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小狐狸也歪头蹭蹭他的脖子,抱住一只兔腿啃了起来。
大天狗扭捏片刻,接住盘子道谢:“……谢、谢谢。”
琴酒挑眉,目光从左到右依次扫过三只妖怪,想起以前听到的“妖怪的感激不易获得”的传说,暗嗤了句胡说八道。
用两只兔腿肉就能收获的感激,到底哪里不易获得?
摇摇头,琴酒用小刀把兔肉剔成片状,一片片送入口中。兔肉肉质较嫩,烤到全熟后口感偏软,所幸外表一层油脂结成的焦皮尚算酥脆可口,不至于在没有加任何调料的情况下显得难以下咽。
虽然对于琴酒而言,食物只要能果腹就好。但妖怪尚且有口腹之欲,若是食物的味道能变得更好,他也不会委屈自己的舌头。
不过,在琴酒吃来差强人意的烤兔肉,在另外三只没怎么吃过熟食的妖怪眼里,就成了难得的美味。
这个时代的社会生产力并不发达,人们对食物的要求仅仅停留在饱腹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与琴酒观念相似。虽有不少特色小吃已经诞生,可味道却碍于食材和调料不足,仍然较为粗糙。加上人与妖之间有着天然的隔阂,前者惧怕后者,后者轻视前者,所以除去少部分思想“前卫”的妖怪,其他妖怪们都没有尝过人类的食物。
另外,修行到大天狗这个层次的妖怪已经不需要以进食来获取生存的能量,即使偶尔一时兴起想吃东西,也是吃生食,从来没有体会过熟食的美味。所以现在,他们一下子就被琴酒的手艺征服了。
哪怕他的手艺不算多么高超。
大天狗一口接着一口,小银牙很快啃干净一条兔腿,腮帮子被肉塞得鼓鼓的,像喜欢藏食物的小仓鼠般可爱。小狐狸则吃得满嘴流油,毛毛上也沾满油渍,可爱归可爱,却脏兮兮的,全然失去了平日的优雅。只有书翁吃相还可以,不紧不慢而速度飞快,三两口便吃光了一条后腿肉,舔舔指尖又向下一条进发。
他们吃得无比专注,仿佛整个天地只剩下他们眼前的肉,估计这会儿就算有人偷袭,他们也得等人家亮出武器才能反应过来。
合着这就是一群吃货吗?
琴酒边吃兔肉,边思索着要不要换个攻略方式,不打架,该换更平和的办法把那些任务目标拴在身边。
他的确不惧战斗,但不意味着他解决问题的方法只有战斗。如果有更简单的方式,他才懒得费那个劲儿打打杀杀。说起打打杀杀,他的前半生已经经历得够够的了,他不想重走老路。
若是要采用和平方式完成任务,美食对这群至今仍在吃生肉的妖怪而言,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这样想着,琴酒把剩下的肉分给他们,自己则走到河流的另一端,支起结界,给97号打了个电话。
这回,那边隔了十几秒才接通通话。人未开口,一阵枪炮齐击刀剑乱鸣的声音便扑耳而来,震耳欲聋。
琴酒下意识把手机拿开,等到动静变小才重新贴回耳边,嘴角抽了抽:“你在干什么?”
“哦,刚收拾了个胆大包天搞灭世武器的文明,现在正打扫战场呢,马上就好了。”97号的声音褪去往日的甜美,变得爽朗大气,还带着不自觉的煞气,“话说你怎么又打电话过来了?任务有什么问题吗?”
你家打扫战场用炮轰?这种打扫是毁灭性的吧?
适应性忽略她前半段话,琴酒开门见山:“我想要一本烧烤类的美食食谱。”
“……啥玩意?”97号一脚踹开身前挡路的巨石,大马金刀往地上一坐,语重心长:“琴酒,你要记住,你做的任务是让那群大妖们安分守己退居幕后不影响人类文明进程,而不是带他们领略‘舌尖上的六百年’。”
“如果他们都是一群吃货,那么任务不是能完成得更轻松?”琴酒淡定反问。
97号沉默半晌,果断调出另一段通话讯号:“你等会儿,我马上给你找。”
峡谷外的天地广阔苍茫, 是一整片郁郁葱葱的森林, 放眼望去,满目皆是深浅不一, 层次分明的绿意。没有后世大规模开发后精致却冰冷的人工痕迹,充满了原始的清新自然气息, 同时也危机四伏。
当然后半句是对普通人类来说,在琴酒一行人身上并不适用。
没有理会大天狗的中二发言, 琴酒肩上扛着只莫名其妙出现的毛团, 右手托着个绷紧小脸蛋的狗子,与书翁并肩走在杂草与荆棘并生的野径上, 往据说酒吞童子每隔几年就会去一次的枫林行去。
某华夏专业怼人不倦的大作家有云:世上本没有路, 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一路走来, 琴酒披荆斩棘——琴酒用银链凝成光刃披荆斩棘,硬生生在丛林与荒草地之间开辟出一条可供三个成年男子并排行走的道路, 临近出林时, 他还感慨万千。自己的逼格从加入宇减基那天起,似乎便一降再降,从人见人怕的大魔头变成了救苦救难的活菩萨不说, 现在还穿越异世界给土著们开路来了,真不知是他道德的扭曲还是宇减基人性的沦丧。
“你在想什么?”书翁正拿笔和竹简记录着什么, 一回头就见琴酒少有的陷入了哲学模式,素来冷得仿佛冰雪塑成的眼瞳漾开水波般的感叹, 忍不住开口问道。
“没什么。”琴酒果断收起这丢人现眼的思绪, “我们继续赶路吧, 天黑之前要离开这片树林。”
书翁若有所思地挑眉,倒也识趣地不继续追问。把笔和竹简放回书箱,他的目光在附近转了一圈,最终落到从五天前开始就一直在思考如何让琴酒爱上书翁的大天狗身上,勾唇浅笑,向琴酒伸出双臂。
“不介意的话,请让我帮你抱一会儿吧,你已经抱了他五天了。”
琴酒意外地眨眨眼,想了想并未立即答应,而是低头看仍在琢磨对付自己的战术的狗子,指尖戳戳他软乎乎的脸蛋:“你愿意吗?”
大天狗掀起长睫,把眼睛瞪得圆圆的,虽未言语,潋潋风波般的眸光却已清晰表达了拒绝。
“好吧。”被嫌弃的书翁收手,顺势摸摸鼻尖,状似无意道:“不是想让他喜欢上我吗?你天天赖在他身上,怎么让他喜欢我呢?”
大天狗恍然:对哦!他怎么没想到这点?
不过说句实在话,倒也不是大天狗非要赖着琴酒,而是赶路途中双方的妥协。
五天前,在几人披星戴月连夜赶路进入森林深处时,一只力量强横而无智力的山魈冲了出来,险些将实力下降至仅存全盛时期三成水准的大天狗掳走。从那以后,琴酒就不让大天狗乱飞了,他可不希望自己任务失败是因为任务目标被其他妖怪吃掉这种人品爆表的理由。
至于为什么说是双方的妥协,原因其实很简单。以琴酒冷酷的个性,愿意抱着大天狗赶路是一种莫大的妥协;而以大天狗的傲气,愿意被琴酒抱着赶路也无疑是一种妥协。简而言之,就是两个死傲娇自认为自己向对方妥协了。
原本大天狗不喜欢他的碰触,不过接触多了也就习惯了,没觉得有哪里不对。但此时听书翁一提醒,后知后觉地回过味儿,自己居然成了琴酒和书翁之间的“电灯泡”。
于是,他拍拍翅膀挣开琴酒的怀抱,跳到书翁的书箱上盘腿坐下,冷声道:“你过去。”
书翁笑眯眯应了一声“好啊”,便走到琴酒右侧。没有了大天狗的“阻隔”,两人的距离果真近了不少,肩膀几乎挨到一起。
见状,顺遂了心意的大天狗却并不觉得多高兴,反而看他们齐平的肩膀觉得碍眼得很。
趴在琴酒左肩上的狐狸团子听见动静,懒懒地掀开眼皮瞥了又开始纠结疑惑的某狗子一眼,眼底浮出人性化的嘲弄笑意,就差张口来句“庸人自扰”的讽刺了。
“呜呜……”毛团伸直前腿伸了个懒腰,依着琴酒侧颊蹭了蹭,好像在撒娇。
随手揉揉它毛绒绒的耳尖,琴酒淡声问:“它想干什么?”
“不想干什么,只是跟你撒撒娇。”书翁熟练地翻译着小狐狸的叫声。
妖怪之间自有自己一套交流方式,不一定非要通过人类的语言,所以这几天书翁一直担任小狐狸的翻译,将它想表达的意思告诉琴酒。
闻言,琴酒揉耳尖的动作顿时变成弹耳尖,面无表情道:“不许撒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