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边!”
埃森的鼻子比狗还灵,他走两步,嗅一下,走两步,嗅一下。
就这么不断的走走停停,最后居然带领着众人穿过了枯树林。
“就是这个地方!”
埃森对自己的嗅觉自信无比,他跺了跺脚,一副很神气活现的样子。
“可是这里啥也没有啊?”其中有人这么道,却也有另外一人说:“不对,你看!”
不远处有一片黄褐色的土石堆,石头堆的后面有一个拖拽的痕迹,看样子似乎是曾放过什么东西。
杜雅笙往那里一看,她微微眯起了眼睛……
“看来,是我想错了。”
“啊?”
众人看向杜雅笙。
杜雅笙玩味地说道:“之前看见那个女人的脚印时,那脚印很深,我曾以为是因为女人太胖的缘故,可是这一路上,看见的拖拽痕迹,还有这里的这块痕迹,我却改变了自己的想法。”
杜雅笙的判断得到人们一致赞同。
确实是如此。
如果这脚印是昨日留下的,晚上狂风一刮,卷起了泥土和碎沙,瞬间就可以令这个脚印自原地消失。
杜雅笙拍了拍手,示意大家朝自己这边看过来。
“我相信她一定走不了多远,她在步行,就算走上一日夜,距离也有限,更何况我们如今已经可以断定她是今日天亮至下午之间从此处经过的,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先把这个活口找出来。”
“是!”
大伙嗓音洪亮,干起活来也越发卖力了。
其中有个擅长侦查和追踪的,颠颠地跑过来看了看地面那个脚印,然后兴奋地道:“是这边!”
他指着前方一片干枯的森林,只见林中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杈,至于叶子,早就凋零光了。
杜雅笙点了下头,于是众人一起悄悄靠进了那片干枯的树林。
而在进入枯树林之后,他们再度发现几个类似的痕迹,全是女人的脚印,但诡异的是,这脚印和脚印之间,似乎有一道拖拽的痕迹。
杜雅笙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未婚妻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