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拐进山路,就看见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正蹲在山坡边洗衣服,走近了看,旁边还放了他的书包。
应该是放学回来后,还要去赶羊,这会才有空洗衣服。
许凌霄手里的电筒一扫过,那小男孩猛地回头,一双眼睛葡萄一样大地看着她,惊恐,诧异。
“小同志,你好,我迷路了,你能带我去村公所吗?”
许凌霄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和蔼可亲一点,但小男孩还是眼睛睁睁地看着她,不吱声。
许凌霄又重复了遍,这回,他小小的脑袋歪了歪,挂了个问号。
耶?
他听不懂国语吗?
许凌霄一想,这里是南部,方言和少数民族聚居,听不懂很正常,于是,她指了指小男孩的书包,他立马把书包紧紧抱在怀里。
她不由笑了,看来是个爱学习的孩子。
许凌霄从兜里拿了块巧克力出来,递了过去。
这个放羊的小男孩脸蛋上还都是灰,看起来脏兮兮,许凌霄见他有些怯怯的畏惧,就撕开了巧克力的包装纸,掰开一角巧克力,放到自己嘴里,剩下的都递给了他。
许凌霄指了指他怀里的背包,意思是,我们交换。
小羊倌迟疑了,但还是不肯。
许凌霄轻叹了声,用手比划地在掌心写字,意思是说,借你的纸和笔用一下。
听到这话,他果然放下了被打劫书包的防备,从布袋里掏出了一只铅笔和草纸,再接过许凌霄手里的巧克力,乖乖地舔了起来。
许凌霄在纸上面写了行字:请带我到村公所。
孩子果然看懂了,点了点头,特别乖地就马上带她走。
许凌霄见羊还在原地吃草,想提醒他,但这个小羊倌腿脚灵敏得很,一下就走在了前头,许凌霄想笑,这是连羊都不要了?
想到这,她心里不由浮起一丝暖意,希望,程少微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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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那个抢了她伞包,却把她丢下的山民。
果然,大概走了半小时,许凌霄面前就出现了一小片茅草土坯搭的寨子,她跟着小羊倌到了家,屋子里有潮味,许凌霄扫了一眼,没有别人。
屋子里黑漆漆的,她手里有电筒,就倒立着把光照向屋顶,相当于一盏灯,比他点煤油亮堂多了。
这时,就见小羊倌手脚麻利地抄起水瓢舀水,倒进锅里,再在灶膛里生火,紧接着就从篮子里拿出了一颗鸡蛋,敲开放到锅里炒,许凌霄这才发现,因为家里没有油,所以用水炒的鸡蛋,接着又在篮子里找到了中午剩下的米饭,倒进去继续炒。
他见许凌霄在旁边看着,有些不好意思,端着蛋炒饭从板凳上下来,示意她吃。
她确实饿了,虽然米饭很硬,鸡蛋也没有油,但她却吃得很开心,这时,小羊倌还贴心地给她端来了一碗水。
许凌霄见他盯着自己的飞行服看,忽然,心里一个念头闪过,指了指自己身上的国旗徽章,在纸上写道:“这个图案,你见过吗?”
写罢,面前的小孩,点了点头。
“你见过?!”
许凌霄猛地站起身:“这样的衣服,在哪里?”
小羊倌被她陡然的激动吓了跳,指了指屋外,此时,繁星满天,漆黑的夜里,只有她的电筒闪着光。
许凌霄一把拿过收电筒,拽着小羊倌就冲出了门:“快,带我去!”
她的声音语气明显吓到小羊倌了,就在他伸手指向茅草屋的瞬间,许凌霄觉得自己浑身的每一个毛孔,都紧紧绷着。
长腿迈到了破旧的木门前,她抬起的手微微发抖,侧着身,在推开木门的瞬间,一声吱呀,仿佛命运的审判官,正坐在里面。
她不敢看。
手里的电筒背在身后,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
屋子里一片漆黑,高高的草堆里,凹下了一道高大的身影。
这一刻,许凌霄忘了呼吸,在看清那草堆里盖着的一件飞行外套时,猛地,她将门又带了回去。
里面躺着个人,不知是死,是活。
从三千米的高空,纵身跳下,许凌霄就为了这一眼。
如今,她没想到以这种方式,得偿所愿。
她将手里的电筒放到门脚,光线朝上,像一盏路灯。
小羊倌看着她,许凌霄食指按在唇上,示意他别出声,然后,挥了挥手,让他回去。
不过两息,她的手重又推开了木门,借着屋外的灯光,她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跪坐在这道身影一侧,借着淡淡的光线,她看见了一副干净深邃的侧脸。
男人的眉骨很挺,所以睁眼的时候,看起来剑眉星目,如果不是在部队里当试飞员,应该早就娶了妻子。然而,此时他安静地躺在草堆里,身上还覆了一层薄薄的干草,脑袋偏到了一侧,许凌霄小心翼翼地掀开外套,仔细看了眼他的身体,好歹松了一口气,四肢都还在。
于是,找到手腕,凉凉的指腹一触,传来细微的脉搏。
在这样的颤动中,许凌霄觉得自己的心跳,被剧烈地勾响,程少微,还活着。
一瞬间,许凌霄仿佛被抽掉了所有的力气。
她就这么看着程少微,他们有多久没见了,这样的注视也未曾有过,男人的下巴冒出了层浅浅的青茬,许凌霄指尖摸了摸,觉得有点膈手。
最后,不知道是不是看累了,还是这个山野之间太过安宁,又或者,她的神经卸下了紧绷,缓缓地靠在他的身侧,纤细的身子压着草垛,入了这场静夜。