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初答应得这么痛快,倒让颜舜华不太好意思。她主动牵起沈云初的手:“走快一点,我要尝尝今年的灯笼柿。”
灯笼柿长得比一般柿子好看,远远看去仿佛亮着光的灯笼,而且甜美多汁,口感极好。它的产量很少,只生长在一种特异的土质上,整个通州也只有那么几棵长得好的,每年想要买到都得早早去买。沈家路远,以前是买不到的,后来见颜舜华实在喜欢,沈云初就亲自去与树主人商量着提前订一些——沈云初好说歹说,也才勉强让对方每年留个十斤。
灯笼柿长得晚,熟得晚,而且时间不定,于是沈云初每隔几天就会派人过去瞧瞧,柿子一红马上让人将沈家的份额买回来,马不停蹄地往回送。
见颜舜华眼含欢喜,沈云初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这几日颜舜华与颜正卿处得那么好,他真怕颜舜华会跟着颜正卿走。从颜家派人过来开始,他就意识到这个一直黏着自己的表妹并不是真正的沈家人,她这样被他们疼着宠着的日子随时有可能结束。
沈云初牵着颜舜华回到院子。见了那红彤彤的灯笼柿,颜舜华两眼发亮,十斤的份额,沈云初分了三斤过来,其他的才分到五个舅舅和沈老夫人、沈老太爷那边。颜舜华拉着沈云初一起吃,等李卓然过来了,她也递了两个给李卓然,让他去分李嬷嬷一个。
李卓然拿着柿子出了门,找到李嬷嬷,递了一个过去。李嬷嬷把柿子搁下,拉着李卓然说了好一会儿的话,才旁敲侧推般说道:“卓然,你也快十四了,是时候议亲了。”
李卓然墨绿的眼睛毫无波澜。他说:“不必。”
李嬷嬷说:“卓然你……”
李卓然说:“小时候的事,我都记得。”他望着李嬷嬷,“我不会和旁人一样成家立业。”他只适合站在他们姑娘身后。
若是被人发现他的存在,他只能离开中原、离开姑娘身边。他也想如沈大郎那样建功立业,让其他人都来巴结他们姑娘、陪着他们姑娘玩,可想到记忆肿的一切,李卓然又收起了那样的想法。
那样的事自然会有人去做。
他只想像现在这样留在姑娘身边。
过完年沈家人又散去了。
年后天气转暖,雪化了大半,山尖尖已冒出青芽儿。
颜舜华收拾好行李,轻车简从地来到程应星家。一进门,颜舜华迎面遇上个白衣少年。少年约莫十二三岁,长得很俊,唇红齿白,十分清秀。
颜舜华总觉得有些古怪。她也不怕生,开口问好:“哥哥,你是先生的儿子吗?”
少年愣了愣。母亲跟她说了,这两天会有个女孩儿住进来。
据说这女孩儿聪明至极,竟将难倒父亲的难题解开了。更重要的是,这女孩儿是沈云初领来的,说是他家表妹。
听父亲说,沈云初家中已打算让沈云初与他表妹订下婚约。婚姻之事,逃不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沈家已有这般打算,她该放下的。
少年捏了捏拳头,眸光落在颜舜华身上。饶是同为女孩,她也觉得这小女娃实在娇俏可爱、惹人疼惜……
少年正想着,沈云初已帮颜舜华拿着行李进来。见少年站在那儿,沈云初温言问好:“永旭,你过来了?”他揉了揉颜舜华的脑袋,“这是我表妹晚晚。晚晚,这是先生的侄儿,叫程永旭,永久的永,旭日的旭,你叫他永旭哥哥就好。”
程永旭?
永久的永,旭日的旭?颜舜华莫名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她眉头跳了跳,想起了另一个名字:程咏絮。
程应星有个女儿,自幼好强,能文善武,名叫程咏絮。
通州城破,鹿鸣书院被毁,程咏絮被鞑子掳走。她没有放弃求生,寻机逃了出来。当时无人愿到通州来任职,她改换男装毛遂自荐当上通州州丞,立誓不再让通州落入鞑人手中。
程咏絮女儿身暴-露之后,引来不少风言风语,她丝毫不曾放在心上,在沈云初的支持下继续以州丞身份留在州府。
当时大晋上下风雨飘摇,朝廷里谁会管她是男儿还是女儿?她终归还是以女儿之身将通州守到了最后一刻。
原来是她啊。
颜舜华恍然了悟。
难怪她刚才觉得有些古怪。虽然程咏絮早已习惯男儿打扮,但到底还是个小女孩,举手投足会流露一点女儿态。
颜舜华挺喜欢程咏絮。她笑眯眯地喊:“永旭哥哥!”
程咏絮心头一跳。明明颜舜华喊得甜甜的,她却觉得这小娃娃好像看透了什么。
程咏絮压下复杂的心绪,伸手摸了摸颜舜华的脑袋,领颜舜华和沈云初去找房间。
珠圆、玉润手脚麻利,很快将颜舜华的行李整理好了。
眼看这边已经没什么需要忙的了,颜舜华把沈云初往外推:“云初哥哥,你也该去收拾你的住处了,你得住书院里呢。”
沈云初无奈地说:“好。”
沈云初一走,颜舜华就拉着程咏絮说话。
程咏絮还是个半大少女,心里那点别扭很快被颜舜华的热情化解。她心中本就有不同于寻常女子的志向,对沈云初的感情不过是情窦初开时朦朦胧胧的好感。如今知道沈云初已有婚配,索性斩断了念想,安心招待起颜舜华来。
程咏絮自幼得程应星教导,颜舜华的许多疑惑她都能轻松答出。越是相处,颜舜华眼神越发明亮,看向程咏絮的目光满是崇拜。
程咏絮忍不住揉了揉颜舜华脑袋。
这小女娃儿真是又聪明又可爱,怪不得沈云初把她当宝贝一样宠着。
颜舜华就这样在程应星家住了下来。
书院的生员都穿着白衣白袍,珠圆给颜舜华也改了套小孩子穿的。颜舜华每天高高兴兴地穿上,扎着两个包包头、背着小书包去书院那边旁听。每日程应星起身去书院巡查,身后都缀着个小尾巴。她亦步亦趋地追着程应星跑,小胳膊小腿的,却脸不红气也不喘,脚步迈得比程应星还稳健。
没过多久,整个书院都知晓有这么个小生员。
颜舜华才七岁,还不到讲男女大防的时候。起初还有几个古板的夫子不愿意让她来旁听,后来察觉这孩子不是来玩儿的,而是真真切切地在听自己讲学,也就慢慢接受了这个特别的“学生”。
“老实说,瞧见她端端正正坐在那里听讲,讲起课来好像特别有劲。”这是有些夫子说的原话。
长得可爱本就讨喜,更何况颜舜华聪明伶俐,有时别人答不出的问题她能不假思索地回话。
更别提背诵和练字了。
有了这么个“小同窗”,不少生员都比从前更勤快了。
没办法,一个七岁小娃娃都学得那么好,你都十几岁的人了,却连个问题都答不上来,像话吗?
一时之间,书院之中连放课后都是埋头苦读或者认真讨论的生员,整个鹿鸣书院仿佛被注满了勃勃生机。
颜舜华住在程应星家,对这一切一无所知,只当这是鹿鸣书院风气好。
程咏絮和沈云初却是住在书院里的,他们能清晰地感受到书院新一年的变化。
瞧见那罪魁祸首还每天兴致勃勃地旁听和抢答,程咏絮和沈云初都有点哭笑不得。
而程应星每天捋着胡子从窗边走过,逐一巡查。见每个生员都精神抖擞地听夫子讲学,他满意不已。
这小娃娃果然是自己的福星啊!不仅让他没了被老友举荐的烦恼,还让书院的生员们都知耻而后勇,拼命地学、拼命地赶。
当然,也不是每个人都是这样想的。
书院之中有一批人是家里捐了学田进来的,也有几分小聪明,学业不至于跟不上,但从小锦衣玉食惯了,不太习惯书院清寒的生活。书院不允许带仆从,他们便重金诱一些家境贫寒的生员伺候他们衣食起居,继续过衣来张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颜舜华入了书院之后,愿意帮他们做事的人少了很多。
这批人之中有个挑头的,叫潘成金,他是昌州人,年级也才十三。潘家十分富裕,算是昌州首富,他喜欢给头发擦油,擦得乌黑闪亮,衬得耳朵边上的黑痣也像在泛着光。
潘成金一直看沈云初不顺眼,觉得沈云初假惺惺的。可他又对程咏絮很有好感,觉得程咏絮正是夫子所说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颜舜华进了书院,要么是和沈云初在一块,要么则是和程咏絮在一块。
起初潘成金见她是个小女孩,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后来发现有了这么个家伙,自己很多事都得自己亲自动手了,永旭贤弟也不理自己了,顿时有点不满。
潘成金命人去挖来一盒蚯蚓,说要钓鱼。等那生员一走,他就悄然把蚯蚓扔到颜舜华常坐的桌底下,准备好好吓一吓颜舜华!
颜舜华抱着书包和程咏絮一起走进屋,走到座位旁脚步一顿,乐了。地上那些蔫了吧唧的蚯蚓横七竖八地蜷在那儿,瞧着可怜得很。
别的小女孩怕这个,她可不怕。
颜舜华瞄向旁边的程咏絮。
程咏絮自然也是不怕的,但她生气了。
她一看就知道这是谁的手笔。
能进上舍却又顽劣不堪的家伙,除了潘成金就没别人了!
程咏絮绷着小脸,转向潘成金,说道:“你立刻把这些蚯蚓清走!”
潘成金笑嘻嘻:“春天到了,蚯蚓就爱到处跑,你为什么叫我清?永旭贤弟,你可不要血口喷人。”
程咏絮说:“你若是不把它们清走,以后就别贤弟贤弟地叫我,我才不和你这种人称兄道弟!”
颜舜华心里咯噔一跳。坏了,潘成金这人看着就是吃软不吃硬的,程咏絮这样和他呛声,潘成金会听才怪!
果然,潘成金脸皮抖了抖,说道:“自从这小娃娃来了,你就只顾着陪她玩儿!谁稀罕!”
颜舜华用纸折了个小盒子,正拿小木棍把蚯蚓一条一条挑进去。见程咏絮和潘成金快吵起来了,颜舜华招呼程咏絮:“永旭哥哥,我们把蚯蚓拿回去给先生钓鱼!夫子快来了,你也来帮帮忙!”
其他人闻言都过去帮忙捡蚯蚓。
程咏絮顿了顿,也转身去帮忙。
潘成金一个人站在原地,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潘成金那批人只有他进了上舍,其他都在中舍或下舍。他神不守舍地上完半天的课,才去找其他人说话。
另一边,有个生员在下课后一脸窘迫地向颜舜华和程咏絮道歉:“蚯蚓是我挖来的,我不知道他会做这种事。”
等听这生员说完事情原委,颜舜华才知道书院里竟还有这样的事。
这就是所谓的“勤工俭学”吧?
颜舜华对潘成金这种做法倒是没多大恶感。
有钱,肯花钱,好事嘛。
颜舜华看向不远处的潘成金,感觉像瞧见了一块金灿灿的金子。
《宠冠六宫》春溪笛晓
第二十二章
东宫。
京城连日大雪,琉璃瓦上堆满积雪,东宫内侍们忙碌地清扫着园子,生怕慢了一步会被迁怒——最近太子殿下可心情不太好啊!
顾成晁心情当然不好。
他回来这么久,来东宫的人越来越少,除了三师还会兢兢业业地来教他课业之外,几乎没有人会再到访。
这一切,都与他父皇的态度有关。
都说虎毒不食儿,在他那位父皇心里他根本不算是他儿子吧?
不来看他,也不让他见,这是准备废了他这个太子吗?
可是他那“弟弟”年纪比他还小上几岁,废了他立那么个奶娃娃为太子,朝臣难道会同意?
至少在这几年里,他还是有点用处的。可惜那女人太蠢,居然这时候就想对他下手!
顾成晁冷笑。
他可不是坐以待毙的人——他会活下去,而且活得好好的!
顾成晁咬牙切齿地想着,却听有人来报说:“殿下,魏公公来了。”
话刚落音,顾成晁已瞧见魏公明的身影。
位至秉笔太监,魏公明身着红色圆领长袍,头戴垂脚幞头。他面白无须,永远和和气气。
远远见顾成晁望过来,魏公明殷切地加快了脚步,快步走到顾成晁面前往地上一跪:“殿下,这么久不见,真是想煞老奴了。这些天忙着祭天的事,老奴实在抽不开身。”
这种话别人说来会让人觉得肉麻,魏公明说来却让顾成晁觉得十分贴心。
不过顾成晁更关心魏公明提到的两个字:祭天。
等了这么久,顾成晁终归是沉不住气了。他上前扶起魏公明,问:“祭天之事,父皇可有提到我?”
魏公明叹了口气。
顾成晁心一沉。
他说:“父皇不准备让我去吗?”
放任别人里应外合掳走他,让他名声扫地;削减他出现在人前的机会,不让他建立半点威信——这就是他的父皇!
这就是他的好父皇!
总有一天,他会让他这好父皇后悔!
魏公明抬手擦泪:“是老奴没用,没办法替殿下说上话。”
顾成晁知道魏公明被掌印太监死死压着,在宫里是不可能出头的。他脸上没有流露半分失望,反而平静地开口:“我有一件事交给你去办,你若办成了,掌印太监算不了什么。”
顾成晁舅家那边虽然被没落了,但也还留着一点底子,在宫里宫外都埋着线,就等着顾成晁需要用到的一天。顾成晁身边没有十分信得过的人,所以一直藏着没和任何人提起。
眼看父子离心已成定局,一切都没了转圜的余地,顾成晁不再犹豫,屏退左右与魏公明细细道来。
魏公明眼睛越听越亮。
最后魏公明伏地一拜,对顾成晁说:“殿下放心,老奴定不负殿下所托!”
顾成晁颔首。
送走魏公明,顾成晁眼神阴鸷地望着屋外飘落的雪花。
天下会是他的,谁都别想拿走。
还有两年便是除夕,京城游人熙熙,热闹至极。
林家的马车在贺家面前停下了,林夫人先下了车,而后林灵妙也在丫鬟绿绮的搀扶下下了马车。她带着帷帽,目光丝毫没有偏移,仿佛对京城的喧闹一点兴趣都没有。
林夫人对自己一手调-教出来的女儿非常满意。
林夫人差人上前敲门。
门房是新来的,听是出嫁的姑娘回来了,有点吃惊,忙让人去通禀,自己则领着林夫人和林灵妙在大门附近打转,等着里面的消息。
虽然这位夫人和她领着的姑娘确实不像来打秋风的,可谨慎些总是没错的。这些客人来几天就走了,里头的主子他们可是拿着他们卖身契的!
哪边才是得罪不起的人,他们都门儿清。
林夫人看出门房的想法,气得不轻,却只能咬牙等在前庭。
若是换了以前,林灵妙会觉得难堪至极,这一次却有些不同。她依然和林夫人教的那样安静守礼,但她脑袋里想着的却是颜舜华。
如果颜舜华来了,肯定是待不住的,外面新鲜的、好玩的事儿那么多,颜舜华哪里愿意等在这里?兴许来个两天,颜舜华就会把京城玩个遍。回头约她们出去,颜舜华说起每个地方肯定都头头是道,像个地地道道的京城人似的。
林灵妙想着想着,眼底便有了几分笑意,眼前这尴尬到煎熬的等待似乎不算什么了。
此时里面有人走了出来。
林夫人看了一眼,发现出来的不是刚才去通禀的仆人,而是要离开的客人。
林灵妙还没来得及掩住眼里的笑,手便被林夫人紧紧攥着,用力之大竟像要把她的手背掐出血来。
林灵妙的笑倏然褪去。
她早已习惯这样的痛楚,面上有着一贯的沉静。
什么人让林夫人这般激动?
林灵妙抬眼看去,只见一个芝兰玉树般的男子从里面走出来,身旁跟着个绝美的妇人。
就连同为女子的林灵妙,见到那妇人也觉得眼前一亮,舍不得将目光从那妇人身上离开。
那妇人身边跟着两个年纪和她差不多大的孩子,男孩儿比她大一两岁,长得像他父亲;女孩儿应该和她十分相近,长得像她母亲。一家四口站在那儿,谁都会忍不住夸上几句。
那妇人见了林夫人,竟停下脚步,讶然地说:“凌芙?你回京了?”她上前牵起林夫人的手,“我们许多年没见了,你这次若是留得久,可要到我家来坐坐才行。”
凌芙是林夫人的闺名。
林夫人看着眼前的妇人。
这曾是她的闺中好友,可是她看上了好友的未婚夫薛侯爷,还试图将人抢过来。
事情败露之后,薛侯爷发话让她远嫁,家人觉得她丢人,就将她嫁到通州那种地方。看来好友依旧被人保护得很好,所有人都瞒着她……
林夫人挤出一丝笑:“好。”她的目光落到好友的一双儿女身上。
妇人介绍道:“这是我儿子,叫靖安;小的是我女儿,叫璇玑。靖安,璇玑,这是你们芙姨,阿娘相识多年的好友。”
薛靖安和薛璇玑齐声说:“芙姨好。”
薛靖安说完,目光落到旁边的林灵妙身上。
薛璇玑则打量着林夫人。从第一眼看到林夫人开始,她就发现这位夫人不对劲。这位夫人被她母亲殷切地抓住双手,不仅没有半分欣喜,反而僵硬地站在那儿。
而且这位夫人的目光落到她父亲身上时更为古怪。
也只有她单纯的母亲才会觉得这是故友相逢。
薛璇玑眸光一转,看向自己的父亲。
薛侯爷知道自己这女儿聪慧至极,淡淡地扫了她一眼,意思是让她别在她母亲面前多话。
事实上连他也有点意外,这贺凌芙远嫁通州之后竟还没死心?如今竟连过年都不在夫家那边过,巴巴地回到京城来——也不知想做什么。
薛侯爷看了眼旁边的女娃,见那女娃目光沉静如水,他便知这女娃过的是什么日子。
薛侯爷难得耐心地站在一边,听着妻子与“好友”叙旧。
林夫人也终于从失态中回过神来,说道:“这是我女儿妙妙。”她看了林灵妙一眼,眼底带着警告,“妙妙,还不快叫人。”
林灵妙照着林夫人的教导一一喊过去。对上薛璇玑的目光时,林灵妙竟有种“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比得过她”的感觉。
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后,林灵妙垂下眼睫,掩藏起眼底的思绪。
她脑中又闪过那双亮亮的眼睛。
若是颜舜华在的话,肯定不会这么想的。
颜舜华会说:“比骑马她肯定比不过我!”
如果薛璇玑连骑马都会,颜舜华一定会说:“我为什么要和她比?”
林灵妙的眉眼又忍不住染上笑意。
对,就是这样的。
她从未与颜舜华真正交好过,却很了解颜舜华。
每一次颜舜华从琴楼下跑过,她都会掀起帘子往外看,看颜舜华和小乞丐说话,看颜舜华和商贩压价,看颜舜华时不时抱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往回走,看颜舜华每天都高高兴兴到处玩耍。
那样的家伙,是不会被任何事难住的吧。
那家伙永远不会有不快活的时候。
所以,她又为什么要和薛璇玑比?根本就是自寻烦恼。
林灵妙落落大方地站在一旁,等着林夫人和薛家一行人寒暄完。她注意到那个叫薛靖安的少年不时地看自己一眼,她抬眼回望过去,朝对方露出友善的笑意。
隔着帷帽,薛靖安是看不到她的脸的,不过能瞧见那双含笑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