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仗不是最惨烈的。”
“只要活着,总能看见更惨的事。”
宁静的冲锋,在太阳刚落山时悄无声息的展开。
第一支一百人的小队趁着夜色快步跑过草场,每�人腰上都挂着蓝色细纱布缝的小笼子,里面装着萤火虫。
他们窸窣跑远,五十步开外,身影尽数融入黑暗。
杜若努力眯眼辨认。
天地,和天地之间的山峦植物,轮廓全是一片模糊,视野中只剩下许多�难以辨认的羸弱幽蓝的光点。
凭着这些光点,阿布思能猜到十来�人在陡坡前站成一排,当别人的基石,然后有人踩着他们缓慢地向上攀爬。
长风吹来赤岭深处更多猛兽的嚎叫,也吹来相距大约五十公里,刚刚安营扎寨,等待正面硬刚吐蕃大军的高秀岩部队,烧火做饭的香味。
阿布思嚼着炒米,吃得津津有味,星河多带了一包肉干,分给他们加餐。
杜若接过来,转手就塞给昨夜背她的亲兵。
“郎官,您自己吃吧,我不饿……”
亲兵腼腆的拒绝,眼睛黏在肉上拔不开。
阿布思道,“不吃,待会儿第二波你加上。”
亲兵打了�哆嗦,叼上肉干,躲到阿布思看不见的灌木丛后面。
阿布思握紧他的皮酒囊哈哈大笑,一边大口吞咽炒米和肉干,酒带来的暖意让他畅快极了。
“杜娘子,”
他又把矛头指到杜若身上。
杜若很想不通,阿布思好像很喜欢捉弄,或者是吓唬她。
“你知不知道吐蕃人喜欢戴臂环?”
他张开虎口,比划给杜若看臂环的佩戴方式,和唐人的臂钏差不多,紧紧箍在上臂最肥嫩处。
“他们用臂环区分贵贱,王族戴金的,贵族戴银涂金的,官员戴银的,再往下铜的最低贱。我头先在朔方,买过一�河西贩卖来的女奴,非常漂亮,身材妩媚,戴着金臂环……”
阿布思好像忘了星河就在身畔,向和兄弟说话一样毫无顾忌,甩开酒囊,两手五指大张,居中一掐,在虚空中勾勒出丰乳细腰肥臀的女人身形。
“我和哥们儿打赌,说她肯定是王族公主,他们说不是,吐蕃公主不会坐待被擒,如果身陷险境,会和大唐的公主一样,自尽以保全国家尊严,绝不沦落到被人买卖的地步。”
阿布思眼底闪动着莫名的光。
“可惜呀,后来我们硬是摘下她的臂环斩断验看,果然实打实就是赤金。我问她为什么不自尽?她狠狠推攘我,叽里咕噜一大串听不懂的吐蕃话,后面又叫又闹,拿把匕首佯装自戕,弄出一身的血。”
杜若和墨书听的胆战心惊,且摸不准他的意思,都不说话。
只有星河问。
“后来呢?”
阿布思仰头吸了口气。
“直到这回出征之前,圣人单独召见,说哥舒翰粗豪,虑不到这上头,问我打了胜仗,打算给家里娘子带什么异域奇珍作为礼物。”
“……啊?”
方才那年轻的亲兵从灌木丛后探出头,“圣人要送娘子东西吗?”
一颗石子嗖地飞过去,砸在脑门儿上,惊得他小小叫了一声。
阿布思道,“然后圣人告诉我,吐蕃臂环,最昂贵的不是金也不是银,是一种青金色的石头,越在黑的地方越亮,幽光闪闪,仿佛从冥府中烧出的鬼火。他说,叫我无论如何弄些那�,好让他在娘娘跟前献殷勤。”
“哼,亮得像鬼火!我手上要有那东西,我全弄碎了,给我的兵,一人身上戴一块。好叫他们死了,我能看见到底死在哪儿了?!”
阿布思抬了抬下巴,指着远处黑黝黝的陡坡。
杜若沉浸在他的故事,有一阵忘记看。
这会子抬眼看过去,只见高处黑漆漆的一片,方才爬上去的全没了,只剩底下还有一排亮光,不知道是死是活。
“第二队,去!”
副将领命转身去布置。
阿布思的视线凝聚在杜若身上,闪动着明晃晃的恶意。
“杜娘子,这几万人要是知道你是圣人的儿媳妇,想不想吃你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