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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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武林盟的人,还以为最近要被血窟的事绊住,看样子得忙上好久,可是黎朗介入了,出手快、准、狠!

他搞定血窟成员,用的速度极快,法子极狠。

那些恶人从被送进刑罚堂,再到出去,中间根本花不了多少时间,却把一切都交代的明明白白。

有一些已经看不出人形了,还在求饶:“黎朗,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当年不该对你母亲下毒手,更不该折磨你,你饶了我吧,求求你杀了我,给我一个痛快。”

“我也没对你做什么啊?这就受不了吗?这些还比不上你们当年对我做的万分之一呢。”黎朗拿着一块布帕,漫不经心地擦拭着双手,他的十指白皙而修长,指节分明,关节处流转如水,这是一双极美的手,手上却沾染着或是白色、或是红色、或是绿色的粘稠液体。

陶然来找飞仙岛主,小侯爷连忙挡在她的身前,“别看!”然后转向黎朗,“你手上是血吗?”

黎朗垂眸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吓到你们了?我帮师父分忧而已,有一些是血,还有一些可能是脑浆,或是胆汁吧?”

“呕!”林芷韵冲出刑罚堂,趴在门外大吐特吐,太吓人也太恶心了,她哪里见过这么有视觉冲击性的画面。她一直就很害怕黎朗,现在更觉得他根本就是个魔鬼!

就算是小侯爷这样的七尺男儿,都有些顶不住。

只有陶然神色如常。

黎朗对着陶然掀唇一笑,他穿着一身红衣,好似鲜血染成的色彩,宛如一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厉鬼,美得妖冶,却也无比危险。

陶然想起系统之前说,期待看到红衣反派,如同业火红莲那般绽放。

确实美得摄人心魄。

反正我是过足眼瘾了。

小系统你呢?

人、到、哪、去、了?

只是开个会,要开到天荒地老吗?

陶然拿过笔,在旁边桌子上的白纸上,写下了两个字:辛苦

然后交给黎朗。

黎朗接过了那张纸,她的字迹娟秀又灵动,还有一种飘逸之美,恰如世人对她的尊称——临江仙。

这当然是一手好字。

只不过黎朗更爱无名前辈凌厉的笔锋。

不是说江玉仙的字不如无名,若要请最公允的书法大家来评判,恐怕最后得出的结论只会是各有千秋。

是因为黎朗心有所属。

因为他偏爱。

对于黎朗来说,只有无名的字,才是世上最好的字。

先前居然还怀疑过,江玉仙的身形和那一缕幽香,会不会是他要找的人,如今可以彻底打消这个念头了。

两个人的字,实在风格迥异,而且每一种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江玉仙芳龄才不过十五,即便是一生下来就浸淫在书法之中,能把这一手字练的飘逸如仙,已经是凡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了。

又怎么可能同时掌握另一种锐利如剑的字体,同样也有此等造诣?

如果用诗家来类比,便是李白的豪放浪漫和杜甫的沉郁顿挫,这二者本来就是互不相容但各自为王的风格。

一个十五岁的少女,能在一方面做到极致,像是在诗这一方面达到李白那样诗仙的高度,“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已经是绝世仅有了。

难不成她还能再同时兼备杜甫的风格?而且还达到诗圣的高度?

黎朗没喝酒,脑子清醒着呢,这根本没可能。

陶然对黎朗点了点头,绕过他去找飞仙岛主了。

黎朗扫了一眼少女的背影。

其实只看背影,真的很像……

当然,并不是。

黎朗分的很清楚,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

他是绝对不会因为某些相似的特征,就把对恋人的爱,转移到一个无关的人身上。

他爱的是她,也只是她。

他要做的事是找她,也只有找她。

傻小子手下有水云山庄,黎朗今天做了一些找人的部署,之后会想更多的方法来寻找她,一定能找到她的。

世界再大,总有尽头,哪怕是到天涯海角,他不怕山高水远。

江玉仙写的字是,辛苦?

不像林芷韵那样看一眼就吓吐了,也不像小侯爷那样强自忍耐。

她在意的似乎只是,辛苦傻小子审讯了这么多人。

她透过了那些骇人的现象,看到的是这件事的本质——

黎朗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审讯出了几十位血窟成员,效率极高,几乎没有错案。

傻小子,你喜欢的姑娘,比我以为的要厉害的多啊。看似淡然,实则自有一股韧性。

可惜没有吓到江玉仙,要是吓到就好了,如果她对今天的事留下心理阴影,直接帮你们掐断这段孽缘。

黎朗擦干净了手,淡淡地说道:“抬走,下一位。”

黎朗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完成了所有的审讯,把一整间屋子的陈年旧案清扫一空。

据说血窟成员一听到黎朗的名字,就失去理智,开始疯狂磕头认错。

据说有人用尽一切办法自杀,甚至不惜溺死在茅厕里,不顾死后有多难看,就为了躲过黎朗的审讯。

据说刑罚堂那天换了几十次水,都洗不干净地上的血色。

从那天开始,江湖上再也没有人叫黎朗玉面刀客,人们提起他时,全都不自觉地胆寒。

黎朗有了一个新的称号——

玉面阎罗。

那些不法分子、亡命之徒,从前自诩恶霸的人,或是西域魔教之流,暗地里接头碰面时,口口相传着这样一句警告:“宁肯死后遇阎王,不愿人间见阎罗。”

他们全都默认了这样一个事实,要是犯在玉面阎罗黎朗手里,自杀的动作能有多快就要多快,起码还能给自己一个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