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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第二百二十四章

千鹤双眼不方便,见颦娘走了,沈缙知道她有话要和自己说,便主动滚着轮椅靠近她正坐着的胡床。千鹤感受到她靠近自己身侧,伸出手来,摸索到她放在膝盖上的手,握在手中,轻声道:

“你考虑得怎么样了?关于那枚血丹。”

沈缙沉默了片刻,凑近她耳畔,用气声在她耳边说道:

【我还没想好。】

“琴奴,你该明白当年的事,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嗯。】

“那你何须这般折磨自己,也折磨你阿姊?这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你阿姊想你身体好,你自己也如此希望,为什么不服下呢?”千鹤道。

【但……那是尹御月的精血炼制的……】显然沈缙依旧无法接受这种相当于吸食人血的事,何况她对尹御月没有甚么好感。

“为何总是这般想,你只当那是药材,其实那也是血液与多种药材混合炼制成的,血液只是配方的其中之一呀。”

【但是,千鹤,这世界上所有人都觊觎我们尹氏的血脉,将我们当作大补的灵药。如果连我们自己也这般作想,我们尹氏……究竟算是什么呢?岂不是与猪羊一般,供人饲养,取血,杀食。即便猪羊死前也会惨叫挣扎,可它们似乎早已习惯了自己会被杀食的命运了。咱们这农庄内养得猪,给它喂食同类的肉的残渣,它也能理所当然地吞下去。】

千鹤一时无语,她觉得这姑娘钻了牛角尖了,猪羊岂能与人相比,猪羊没有人的高智慧,当然不会考虑那么多。在它们被屠宰之前,它们永远是被生存牵着鼻子走的,只要有人喂食,它们就能一直顺从着活到生命的尽头。

二人默然了片刻,千鹤决定不再谈这个话题。她笑了笑,道:

“我在想,我们是不是该拜个天地,正式结成伴侣。”

沈缙低头笑了,抿了抿唇,凑到她耳畔道:【那……你去和阿姊说。】

她说话的气流温热,喷吐在千鹤的耳际,顿时渲染出一层妍丽的桃红色。沈缙瞧着那层红,美丽的双眼显得有些迷离。她抬起手来拨动了一下千鹤耳畔的发丝,然后再次凑了上去,双唇轻轻擦过她的耳廓,耳际细微的绒毛摩擦着她的唇瓣,痒到了心坎里。

大约是她的举动刺激到了千鹤最敏感的点,东瀛刀客的双颊绯红似火,双手紧张地攥着拳头。

“我真的……”千鹤有气无力地说道,语调中有种耐人寻味的迷醉与欲望,“想你的嗓子好起来,我想听你的声音。我觉得那会是天籁……你每日这般和我说话,真是磨人。”

沈缙被她说得咬住了下唇,一张俏脸红透了。

千鹤摸索着,触到了她的唇,指腹摩挲着,她的唇已然凑了上来。二人双唇即将接触时,她抽回了拇指,出其不意地轻轻咬了一下沈绥的唇瓣。

“和我想的一样,好软。”千鹤笑道。

沈缙恼羞地拍了她一下。

“咳哼……”冷不防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咳嗽声,沈缙吓了一跳,回首一看,发现阿姊正站在不远处,装作在看风景。

她顿时羞得抬不起头来。

倒是千鹤比较淡定,问道:“大郎,前来何事?”

“千鹤,琴奴,你们准备一下,明日我们打算进山。前些日子派进山里的千羽门弟兄有回音了,他们找到进隐居地的路了。”

十二月, 碎叶城西,大伽蓝寺内,一座崭新的石制浮屠刚刚竣工。七级浮屠,挂上多彩的胜利幢。摩尼宝顶,天物所成, 色彩斑斓的绫罗垂帷逐级重叠, 上下共三层,飘逸的彩带、金柄,并饰有各种珍宝串。三层垂帷表示佛身相圆满, 相当于普通人身量的三倍, 又有表示佛的三身之说。

这里,是了一早年间出家的所在。如今,离开这里数十年的她重新归来, 她的舍利骨灰, 将安葬于此。不仅仅是她, 还有了宏与牺牲了的千羽门弟兄。沈绥希望为他们找到一个好的归宿,她愿意相信佛说的来生, 愿他们能够来生无苦。

沈绥与张若菡请了寺内的法师僧侣,举行了盛大的入塔法事。她们全程跟随参与, 直到看到所有骨灰坛入塔, 塔门被封住,这一场法事才算告一段落。沈绥知道佛家不讲究祭奠, 佛家弟子死后, 乃是前去极乐世界, 修为低的人落入了六道轮回,早已化作他物,并不存在冥府天国的祖宗保佑后代的说法。所以,她才顺了张若菡的意愿,将了一葬在了如此遥远的地方。此后只需诵经冥想,便可见先人沐浴佛国圣光,张若菡如是说。

沈绥觉得,这样的葬式,比起中原传统,似乎更为神圣,更能缓解人内心的悲伤。因而她很乐意如此去想。

她没有将族婆婆和白六娘的骨灰葬入浮屠,她认为此二人有罪,身负罪孽,不能西去,也不可得轮回,按照佛家的传统,是要下十八层地狱受酷刑折磨的。但是沈绥终究没有做出很残酷的事,早在她离开楼兰之前,她就将此二人的骨灰暂时葬在了邪教总坛不远处,也为她们立了墓碑。她想,至少她们是娘亲的贴身人,如果她找到了娘亲,娘亲或许以后也会想来看看她们。总得留个念想,留个可以祭拜的地方。

浮屠落成,入塔法事结束,一桩大心愿了却,也总算到了该归去的时候了。在碎叶这个充满了异域风情的西域城镇中,她们度过了将近两个月的时光,也休息足够了。眼看着小凰儿即将满半岁了,张若菡亦是归心似箭。西域的风沙并不适合孩子的成长,这里的环境太恶劣了,即便鸾凰血脉的孩子有着天生优秀的体魄,凰儿却还是经常会生病。孩子自出生后就一直跟着她们奔波,几度经历波折磨难与危机,沈绥与张若菡心中都充满了歉疚,只希望能早些回去,给孩子一个温暖舒适的成长环境。

不幸的是,她们准备走的时候遭遇了大雪封山,被困在碎叶不远的一个偏远小镇中足足一旬的时间,才勉强能够出发。此后翻越雪山,一路南下,贴着大唐与吐蕃的边界缓缓东行,走到巴蜀附近时,春时已尽,开元十九年的夏日已然来临了。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命数,小凰儿周岁前夕,恰好她们行到了蜀县附近,便停留了下来,为凰儿举办周岁礼。蜀县,是当年尹、伊两族的隐居地,自南梁时期出山后,隐居地就一直荒废于此,被雾瘴掩盖,无法进入。沈绥来到这里停留的另一个理由,就是回尹氏的隐居地看看。为此,他已然派了一队先遣队入山调查。

小凰儿聪慧伶俐,别看只有一点点大,却相当的懂事。这孩子的性格,像张若菡多一些,沉静内敛,但骨子里又有沈绥幼年时的调皮劲儿与浓郁的好奇心。周岁,正是好奇心最旺盛的时期,凰儿如饥似渴地学习着各种各样的知识。

这孩子是个天才,七个月大的时候,就会说话了。九个月大,已经是满地爬,甚至在沈绥的搀扶下,还能直起身子来迈着小肉腿走两步。孩子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喊张若菡阿娘,当时将张若菡感动哭了。莲婢自从为人母,感性了许多,眼泪也多了起来。孩子稍有些不妥,她都会着急得不行。好在孩子稍大后,莲婢的情绪稳定了很多,已经不像孩子刚出生时那般敏感了。

如今孩子周岁了,已经能说出稍微复杂一些的短句了,大人说话她都能理解,知晓的词汇与事物也越来越多。张若菡与沈绥这两位母亲轮流给孩子做启蒙,也不嫌太早了,一个念赋说文,一个诵经唱诗,小凰儿就在这样的洗礼下缓缓长大,有时她嘴里会很惊奇地蹦出来几个《诗经》或者《金刚经》中的词,每每如此,沈绥和张若菡都会兴奋很久。

周岁礼要抓周,这是金陵的风俗。沈绥在蜀县当地集市上搜罗一通,找来了一大堆物什。抓周那日,将东西摊了一长案。另一头,张若菡将小凰儿抱了出来。这孩子一见到案上那一大堆东西,乌溜溜水润润的大眼睛立时就直了,一瞬不瞬地盯着看。孩子小脸肉嘟嘟的,粉雕玉琢般可爱,眉眼和沈绥极其相像,可脸型与口鼻又与张若菡如出一辙,神奇的是,两个人的面貌在她身上恰到好处地融合在一起,不过周岁的小儿,一眼望去却漂亮得不像话。长大后,却不知该是怎样一幅倾城之美貌。

张若菡小心翼翼将孩子放在长案的一头,手还不放心地护在两侧。未完全盘起的长发垂在她肩头,温美婉丽极了。那双澄澈似镜湖般的眸子,充满爱护地看着怀中的孩子,面上淡淡的笑容似乎能让坚冰融化。

长案另一头,稍微晒黑了些的沈绥笑着喊孩子:

“凰儿,看看桌上有什么喜欢的东西,拿来给阿爹好吗?”

关于孩子对沈绥的称呼,全家人一致认为还是以寻常人家的“阿爹”来称呼为好,孩子至少要养成称呼沈绥“阿爹”的习惯,否则一个不小心便会露馅。但是这并不代表一定要瞒着孩子沈绥的真实性别。当年,尹域未曾告知沈绥她的真实性别,因而造成了很多的未解之谜,以至于沈绥很多年后才逐渐了解尹域的人生。作为后继者,沈绥并不愿重蹈覆辙。她打算在孩子四五岁,逐渐有性别意识时告知孩子自己的真实性别。

凰儿并没有理会阿爹的呼唤,她已然闷头在案上探险起来了。每一件事物她似乎都很感兴趣,几乎都会触碰,拿起,把玩片刻。沈绥耐心地等在长案另一头,看着孩子缓缓向自己这边爬过来,心情就像当年第一次跟随尹域打猎时一般,充满了期待。

终于,孩子来到了长案的另一头,她的手里紧紧攥着两个物什不放,黑珍珠般的大眼睛呆萌萌地望着沈绥,奶声奶气地唤了一声:

“阿爹……”

沈绥忙将她抱进怀里亲了一口,此时她的面上已经露出了古怪的笑容。因为,孩子拿了两样让她哭笑不得的东西过来——一个小巧的脂粉盒与一根长长的粉色丝带。

“我们小凰儿,将来到底要做什么啊?”她揪了揪孩子的小鼻子。

张若菡忽的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看挺好,不似你那般野,我们凰儿很有女儿心呀,这么小就知道要梳妆打扮。”

“瞎说,我小时候才不野呢。要知道我抓周时,可是抓了一卷赤色的丝线。这孩子像我。”沈绥反驳道。

张若菡只是摇头。

沈绥不服气道:“那你抓周时抓了啥?莲花?”

张若菡瞪她一眼,道:“甚么莲花,我抓的是佛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