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曾雪与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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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海北市,初春。

阴暗潮湿的半地下室。

“这个月又收不抵支,再这样下去,估计都熬不到年底。”曾雪双腿盘坐床上,拿着计算器和本子,一脸惆怅地将一张张账单叠好,对着坐在墙边摇椅的哥哥曾月道。

地下室的上方有一道又长又窄的窗,抬头能看到小区斜坡路上人来人往。如果有人蹲下身向内探,屋子便会一览无余,毫无**。

可他们兄妹很喜欢这道窗,这间屋子里唯一的光源,就像他们生活里为数不多的希望。

曾月笑着从摇椅上起身,走到床边,倾身到妹妹跟前:“小傻瓜,我上周末卖了两首歌,这周钱就会到账了。”

曾雪看着相依为命的哥哥温暖的笑容,开心不起来。哥哥所说的卖歌,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卖歌,而是将整首歌的署名权都给了别人。

想到电视里光鲜亮丽的“创作歌手”拿着哥哥的歌侃侃而谈创作灵感,曾雪只觉一阵恶心。

来海北市追逐梦想的音乐人,大多会在被现实撞得头破血流后,选择放弃,亦或如他们一般,穷困潦倒,卑微苟且地坚持着。

敲门声响起,很沉闷,那木门拍两下都能渗出水,房东也不愿意更换。

曾月打开门,是斜对门的活宝兄弟,也是他们的搭档。

两年前,他们兄妹来海北市谋生,曾月在酒吧驻场,曾雪在后台等他。结果几个登徒子看上了曾雪,要调戏,被当时去酒吧应聘的孔家兄弟撞见,路见不平暴揍一顿。

那几个登徒子是本市有名的少爷,酒吧的大主顾,结果不出意料,曾月被辞退了,孔家兄弟更没能应聘上。

四人志趣相投,一拍即合,组成了组合ZZKK。

曾月是队长。

他们搞创作,接商场的小商演,甚至也参加他们曾经不屑的选秀节目。

曾雪和孔家兄弟都认为,曾月是个创作天才,只要有伯乐愿意赏识,必然能在乐坛掀起腥风血雨。

可惜伯乐迟迟不来。

此刻,孔地一把抱住曾月,连蹦带跳:“我们要发达了!”

曾月笑道:“怎么,中彩票了。”

孔地递过一封拆开的快递,取出内里的文件,烫金的硬纸板,显示出文件非同寻常。

“签约意向书!翁迪文化!你知道这是什么公司吗?现在特别火,连着年上春晚的kissy,就是这家公司的……”孔地如数家珍地说起翁迪文化的知名艺人。

曾月依旧是淡淡地:“人家为何要签我们?”

孔地:“那当然是发现你是百年一遇的音乐天才啊!你看你卖出去的歌,让多少糊比老歌手翻红了!你长得又好看,原版的不比盗版强!当然,我们个也不错啦,也算起到增益BUFF作用。”

四人笑着,那一刻他们以为,属于他们的春天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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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迪文化。

四人坐在小会议室,没见过世面的他们看着富丽堂皇的装潢,心下惴惴不安。

穿着西装裙的优雅OL走入,朝他们点点头:“哪位是曾月?”

曾月站起身:“是我。”

看到少年英俊的面庞,OL的笑意甜了几分:“你跟我来,其他几位在房间稍等一会。”

曾月离开,曾雪没按捺住好奇,偷偷跟了上去。

总经理办公室。

中年男人五件套齐全,像个风度翩翩的绅士。

他亲自给曾月泡了壶茶,而后脱掉西装外套,露出内里的小马甲。

“曾月,是吧,我听过你写的创作,嗯,包括没有署名的那些。”

曾月端茶的手一顿,不可思议。

他署名的歌很少,仅有首-->>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p>,一首是给当红女歌手VIVA的,两首是给电视剧主题曲的。至于他没署名的歌,他都记不清了。倒不是数量多,而是他不愿意回想,每次穷困到走投无路,他才会出此下策。

“你的个队友,我也考察过,不是说不能走这条路,只能说,相对你而言,太过平庸。”男人用最平淡的语气说着最残忍的话。

门口,曾雪躲在门框边,捂着嘴。

男人见曾月没表态,便也不再拐弯抹角,单刀直入道:“我只想签你一个人。”

曾月沉默。

男人笑了声,他见多了这种场景,没被现实撞得头破血流的年轻人,都会有些“手足情深”“朋友大过天”的可笑想法。

“我直接明说吧,乐团组合并不符合当下潮流,在乐团里你是键盘,可实际上,在唱功、感染力和音质上,你都远胜于身为主唱的曾雪。而且你的外貌条件非常优越,正是当下市场十分追捧的类型,而你的个队友,外形条件上确实一般。”

男人自顾说着,抛出极具诱惑力的条件。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给你打造全能型实力偶像歌手人设。一年一张专辑,合作的都是世界顶尖团队,MV、宣传等,也全都按照头部艺人的水平给。”

见曾月沉默,翁青松再下一城:“如果你不愿意,那我只能和你们签分约,条件可是千差万别,你自己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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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翁迪文化时,初春的柳絮纷飞。

“哥。”曾雪看着曾月,眼泪在眼中打转。

曾月最后没有犹豫地选择了组合约,曾雪感觉是自己拖累兄长。

“傻孩子。”曾月揉着她的头发,“好日子马上就要来了,不是吗?”

那时候,他们天真的以为,签了合约,日子就会好起来,顶多就是宣传少点,钱拿少点。

然而他们错了。

除了他们从地下室搬出来,搬进了公司自建的宿舍楼外,生活几乎没有改变。

宿舍楼建在周边大厦的夹缝地中,长年不见阳光。属于半地下室的那一缕温暖,似乎也消失了。

曾雪撞见过曾月几次找老板理论。

“如今歌手比演员难捧,你知道为什么?演员塞进剧组,随便演也有露面机会,也有片酬,或许哪部剧火了,就自己盘活了。”

“歌手不一样,你知道现在渠道费、营销费多贵吗?知道捧一个歌手要花多少钱吗?”

“当初我和你说走偶像歌手路线,你不听,自找苦吃去做乐团,脑子拎不清就不要怨天尤人。”

翁青松自有一套无懈可击的逻辑,而作为商人,他的确不会在看不到盈利的地方投入。

他们想要解约,却发现解约费压根不是他们所能承受。

他们当年北漂时,就有很多前辈提醒过他们,签合同一定要小心,有些经济公司就是专门赚艺人熬不下去时候的解约费。

他们以为翁迪是大公司,定不会与小公司同流合污,如今看来,天下乌鸦一般黑。

消沉了一段日子后,曾月又振作起来。

既然没有路,他们就闯出一条路。

哪位功成名就的人回看昨天,不是一路坎坷呢。

他们接小型商演,上没有酬劳的综艺,曾月甚至操起老本行——卖没有署名的歌。

他们终于筹到了第一张专辑的制作费用。

他们全心全意地投入专辑的制作,不眠不休,精雕细琢。

在录音棚录完最后一首歌的夜晚,海北市飘起了雪。

哥哥对她说:“这是送给你的礼物。”

那张专辑的名字叫《一封情书》,作词作曲甚至是封面设计,都是哥哥一手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