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书生听这话眼前一亮,顿时更感兴趣了:“仁兄宅中竟有此等手艺的庖厨?”

方俞笑了笑:“仁弟不妨添双筷子过来,一道尝尝?”

“恭敬不如从命!”

书生还真自拿了筷子坐了上来,方俞见人不扭捏,连忙布开菜肴,好菜一人吃没趣味,人多一起才有滋味。

“好,好,这排骨好,肉质不柴软嫩,不似寻常白猪瘦肉,若我没猜错应当是黑皮猪的排骨,此品种的猪常年奔跑,肉质比白猪紧实。”书生夹着啃了一口的排骨眯着眼称赞:“蒜末腌制,炸激其香,又未焦苦,当是下油锅前细细除去了排骨上的蒜末,皮香金黄酥脆,定然温油复炸过。”

方俞眼前一亮:“仁弟行家啊,对菜食见地如此通透。”

“我这不过是雕虫小技,还是仁兄的庖厨有心,不知何处所请?”

方俞笑道:“并非请的庖厨,是我夫郎所做,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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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p>p; 书生恍然大悟,旋即也跟着笑道:“果然也只有夫郎会如此之贴心了,实乃羡煞旁人。”

两人相谈甚欢,一道将饭菜风卷残云而尽。

排骨虽香,唯独美中不足的便是吃的一嘴蒜气,这也便是像琼华楼那等自诩高雅之地明知味好却不愿把菜上谱的原因。

方俞决定下午在课室都默读好了,就提前祝祷这位仁弟好运,不要被夫子喊去说文章才好。

他把餐碟往食盒里收,瞧见盒底下竟然有些干草根一样的东西,正诧异何时掉进去的,便听书生惊呼道:“仁兄夫郎当真是细心周全,竟还准备了丁香。”

丁香嚼碎,可散发香味,是这时候清新口腔异味的常用品,方俞拿着丁香楞了楞,小乔当真是心细如发。

“来,仁弟取用一些罢。”

书生感激接过,又道:“在下李昀,今日多谢仁兄款待,来日必当回请仁兄。不知仁兄尊姓大名?”

“免尊姓方,唤我方俞便是。”

李昀点头: “时下不早也该回讲堂了,方兄,他日再一道品菜吃茶。”

方俞道:“如此甚好,改日一同到新开的黄粱一梦吃酒。”

……

回到讲堂,课室里已经有同窗抓耳挠腮在写文章了,方俞路过时扫了两眼。

有论写晋武平吴以独断而克的,也有论写齐桓专任管仲而霸的,题目各有,但大抵都是些偏向于帝王之策和任用贤才一类的,方俞发觉就自己挑选了个农桑的,他想到时候可别一个课室就他特立独行,到时候就要被夫子细细查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