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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七十六章 异界(281)

校长定下来了,接下来就是定学科。

栗三明教授建议,要根据霍拉马城的产业结构来建设专业。

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大学生有地方实习,二是方便了毕业生的就业,三是以专业带动产业发展,让霍拉马城的产业结构更加的繁荣和稳固。

霍拉马城现有的产业,有陈远南规划的信息产业,那么第一个专业就定了,信息工程。

有安吉娜娜带来的娱乐直播行业,涉及的专业可以与时俱进,网络直播专业,这是一个全新的专业。

设置这个专业,庞小南特意找安吉娜娜聊了聊,不聊不知道,一聊吓一跳,原来这不是一个单一的专业。

首先,主播需要才艺表演,这就涉及到表演专业。其次,主播要会化妆,会穿衣打扮,这涉及到美妆和服装涉及。还有,主播还得会聊天,又涉及口才培训。

总之,要是开设这个专业,得需要很多的专业老师。

但是,安吉娜娜认为这是一个朝阳产业,而且其他学校还没有开设相关的专业,这将会是一个非常受欢迎的专业。

所以,培训决定,网络直播专业必须开设。

霍拉马城还有军工产业,庞小南跑去可了公输鲁,现在最需要的是什么专业的人才。

公输鲁给他列了几个专业,像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等等。

“刚开始,不用开设这么多专业,这些专业里面有很多课程是通用的,学生数量多起来之后,再分出具体的科目来。”

公输鲁举了自己的例子,其实自己学的通信工程专业,但是有很多电路的知识部分,他是自学的,有了通信工程的底子,学相关的知识并不难。

所以,庞小南就暂时定了两个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

除了这些霍拉马城的集群产业,还要考虑招聘过来的教授的专业,比如,栗三明教授带来的地质学科优势,必须要单独成立一个院系。

而且这门学科也有用武之地,南红矿的发掘还有些时日,可以作为霍拉马城的持续发展项目。

不算不知道,单是已有的霍拉马城优势,就能分门别类出来十几门专业,庞小南觉得这已经能构成一个中等大学的体量了。

大致的学科有了,就要开始建校了,自然要确定地址,这个工作庞小南熟悉,因为看风水,也是他的拿手好戏之一。

虽然说人是最大的风水,但是没有人之前,山川的风水是必须要考虑到的。

所以,一个明媚的早晨,庞小南独自一人驾着车子,来到了霍拉马城的边缘,来看看这里的风水适不适合建校。

第一个地方,庞小南选择在了霍拉马城的东边,也就是棚户区再往东一点,这里是一处茂密的丛林,如果要建校,必须把所有的树木都砍掉。

因为树木的阻碍,所以眼界不太好,庞小南纵身上了一棵大树,蹭蹭蹭的几步,就达到了树顶,这里视线不错。

远远望去,西边是霍拉马城,东边是霍拉马河蜿蜒而过,这叫一衣带-->>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p>水,西望城郭,东临玉带,北面有个小山丘,绝佳的风水。

“不错不错,就是这里了。”庞小南没想到第一个地方的风水就如此的合心意。

其他的地方还用看吗?

庞小南觉得没有必要了,比这里风水好的地方肯定还有,但是任何一个建筑地址,自然风水都是次要的,人造风水更加的重要。

古代的建筑,因为知识有限,所以更依赖自然风水,但是到了今时今日,建筑工业这么发达,任何稍微偏离风水之道的环境,都可以人工改造。

就好比很多大城市以前都有乱坟岗,因为阴气太重是不建房子的,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乱坟岗也变成了繁华的市中心,很多还是中心商务区,你说它阴气重还是阳气更重?

所以庞小南觉得风水这个事情,随缘就好,况且这个风水已经是上上之选了。

风水就是环境科学,连住在这里的鸟儿都叫的这么开心,人住过来,肯定也是心情愉悦的。

庞小南刚刚听到两只鸟儿在对话:“这家伙真扫兴,我们在这里聊天,他偏偏爬了上来。”

“这是个什么动物,怎么没见过?”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这是人类。”

“什么是人类?”

“人类就是高等动物,他们在西边建造城市,我那天刚好飞到了城市上空,看到了好多人。”

“那他不在城市待着,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人类都是不满足待在一个地方的,他可能是来玩的吧?”

“玩要爬这么高吗?我有不祥的预感,他是来这里建造城市的。”

“你说的对,他真的可能是来建造城市的,西边的那座城市,以前也是森林。”

“这些家伙,老是破坏我们的生存环境……”

听了鸟儿们的对话,庞小南也哭笑不得,他知道,人类要拓展居住环境,势必破坏其他动物的生存空间,但是没办法,这就是自然法则。

庞小南决定,以后在这里建的大学,一定要尽可能的保护现有的美好环境。

确定了地址,庞小南从树上跳了下来,这时候他听到了几个人的脚步声。

“这么偏的地方,竟然有人来。”

庞小南很好奇,是什么人跑到这种深山老林来,他们不怕大灰熊吗?

自从吃了大蘑菇后,庞小南的听力也加强了很多,能够听到很远处的人们说话。

“今天收获不错啊,打了这么一大堆猎物。”

“哎,可惜,没有碰到什么大型的野兽,也就打了几只鸟和兔子。”

“可以了,真的要是碰到了大型野兽,只怕我们还对付不了。”

“怕什么,我们这里有几把枪,就算来了一头野猪,都不是我们的对手。”

“那可不一定,我听说,这山里的野猪凶的很,皮糙肉厚,根本不怕一般的猎枪。”

“那是它运气好,没碰到我们,我们这猎枪可是威力大的很。”

“你们说,这山里的兔子被我们这样天天打猎,会不会绝种啊?”

“绝种了才好呢,到时候野猪就出来了?”

“此话怎讲?野猪没有了食物,就会出来吃人啊,碰到了我们,就要一命呜呼了!”

原来是一帮打猎的人。

庞小南听声音,是一帮年轻人。

霍拉马山区以前是没有人打猎的,因为以前没有城市,没有人居住,来打猎很危险,但是自从霍拉马城建成以来,定居霍拉马城的猎人开始向周围的丛林渗入。

这些猎人,有专业的猎人,也有那种拿着枪去碰运气的业余猎人。

为了控制霍拉马地区的生态健康,霍拉马当局给打猎的人员配备了打猎许可,没有打猎许可去打猎的人,一经发现,就要被处罚和监禁。

打猎是一项很刺激的运动,因为你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危险,尤其是这片莽莽苍苍的原始丛林,里面的野兽经常出没,霍拉马城的猎人死伤无数,后来大家都只敢在霍拉马城的周边活动,不敢贸然深入了。

庞小南听说这帮人打了不少猎物,他打算管一下闲事,看看这帮人有没有打猎的许可。

很快,庞小南就见到了这帮年轻的猎人,让他吃惊的是,这是上次在孟大柏山菜馆和自己起冲突的那帮富二代。

而为首的,赫然就是特柏普。

特柏普也看到了庞小南,他更加的吃惊,不过很快,他的脸上就浮现了一丝狞笑。

“哟,真是冤家路窄,庞小南,我们是有什么样的缘分,在这么荒凉的地方都能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