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真的是他。
鲜卑留在京城的质子,在她梦中最终将攻下洛阳取代整个陈夏的那个人,元彻!
元彻最不喜欢众人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自己看,但现在瞧见宋煜盯在他脸上的目光,生平第一次生出了“看吧看吧想看多久看多久”的心态。
他从未这样直视过宋煜的脸,初次见她时那时谢家还是望族,春日桃花遍野时他在桃林赏玩时正巧遇见谢弈与宋煜,少女嗓音清甜,教着少年如何去酿桃花醉。
那画面安逸怡人,元彻看着桃花落在他们身畔美不胜收,没有舍得打破那个画面,后来他才知道那少女原是这那最贵无比的明玉郡主。
后来再见时谢家已经没落,洛阳上下都在说宋煜与谢弈,说他们有缘无分,果不其然不久后宋煜与王家定了亲。
元彻心中有些说不出的不欢喜,许是当初两人留下的画面太美,如今一场变故生生将当初的画面抹的脏乱,他冷笑一声心道原来那样的女子原来也少不了趋炎附势的秉性,却在回府途中又见到了她。
他认得站在宋煜眼前的那人是宋煜的生父汝南王,气极之下大怒“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让你嫁你就嫁”,宋煜却是直视着他,清楚的开口道,
“不嫁!”
沉闷的巴掌声,打歪了宋煜的脸,也打在了元彻的心口,宋煜却依旧只有两个字,还是不嫁。
漂亮的脸蛋上印着狰狞的巴掌印,不好看了,可元彻却觉得她从未有过的好看,少女一刻间的倔强甚至让他移不开眼睛。
心头细细密密的涌上了说不出的酸涩,直到后来每个夜晚中毒一般总是想起这张脸,元彻终于明白,原来这是嫉妒。
虽然落入尘埃,却又这样至情至深的女子义无反顾的等着他。
他怎能不嫉妒。
谢弈。
作者有话要说: 桓庆:去不去!
元彻:不去。
半晌后,桓庆:您怎么又来了呢?
作者表示,真香。
我觉得我已经朝着古早狗血玛丽苏文狂奔而去救不回来了,我本来想象的很高大上的但是写出来怎么感觉不对劲,大家别嫌弃(哭唧唧)
红包还是照旧,大家明天见</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