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越用越好,这样的好东西她都舍不得还给宋朝夕。
宋朝夕捏了下容媛的脸,看这小脸蛋,肉嘟嘟粉嫩嫩的,摸起来,滑腻腻的手感很好。
容媛第一次被人摸脸,不由脸颊红红的,趁机把脸往她手心蹭了蹭。
宋朝夕又笑着捏了捏她的小脸蛋,疑惑道:“扫?你用什么傅粉的?”
容媛刷的拿出一根毛笔,有意向二婶婶显摆。
“我那天心血来潮用毛笔试了试,觉得毛笔也很好用,怎么样,二婶婶没用过这样的刷子吧?”
她满脸写着“快夸我快夸我”,宋朝夕勾唇一笑,挑起她的下巴仔细一打量:
“你别说,用刷子刷出来的效果还真不错,更均匀柔和了。”
宋朝夕靠得很近,容媛甚至能看到她眼角的小痣,她心跳如鼓,总觉得呼吸都要凝滞了。
二婶婶真是邪门了,笑起来着实风流,她能不能不要这样看自己。
容媛紧张地别过脸,睫毛轻轻颤动,脸颊红得更厉害了。
宋朝夕完全没注意到她,她琢磨着,这还是第一次看人用毛笔傅粉的。
试验之后也觉得好玩,若能制作类似于毛笔的刷子,用于女子傅粉,是不是也会有不同寻常的效果?
宋朝夕叫来姑姑家京城的管事陈金忠,把粉的配方交给他,陈金忠已经很久没见到大小姐,从前他只知道大小姐在药材生意上很有天赋,却不知大小姐还会做女子用的妆品。
他打开看了配方,绝大部分配方都是药材,家中的药材铺子里就有现成的,一盒药粉卖二两银子倒也不算贵,毕竟香宝斋针对的也是京中的高门女眷,只是,大小姐画的这个笔刷的图,实在是太奇怪了,第一次听说可以用毛笔刷来傅粉的。
“你只管去做,我觉得毛笔有些太细了,若是再粗一些效果会更好,你看看材质用什么,马毛、灰松鼠、山羊毛、黄狼毛……你可以做一些来让我看看,记得挑选细软的那种。”
陈金忠应了一声。
“对了,我这有一个生发的药方,可以将药材研磨好,调配成膏状,用梳子梳到头上,月余便可以使毛发浓密,你觉得生发的东西会有人买吗?”
说到这一点,陈金忠笑得有些尴尬,他摘下帽子,让宋朝夕看他光溜溜的头顶。
“大小姐,您说这东西会不会有人买?”
他这两年毛发都掉没了,出门都要戴帽子,他是男人,胭脂水粉是不用的,这种生发秘籍若是有,肯定花多少钱都想买,只是不知道掉没的头发没法梳还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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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p>宋朝夕打量他的头顶,忍不住噗嗤一笑,“怎么近日脱发的男人越来越多了?”
陈金忠自动无视她打趣的目光,笑道:“大小姐,男子经常在外奔波,头发梳的紧,时常头皮疼,再加上我朝流行戴帽子,帽子一年四季盖在头上,捂得头发不透气,会脱发也是正常的。”
宋朝夕轻笑一声,像张焕那样年纪轻轻都不能避免,更别说是陈金忠了。
次日,谢姨娘派人来拿药了。
据谢姨娘说,宋程昱早就行走自如了,只是听从宋朝夕的吩咐,在院中养一段时间,以防有人陷害,宋朝夕听她说完,忽而想到一事,勾唇笑了笑:“我明日回去给弟弟把脉。”
谢姨娘千恩万谢地走了。
宋朝夕在家闷坏了,想出去走一走,从前出门肯定是不方便的,可自打她知道有后门这种东西,心思便活络了不少,她换上男装,拿好折扇,抿着唇就要走。
容Z走到湖心小筑门口,就看到一身描金线圆领白袍的少年郎从屋里出来,少年郎面如冠玉,玉润清隽,看到他,眨眨眼,抿唇一笑:“爷,您回来了?”
她喊他爷时,声音格外的酥,容Z眸中闪过笑意,“想去哪?”
宋朝夕微怔,想了想,决定实话实说,“我出嫁那日几位表哥来京城送嫁,还赠予我不少嫁妆,这几月家中事务繁忙,我一直没抽出空,想出去见见他们。”
容Z点点头,“走吧!”
宋朝夕愣怔了一下,不免惊讶,“你要跟我一起出去?”
“总不能放你一个人出门。”
“我哪好麻烦你啊?你公事在身,要是担心我的安危,可以叫几个护卫跟着。”
容Z看她一眼,“我公事再忙,陪你的时间还是有的。”
他的声音很好听,不算太低,却有种缓缓拨动琴弦的余韵,每一个字都会在人耳廓回荡许久,宋朝夕愣怔地跟在他后面,她发现气势强长得高的人都惹不起,好比容Z,站在那什么都不做,可谁都瞧得出他是大人物,而他呢,虽然一身锦袍,脸也俊俏,放一边看绝对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小哥,可站到容Z身边一比,怎么看都像个牵马的小厮。
马车从后路离开,摇晃的厉害,宋朝夕被晃得脑壳疼,头一点一点的,好几次都碰到了车窗。
容Z伸手挡在她额前,宋朝夕就撞在了他手心里,软软的倒是不疼。
却有些亲密。
“听闻你来京城没多久?”容Z忽而道。
“嗯,小时候在这生活过,但没多大印象了。”
“有想去的地方吗?”
“就是随便逛逛,能找到就找,找不到就顺便玩一玩。”
容Z摩挲着左手的玉扳指,他完全有理由怀疑最后这句话才是重点,毕竟她眼睛发光,其中的渴求可不是假的。
临近傍晚,城中的街道人物繁阜,马车拥堵,过了许久,国公府的马车才停在一条小巷路口,宋朝夕还没逛过京城,看什么都新奇,她在京城舆图上看过这条街巷,舆图上标注,这是京城最繁华的街巷。
在这能买到许多美味的小食,周边还有几家酒楼驿站,刚来京城的人通常会选择在这附近落脚。
宋朝夕有几个陪嫁的铺面在这附近,遥望四周,店铺林立,摊贩亦都撑着青布伞,小吃种类繁多,有炙肉、干脯、南京金桃、甜瓜、往前走还有一家冷饮店,容Z叫小厮去买了几样,过了会,宋朝夕在会仙酒楼包间坐下时,小厮已经把吃食送来了。
容Z给她买了雪梨、炸蟹、菊花胡饼,盛放小食的器具都是银的,干净又讲究。
她第一次吃京城的小吃,觉得新鲜,“很精致。”
尝了一口味道更好,果然容Z是个老京城人,知道哪里的小食更好吃。
“国公爷也爱这些?”
容Z眼帘低垂,头也不抬,“我不喜这些。”
鬼才相信,不爱吃的人能知道哪里的小食好吃?这种鬼话骗别人可以,宋朝夕这种吃货却是万万不会信的,她笑着塞了颗干脯在他嘴里,容Z被迫吃了小食,失笑:“说了不吃的。”
“真的很好吃,爷您尝尝。”
好吃是好吃的,可他又不是女子,总吃这些东西叫人笑话。
她又捏起干脯凑近他嘴边,一副难缠模样,好像非要他再吃一口不可。
容Z只好又就着她的手吃了一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