接手。
北庭轻轻松松再度胜出,捉到阿布思的妻儿, 还扫出六百具尸体。程千里报请朝廷,称如全力以赴,有望全歼同罗部,或是放其北归, 请朝廷决断。
圣人便指了郑旭领左骁卫一千两百人前来收尾。
下的口谕是,同罗北归无妨, 但阿布思及妻儿必须带回长安,生死不论。
郑旭初来乍到,先仔仔细细勘探了地形,然后趁着北庭没走, 借兵五千在外围敲锣打鼓,分兵从两侧小股侵扰,花了十多天功夫,半赶半引地,把同罗部赶进这片密林。
林子三面被冰川包围,唯有这一个出口,就像个口袋。
同罗人一头扎进去再没露面,又遇着大雪,还剩多少人就不一定了。
北风飞快地冲刷着头顶的树枝,从枝条吹落羽毛般的雪花,窣窣啦啦犹如一幅晶莹的门帘。
森林里一片静谧,但郑旭并没放松警惕。
“秦郎官醒了吗?”
郑旭问站在身后的王太医。
四面无人,所以他没有刻意压低音调。
“我与郎官说句实话。秦郎官是太子的人,官职虽低,干系却深,他哥哥秦大现做着太子府指挥使,如能救活他,你我在太子面前都能多一分薄面。”
“难哪!”
王太医边摇头边捋山羊胡子。
“郑将军说来容易。倘若伸伸手就能救活,我难道会故意害人性命?且不说他是谁的人——太子闭门不出已经七年了,京中多少传言?”
他顿一顿,郑旭便明白他言下之意:有些人甚至猜测太子已经死了。
“难得郑将军不怕顺水人情白做了。可是医者无尊卑之念,哪怕是个脱逃的死囚呢?能救我也会救,可惜,他伤得实在太重了。”
一阵疾风打得郑旭的披风噼啪作响。
“是。昨日在山坳底下捡到他,我还以为是头受伤的孤狼……原来是披了张白狼皮的斗篷,从头到脚冻透了,脚趾掉了三根,即便无伤也能要了半条命,偏他被北庭都护府的侧翼扫到,肩头上白挨了一箭。”
自来刀枪无眼,战场上被同僚误伤乃至致死都是寻常事。
王太医摇头,感慨此人无辜倒霉。
两人无言默默回到营地。
风呼啦啦刮的猛烈,营帐沉重地晃动,傍晚天阴沉沉地,更下起冰雨,人但凡走到室外,就会看见漫天雨花犹如尖利的水晶碎片随风呼啸,撞到脸上就是一道血口子。
“郑将军!”
王太医闯进帅帐。
“快快!秦郎官醒了!高烧不退,说话有些颠倒,许是谵妄之象。我提了一句太子,他忽然闹起来,定要马匹回长安。你快去瞧瞧!”
郑旭快步冲向白桦树。
那里有一片树枝和牛皮搭建的牢笼,把几座狭小的营帐与营地的其他区域隔离开,关了数十同罗囚徒,秦二就住在其中一间。
夕阳倾泻在光秃秃的枝条间,把积雪染成粉红色。
几乎就在郑旭拔足快跑的转瞬之间,那光束消失的无影无终,粉色重归洁白,然后世界变得黑暗粘稠。
人眼失去丈量距离的能力,地面上的一切仿佛近在眼前,又仿佛远在天边。夜空反而清晰起来,泛着死鱼肚子般褪色的灰白,几点黯淡的星光。
郑旭猛地掀开帐帘。
“——啊,是你!”
秦二激动不已,一蹦一蹦跳到郑旭面前,汗水顺着下巴滴成一道线,眼里满是他乡遇故知的兴奋喜悦。
“郑将军,杜良娣没死!你快放她出来!”
郑旭推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