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八月的傍晚,天空,真的好美……
医院。
毕云潮听秘书通报杜雅笙来了,于是连忙赶到了手术室外面。
“杜丫头?你这是怎么了?”
看见杜雅笙的身上、手上,沾染着已经被风吹干的血迹,毕云潮心惊肉跳,很是担心。
杜雅笙笑道:“我没事,是卢家少爷出了车祸。”
当时她算是那场车祸的见证者,银灰色的红旗在肇事之后就飞快逃逸了,而被撞飞的卢子平,则是趴在了路边,一动不动,昏迷不醒,身下是一滩血迹,四肢更是以不自然的弧度扭曲着。
她连忙招呼着慕容城,把人送进了医院。
至今想起那一幕,她都心有余悸,但同时的,她的心灵,也为此感到震撼不已……
这只流浪狗很乖巧。
卢子平不喜欢猫,他认为猫是一种很冷血孤傲的生物,尤其是那双小猫爪子,动不动就挠人。
年幼的时候他曾看见一位亲戚家养的猫很可爱,就上前逗弄,但那只猫的攻击力很凶悍,居然把他挠了一个大花脸。
从那之后,他就不喜欢猫了,反而是狗,深得他的喜爱。
虽然狗也会发疯乱吠咬人,但卢子平却认为,比起猫,狗要可爱的多。
猫是冰疙瘩,捂不热的冰疙瘩,可是狗,你对它好,它感受得到,并且还会用它的忠诚作为对你的回报。
不过在这之前,他从未想过养狗,或许是因为在他以前的生命中,光顾着如何寻欢作乐,如何找女人享受了。
那些年他纸醉金迷,过得稀里糊涂,然而子孙根被废之后,也不知是因祸得福,还是怎样,他居然发现了很多以前所没有发现的事情。
比如,清晨五六点的空气很清新,傍晚的夕阳非常美好,夏天的夜风很是凉爽,而这些东西,全是他此前那二十多年的生命,从未留意过的。
喂完了流浪狗,拍拍小狗的脑袋,他起身,打算离开了,但是这只脏兮兮的小流浪狗,却是呜咽着,用嘴巴咬住了他裤脚,像是在舍不得他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