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不信班纳特家的小姐们不懂这个道理,特别是当姐姐的那位,伊丽莎白·班纳特分明是故意的。当看到她那灵动活泼的眼眸,以及玛丽·班纳特故作困惑的神情时,达西简直要被这一唱一和的两姐妹堵得说不出话来。
“请你们回到大厅去,”达西冷着脸开口,“我和宾利先生会带人去花园探查情况。”
一旁围观自己好友被两位女士接茬怼的宾利先生,忍不住失笑出声。他性格极好,知道玛丽和伊丽莎白是发自真心的想揪出罪魁祸首,也并不在意她们的失礼行为,反而圆场道:“如果二位小姐还有什么高见,请尽管说,我们在调查时会注意的。”
是嘛,比起达西,玛丽还是更喜欢未来的大姐夫宾利先生一点——至少他尊重她,还听人说话。
“也没什么了,”玛丽侃侃而谈,“我个人认为小偷应该是名内鬼,再不济也是熟悉内瑟菲尔德庄园的当地人。挑在舞会时偷东西倒是个好选择,大家都在沉迷社交,人数又多,浑水摸鱼也容易一点。但首先他知道今夜举行舞会,其次,他得熟悉庄园构造,否则的话不会知道偏厅上方是主卧。这名盗贼并不聪明,不论是跑走还是藏在庄园里,借用一下管家先生养的猎犬就能够追踪到啦。”
伊丽莎白听完解释,不着痕迹地松了口气:“我想,宾利小姐可以不用害怕了。”
看这个情况,是鬼魂的可能性低之又低。
不是真的妖魔鬼怪,玛丽竟然还心生一丝可惜。要知道英国可是奇幻小说的重要产地,见识不到广袤的中土世界和尔虞我诈的维斯特洛大陆,凑个哈利·波特的热闹也可以嘛,唉。
话说回来,这位小偷也够倒霉的。要不是被宾利小姐撞见,翻墙出来的时候擦去脚印,等宾利先生回去发现卧房被盗时,他会有很多时间转移赃物。这个年代的英格兰乡下,可不像伦敦那样有着完善的警察体系。乡村破案,基本上只能发动人民群众了。
“我有个请求,先生。”玛丽思索片刻开口。
“如果抓到凶手,改日有机会,能让我见见他吗,”她说,“我很好奇他的动机。你刚搬来内瑟菲尔德庄园,再蠢笨贪婪的仆从也不会立刻下手,他们有的是机会占便宜,我想……或许这番行事,有其他缘由。”
“没问题,我还得感谢你的热心帮助,玛丽小姐,”宾利先生笑道,“看来传闻说班纳特小姐才智过人,倒是没错。我还从没见过哪位小姐如此大胆、思维如此敏捷的。”
玛丽也不得已,只是笑眯眯回答:“我不过是看了几本爸爸从伦敦带回来的侦探小说罢了。”
“侦探小说。”达西突然开口。
未曾料到达西先生竟然会接茬,玛丽还以为他会对这种流行作品嗤之以鼻呢。达西先生看向宾利先生,后者自然明白他在想什么:“如此说来,我记得福尔摩斯先生的幼子便在伦敦成为了一名侦探。”
玛丽:“……”
什么先生??什么侦探??
福尔摩斯??????
作者有话要说: 玛丽此时的心理活动可能需要十万张表情包才能表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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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说一下翻译问题。不知道现在新出的小说译本有没有变,但是姜花手中的原著一直是译作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所以就沿用了手头译本的翻译。
这篇文前期案件都稍微弱智一点,让玛丽有个成长的机会嘛,上来破大案也不太现实h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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