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雅笙怜爱小唯,这丫头懂事,又合她眼缘,最重要的,她长得很像一个老熟人。
“好吃,太好吃了!!”金胖子啃着大骨棒,一个劲地赞叹着,从他那胖胖的体格子,看得出这丫是一个吃货。
相比于金胖子,阿叙倒是很安静。吃饭的时候和平时一样,一声不吭。他这人很没存在感,往往只要一个不注意,就容易被人们忽视。
不久,大奎来了,他拎着两瓶酒,脸上仍是很尴尬。
“金爷,之前的事情,不好意思啊。”
金胖子吃得正欢,没空理会大奎,大奎也不介意,就这么被晾着。
杜雅笙倒是有点好奇了,“你为什么叫胖子金爷?”她对这个称呼很感兴趣。
大奎有点诧异,像是没想到杜雅笙会这么问。在他看来,杜雅笙既然是金爷的朋友,又怎会不知金爷的身份?
金胖子擦了一下油腻腻的肥爪子,“都是道上看得起,我平时有个坏习惯,喜欢自称小爷,也不知是哪个兔崽子喊了声金爷,然后就把这个外号传出去了。”
大奎嘴角一抽,您真是太客气了。
金爷,不仅仅因为金胖子姓金,又自称小爷。更是因为,金,是黄金的金,爷,是财神爷的爷。
杜雅笙偏头想了想,一幕模糊的画面从眼前掠过。
她突然想起上辈子,瞬间懂了,怪不得她会感觉阿叙和胖子很眼熟,主要还是因为梁远川那个王八蛋。
前世,杜雅笙曾和梁远川去省城最好的医院,探望一个因为车祸变成植物人的男人。
那个男人正是安清叙,而金胖子……那时的金胖子已经变成金瘦子,年纪轻轻却满头白发,曾指着梁远川破口大骂,说当年在志阳县,要不是因为梁远川不靠谱,带着他们乘坐一辆刹车失灵的客运车,阿叙也不会因为出了车祸变成植物人。
杜雅笙又盘算了一下,金胖子说的那件事,应该正是今年发生的,大概是今年的腊月,也就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